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4日,在由山東省煙台市委宣傳部、市環保局共同舉辦首屆“煙台十大環保人物”表彰大會上,中國科學院煙台海岸帶研究所盛彥清研究員獲得了“十大環保人物”的榮譽稱號。在評選活動半個月的公示和社會投票期間,社會各界共參與網絡投票8369358張,短信投票90436張,語音投票25937張,共計8485731張。根據社會投票和專家評議最終評出“十大環保人物”。表彰大會上,對盛彥清研究員的頒獎詞這樣說:“作為一名高級知識分子,憑著對環境熾熱的愛、對專業不倦的追求,將環境保護學術論文寫在第二故鄉—煙台的山山水水之間,尤其在煙台水環境安全方面的研究成果成為我市城區污水處理的技術依據。”
盛彥清研究員被授予煙台市“十大環保人物”
那天,如果不是巧遇了剛參加完頒獎式的盛彥清,他手中的大紅証書引起我的好奇,估計以他的性格,是不會主動提起獲獎這件事的。我請他拿著証書拍張照,盛彥清笑了,他說:“多大點事呀。”
每次見盛彥清研究員,第一感覺就是快節奏,語速快、步伐快﹔第二感覺就是忙,忙著做污水情況的調研和考察,忙著做污水治理實驗,忙著圍繞水污染治理和防護“找”有關部門反映。盛彥清總說,學有所用,科研才有真正的意義。
盛彥清研究員2007年在中科院廣州地球化學研究所獲得環境博士學位,同年,就來到中科院煙台海岸帶研究所從事海岸帶水污染防治相關技術研究工作。煙台海岸帶所2006年才開始籌建,又是國內唯一專門從事海岸帶研究的科研院所,沒有任何科研積累,團隊建設和平台建設都亟待發展。這些,對於早期來所的科研人員而言,都有很大的挑戰。
但盛彥清研究員從考察調研做起,結合海岸帶硫循環機制及污染水體水質修復工程技術研究的專業背景,走遍了煙台周邊的污水處理廠,主要供水和排污管網流域等。在採樣實驗的過程中,盛彥清總是主動向老百姓講解環保相關的法律和知識,提高了百姓的法治意識和環境保護意識,同時建議百姓在必要時通過法律途徑捍衛自己的環境權益﹔有時,盛彥清會發現一些企業沒有按照國家要求處理和排放污水,甚至惡意偷排,耿直的他總會想方設法找到企業相關人員,會同市政、環保等相關部門提出可行的整治措施。為此,煙台市相關政府職能部門也“習慣性”地邀請盛彥清研究員“開會”,這類會議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耽誤了他的科研時間,但他總是不會錯過,問他為啥?他說,開會可以見到領導,可以見到分管環保工作的部門負責人,我要找他們反映一些違反環保政策法規的行徑,希望他們能解決。守護這片水土,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
盛彥清研究員野外考察
這些年來,盛彥清執著地借助自己的專業知識來宣傳環保法規法制,提高人們的環保意識,呼吁政府加強環保法制宣傳,讓百姓更好地知法、守法、用法、護法。同時,積極解決環境問題。如盛彥清針對濱海水體的黑臭演化過程及其綜合防控措施,成功將傳統污水處理工藝或其中的不同處理單元經改良優化后應用於濱海黑臭水體的原位水質修復工程﹔先后自主研發了耐鹽微生物(微生物促生)及水生植物(人工濕地)的選育和培植、濱海河道原位清淤、自然增氧及景觀構建方法、濱海黑臭河道的水質原位修復技術集成等多項濱海黑臭水體治理的關鍵技術。其中在河道原位清淤方面,首次提出了“河中建溝”的原位清淤理念並成功實施,既加強了水質修復修強度還構建了水體景觀。隨著盛彥清研究團隊在海岸帶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陸續展開和深入,他們已經基本形成了關於黑臭水體的原位修復技術體系,該技術已經在膠東地區多條入海黑臭河道的治理工程中得到了成功應用,其中包括濰坊堤河、煙台萊山區逛蕩河、棲霞白洋河及福山夾河流域、牟平區魚鳥河及其近岸海域等,工程效果均得到了當地百姓的積極評價和當地政府的充分肯定。盛彥清希望隨著環保法律的完善和人們環保意識的提高,自己的技術沒有用武之地,“因為環境改良了,不需要治理了”。
學術活動中的盛彥清研究員
2014年10月28日上午,盛彥清研究員在煙台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上圍繞煙台市水源地保護工作做了口頭報告。報告中,盛彥清研究員在對煙台市主要飲用水水源地的環境質量狀況及其存在問題深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相應水源地保護工程技術方案,並呼吁從體制上加強建設,促進煙台市水源地的保護工作。該報告得到了人大常委及與會代表的好評,同時得到了煙台市政府有關領導的肯定。
2015年,隨著國家“新環境保護法”的各項條款的逐步實施,盛彥清研究員最近又在忙著為當地百姓從不同角度“解讀”,他認為:“新環保法”的亮點強調了保護優先與公眾參、預防為主與綜合治理、提出了損害擔責。“新環保法”對企業和政府環境行為監管賦予了最大的法律武器,堪稱“史上最嚴環保法”,徹底打破了長期以來“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魔咒,其中惡意排污可入刑更是大快人心,“新環保法”會讓地方環保部門更有作為。盛彥清研究員相信新環保法的出台及“水十條”的發布必然對我國水環境質量的改善起到“保駕護航”的積極作用。他說:“新環保法的實施不僅需要國家和政府的努力,還需要各大企業組織和人民群眾的力量才會使環保法健康持續地發展下去,以此真正地解決環境問題,達成最高的社會和環境效益。我們每個人都應該盡一份力量。比如我們的國家還沒有一個專門的海岸帶資源保護法規,這些都需要我們去呼吁、去努力。”
從治污到防污,從宣法到護法,盛彥清研究員永遠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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