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情況介紹:
1994年9月至1998年6月,華中理工大學(現華中科技大學)理財學、經濟法學雙學士。1998年9至2001年6月,外交學院國際法碩士。2001年7月至2002年3月,中國平安保險集團投資管理部。2002年4至2004年6 中國証監會法律部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2004年6月至2005年10月,中國証監會風險處置辦公室主任科員。2005年10月至至今,中國証監會市場監管部主任科員、副處長、處長。期間,2008年8月至2009年9月,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國際金融法碩士。
范宇同志於2002年加入証監會工作,先后在証監會法律部、風險處置辦公室、市場監管部等多個部門工作歷練,參與了証券期貨市場法規體系建設、証券公司風險處置與綜合治理,多層次資本市場場建設、証券市場創新發展與對外開放等重大事件,見証了我國資本市場從初期的新興轉軌到逐步成熟規范和國際接軌,並在在多年多崗位的歷練中從一名普通法律從業人員,逐漸成長為中國資本市場體系建設和產品創新的中堅力量。法治化是証券市場健康發展的基礎,范宇同志始終服從黨的領導,堅守三公原則,用好法律的武器,站好市場監管崗,為証券市場的繁榮健康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一、投身法治,參與資本市場法律體系頂層設計與建設,夯實資本市場法治基礎
法治是証券市場的基礎。《証券法》是我國証券市場法治基礎的靈魂,以此為核心,需要制定配套的條例、規章、規則等,才能搭建完整的証券市場法規體系。証券市場建立之初,法治基礎比較薄弱,証券市場的許多重要領域都沒有配套的部門規章,各主要証券監管領域還無法形成完整的法規體系。2002年,范宇同志加入証監會法律部,從事規章立法工作,從此開始在証券市場法治化的軌道上一步一個腳印的前行。在法律部工作期間,范宇同志參與了《証券法》第一次修訂工作,參與了証券交易結算法律體系的設計搭建和中央對手方等証券結算基礎制度改革。他主筆起草了証券登記結算的基礎性規章--《証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及若干配套規則,搭建了証券市場基礎設施的法規體系,為保障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安全穩定和高效運行構建了法規基礎。范宇同志在市場部工作期間,作為《証券法》修訂小組成員,全程參與目前正在進行的《証券法》修訂工作,並全面負責多個章節的條文修改。同時,范宇同志參與了《期貨法》的制定工作,對《期貨法》涉及的期權制度差異化安排,現貨市場開展衍生品業務如何更好與期貨法規相融合等問題提出了條文建議,使《期貨法(草案)》更好地適用於各類交易場所的衍生品業務。在立法工作中,范宇同志深入研究我國証券市場體系以及成熟市場國家的監管法規體系,組織了相關機構和業內專家召開評估會議,並個人撰寫了大量學術文章,力求做到立法的科學性、先進性、前瞻性和穩定性。
二、臨危受命,參與証券公司風險處置和綜合治理工作,依法保護投資者權益
投資者保護是証券市場的重中之重。我國証券市場建設初期,誠實守約,依法經營的文化尚沒有形成,証券公司普遍存在挪用客戶資產、夸大宣傳、欺詐客戶的情況,導致違規經營產生的金融風險於2003年集中爆發。2004年范宇同志臨危受命,從法律部抽調往証券公司風險處置辦公室(以下簡稱“風險辦”),參與了証券公司風險處置和綜合治理工作。在風險辦工作期間,他深入一線,擔任南方証券、亞洲証券、中富証券、廣東証券等高風險証券公司接管組成員,現場組織力量清理大量債權債務糾紛,接待上訪投資者,還多次遭受部分不明真相投資者的人身攻擊。雖然面對諸多不利因素,但范宇同志依然堅守一線,研究處置方案,為穩定局面,化解風險做出了突出貢獻。法治思維和制度建設是防范風險的重要武器,在証券公司綜合治理過程中,范宇同志參與了新國債回購制度的設計、保証金第三方存管方案制定、結算備付金分戶和建立賬戶管理制度等法規制度設計,規范証券公司經營。為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范宇同志參與籌建証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和制定基金章程,協助建立証券市場投資者被挪用資產賠付的長效機制。在2007年証券賬戶清理規范工作中,范宇同志不畏艱辛,實地走訪証券營業部,面對投資者不理解和証券公司的不配合,恪守職責,加班加點,最終圓滿完成了賬戶清理規范工作,並被授予我會賬戶清理規范工作突出貢獻個人。
三、改革創新,投身金融創新和市場體系設計,完善健全資本市場功能
創新是証券市場和國民經濟發展的主要推動力。在証券公司綜合治理結束后,証券市場迎來了重要的發展機遇期。為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實現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証監會積極制定了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完善市場體系,豐富產品結構等重要戰略。在此背景下,范宇同志積極投身參與多項具體創新工作,制定產品創新的法規,審批自律組織業務規則,搭建產品創新的制度基礎。在多層次市場建設方面,范宇同志作為場外市場工作小組辦公室業務骨干,全面參與中國場外市場建設方案的研究論証、中關村試點經驗的歸納總結、主規章及配套規則的起草工作等,為“新三板”的創立和建設做出了應有貢獻。在交易所產品創新方面,作為創新發展小組成員,范宇同志充分發揮登記結算業務作為証券市場基礎設施的優勢,全面參與融資融券制度設計和兩融辦法起草,全程組織設計和批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報價回購交易、約定購回式証券交易、上市開放式基金(LOF)登記結算業務和賬戶業務整合工作,積極營造有利於証券期貨經營機構創新發展的市場環境,支持實體經濟通過資本市場創新發展。在金融衍生品發展方面,范宇同志牽頭組織對交易所上市股票期權法律制度和業務體系的研究,起草了《股票期權交易試點管理辦法》,夯實股票期權市場的法制基礎。並成功組織証券交易所、証券登記結算機構和市場參與者開展股票期權業務試點,揭開了股票期權市場的發展序幕。由於在証券期貨市場創新發展中的突出貢獻,范宇同志在“創新金融服務、支持經濟發展”建功立業競賽活動中,被我會授予証券期貨監管系統金融服務能手榮譽稱號。
四、放眼國際,參與國際監管規則和標准的制定,推動我國資本市場同國際接軌
對外開放是我國証券市場的發展方向。了解中國國情、具備國際視野、是對証券監管干部提出的更高要求。為與時俱進,范宇同志經我會批准出國學習深造,於2008年被哈佛大學法學院錄取並獲全額獎學金資助,攻讀國際金融法學碩士,對海外金融監管和全球金融市場制度進行了系統學習。在學習期間,正值全球金融危機爆發,范宇同志對引發美國金融危機的金融現象、問題和成因進行了深入研究分析,回國后作為學習總結,撰寫了近兩萬字的研究文章《從華爾街金融危機看中國資本市場監管與發展》,從多個方面提出了自己對中國金融監管與發展的理解和建議。金融危機后,范宇同志全程參與了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我國“金融部門評估規劃”(FSAP)工作,為我國結算體系在主要方面達到“完全符合”國際標准的評估結果做出了貢獻。金融危機后,國際組織對國際金融市場的重要規則進行了系統梳理,我會派員全程參與了有關規則的制定工作,以期把握國際金融規則制定的話語權。范宇同志作為中國代表,參加了由CPSS和IOSCO共同組織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原則(PFMI)的制定工作,以改革金融危機中爆發的系統性問題,此項工作進一步推動完善了我國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提升金融風險監管水平﹔同時,隨著我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和跨境交易日益增多,范宇同志還受委派參加了海牙公約、日內瓦公約等涉及証券跨境交易結算的國際公約制定,為中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后交易結算制度的國際接軌奠定基礎。此外,范宇同志還牽頭組織了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原則(PFMI)在中國資本市場的落實工作,該項工作對中國証券期貨交易結算機構符合國際標准,引入境外市場參與主體,參與國際競爭具有重要意義。
五、積極進取,愛崗敬業,認真負責, 廉潔自律
范宇同志在工作中認真負責,謙虛謹慎,服從組織安排,積極履責,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勇於擔當、全身心投入、深入調研了解情況、公平對待參與各方,千方百計解決問題是范宇同志一貫工作作風。在他手上,一批急活大活成功完成和順利推進,是他勇於承擔重任的結果,是更他對中國資本市場改革發展事業的熱愛和奉獻的結果。范宇同志發揮自身專業優勢,不斷學習,以飽滿的熱情和高度的責任心,全身心投入到各項工作中,一直將奉獻精神和服務意識牢記於心,始終將“為市場創新服務,保護投資者權益”挂在嘴邊,並付諸行動。他以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堅定的法治精神,朴實的工作作風,嚴謹的生活態度,在平實而豐富的証券監管生涯中留下自己的足跡,而他總是覺得自己做的還不夠,與組織和領導的要求還相差甚遠。他決心活到老、學到老,努力工作、勤勤懇懇,為資本市場法治事業的發展,貢獻自己更大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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