認真查閱資料
2014年7月的一天,正在整理案卷材料的王德強接到傳達室電話,有群眾要當面提交行政復議申請。和往常一樣,他放下了手頭工作,來到了行政復議接待室,看見一名中年大姐背著個褪色的旅行包,還牽著一個孩子,站在接待室門口翹首等待著,看見王德強走過來,連忙跑過去,拉著他的胳膊,差點就要跪下去,急切的說道:“大兄弟,你要幫幫我啊,我活不下去了”。王德強連忙扶起大姐,招呼她先坐下,又倒上了一杯水,和大姐聊了起來,慢慢的,大姐情緒平靜了下來,向王德強訴說了自己的經歷。
王德強,今年32歲,是住房城鄉建設部法規司行政復議處一名工作人員,別看他年輕,卻已經在這個崗位上整整干了五年了。上述一幕是他在工作中經常會遇到的情形。行政復議是解決老百姓與政府爭議的重要途徑,行政復議辦理部門也是接待群眾的重要窗口。五年來,經他辦理的行政復議案件近千件,他用自己扎實的法律知識、豐富的實踐經驗和熱情的服務態度,得到了同事及復議申請人的好評。
接待復議群眾
命苦大姐為高位截肢丈夫討公道
開篇中的大姐姓於,是東北人,丈夫李某是一名農民工,常年在某建筑企業干活,是一名鋼筋工。2012年初,在項目工地內被一輛工程車撞成重傷,在醫院搶救了幾天后,雖然命救回來了,但是高位截肢,下半輩子要在床上躺著了。在住院期間,於某發現丈夫所在的施工企業未給他上過工傷保險,她向工地負責人說起這件事時,負責人信誓旦旦的讓她放心,他們會負責把她丈夫醫治好的。但在支付了10多萬醫療費用后,工地負責人的電話漸漸的很難打通了。
於某漸漸的花完了家裡的積蓄,還從朋友那裡借了不少錢。2013年3月於某再次去企業那裡,要求支付拖欠的護理費用時,被告知企業負責人已經換了。於某多次去找企業討說法,都沒有得到處理,甚至后來連企業大門都進不了。
大姐沒有辦法,四處信訪和申訴,均沒有得到理想的答復。在一年多的維權救濟中,於某多方請教並查閱了不少法律法規,得知辦理工傷保險是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証的條件之一,而她丈夫是該施工企業員工,卻沒有辦工傷保險,就來復議建設主管部門向該施工企業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証。於大姐也知道,復議建設主管部門的目的,還是希望能以此推動企業解決其丈夫后續康復費用的問題。
看到眼前這個心急如焚的大姐,王德強同志心痛不已,建筑工人長期工作在一線,工作強度高,危險性大,又是家裡的頂梁柱,如今受工傷,還沒有保障,這個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如何繼續生活下去啊。接過於某遞來的申請材料,王德強發現復議申請上缺少必要的事實理由等要素,還有一些材料也不齊全。按照正常流程,需要於某回去重新書寫復議申請書並補充完材料后再遞交過來。話到嘴邊幾次他還是咽了下去,一個農村家庭婦女,書寫能力和法律知識確實有限,現在又面臨如此重創,實在不忍心增加她的負擔,於是當即決定,根據她的口述,當場重新代寫了一份復議申請。
大姐感激的拉著王德強的手說,還是中央的工作同志這麼一心想著咱老百姓啊。
案情棘手,兩開協調會
臨走時,於某期盼地看著王德強說:“大兄弟,我家那口子的事能解決嗎”?一旁的小男孩一雙清澈的大眼,也滿懷期待地看著王德強。看著孩子無辜的眼神,王德強陷入沉思,根據他多年的辦案經驗來看,這個案子不好解決,表面上看是對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証不服,背后卻是與企業之間因工傷產生的歷史遺留問題。
果然,王德強與該建設主管部門溝通案情時,部門工作人員認為他們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對企業報來的材料進行了審查,沒有問題,要求駁回於某的復議申請,同時告訴王德強,他們對於某的情況十分同情,於某已經通過信訪的途徑多次反映過工傷保險的事情,但由於施工企業負責人已經變化,事情遲遲難以解決。王德強認真研究了相關法律條文,並與該建設主管部門的同志們反復交流研究,發現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証確實要求提供已經繳納工傷保險的証明,但是實際發証審核過程中,由於不掌握施工企業真實員工人數,對施工企業是否為全部員工都辦理了工傷保險,無法核實。因為具體操作層面上制度的不完善,使得該條文無法真正落實。
和同事討論案例
王德強帶著疑問,通過行政復議實地調查程序,走訪了當地建設和勞動部門相關處室,了解到了於某一年來多次向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都反映工傷保險的事情,但一直未能解決。王德強意識到這個行政復議案件本身容易解決,但真正要做到案結事了,還要處理好復議案件背后的矛盾糾紛,解決群眾的真實訴求。在王德強的建議和組織下,召開了行政復議案件協調會,於某、建設主管部門以及施工企業共同參加,希望能夠協調解決於某與施工企業的矛盾糾紛。第一次協調會開了不到一個小時就不歡而散,施工企業方以負責人已經變更且之前已經為李某支付足額的醫療費為由,不願意再做補償。問題一下子又陷入僵局,王德強同志又根據手頭的資料把情況梳理了一遍,卷宗看了一遍又一遍,依舊一籌莫展。
開案情討論會
幾天后,王德強與當地建設主管部門有關同志一起走訪了該施工企業的總公司,與有關負責同志當面做了溝通,指出了他們未給農民工辦理工傷保險的事實和法律后果,耐心的向他們普及了法律常識,雖然項目負責人變更了,甚至該項目已經做完了,但根據勞動合同法,總公司作為用人單位還是要對工傷后續的護理等費用進行補償。經過溝通,企業負責同志表示會認真考慮,妥善解決這一遺留問題。
接待復議群眾
最終,在第二次復議協調會上,在王德強和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施工企業與於某達成了一致,對后期的護理費用進行了補償。在千恩萬謝中,於某也撤回了行政復議申請。
避免悲劇重復,提出建立長效解決機制
此事讓王德強想到,如果企業給建筑工人上保險這一事項不能真正全面落實,以后於大姐的悲劇還會再次上演,作為一名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他有義務對完善相關規定提出合理化建議。通過查閱資料並咨詢了勞動行政主管部門,了解到可以通過勞動部門的企業職工名冊制度,落實法律法規中提供工傷保險証明的要求,即在行政許可材料中,要求企業提交與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職工名冊一致的工傷保險繳納証明,這樣可以解決建設主管部門在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証等相關行政審批中,無法核實是否全面繳納工傷保險的問題。
就這樣王德強通過行政復議意見書的方式,向當地建設主管部門提出了完善意見,該部門立即採納了意見,並完善了該項行政許可要求提供的材料清單。到這一步,事情才算有了圓滿的結局:通過行政復議化解了一起行政爭議,既解決了群眾合理訴求,又提高了行政機關的依法行政水平。
又一件行政復議案件辦完了,王德強也鬆了口氣,這只是他每年辦理的幾百件行政復議案件中的一件,而他所在的行政復議處室近年來年均辦理案件千余件,在中央國家機關中辦理行政復議案件數量連續三年排名第一。幾年來,王德強始終踐行復議為民的理念,始終懷著對法律執著追求的信念,愛崗敬業,有效的化解了行政爭議,維護了群眾合法權益,有力地促進了依法行政,切實提升了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復議的公信力和權威性,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會效果。其所在的復議處室也被評為“全國行政復議先進集體”。
王德強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在群眾中樹立了行政機關年輕干部的良好形象。他常說,法律人就是要守護這個社會的公平正義,為此,他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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