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國關系中,文明的進展表現為從武力到外交,又從外交到法律的運動”。當今世界,國際法已成為國際關系和國際交往合作的“世界語”,是國際秩序和制度性權利的主要載體,在各國外交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順應時代發展潮流,提出“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推動依法處理涉外經濟、社會事務,增強我國在國際法律事務總的話語權和影響力,運用法律手段維護我國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這對外交條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為外交條法干部施展才華提供了更廣闊的舞台。
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吳海文同志具備豐富的法律外交歷練,先后在駐澳門特區公署、駐美使館等重要駐外法律崗位工作,曾擔任主管條約管理、涉港澳條約法律事務、國際司法和執法合作、綜合業務等處室的領導。他參與談判締結大量雙邊司法協助條約﹔參與處理賴昌星案、楊秀珠案、李華波案等重大追逃追贓案件,以及“綠壩”案、福建船舶案等境外涉我國家、領導人和企業訴訟等近20起重大、疑難案件﹔參與建立《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中國履約審議等機制。自2014年擔任五處處長以來,他參與中國的國際法治觀和國際法理論創新、外交法律機制體制創新、亞洲-非洲法律協商組織(“亞非法協”)主場外交等重要工作。他開拓創新,勇於擔當,生動詮釋了新時期外交條法人忠誠、使命、奉獻,善於用法干外交的良好形象。
2013年6月27日,外交部條法司在京召開內地與港、澳特區《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履約審議事務協調會。香港特區政府行政署、律政司、廉政公署,澳門特區廉政公署、行政長官辦公室等部門的官員與會。根據安排,我國於2013年底順利接受了《公約》履約審議,港、澳特區一並接受了審議,展現我依法治國和“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我並以此次接受公約履約審議為契機,建立了較為完善的《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中國履約審議機制。圖片左起第一位為吳海文同志。
一、信念堅定,國家利益高於一切
信念是力量的源泉、成功的秘訣。一個人如果沒有堅定的理想信念,就難以抓住事物的本質,就容易迷失方向,忠誠也就無從談起,難以真正有效地維護好國家利益。吳海文同志始終堅持國家利益高於一切,將個人價值與國家利益、法律特長與外交事業有機融合,在不斷維護國家尊嚴、榮譽和利益的歷程中,有效發揮自身學識和才華,實現外交條法人的人生理想和價值。
吳海文同志立場堅定、政治過硬,無論是在駐外或國內崗位,還是公派留學期間,始終以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立身,以維護國家形象和利益為最高目標,不僅練就了過硬的業務素質,還因表現突出得到組織的多次嘉獎。如他參與辦理建國以來最受關注、最為復雜、最為漫長的跨國緝捕大案——賴昌星遣返案,負責具體研究和承辦促成遣返,遣返交接和遣返后落實我外交承諾的各項涉外、法律和輿論引導等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使命感和奉獻精神,勇挑重擔,埋頭苦干,認真細致,圓滿完成各項任務,為遣返前后涉外工作付出艱辛努力,做出重要貢獻。2012年得到案件主辦單位的聯合嘉獎,獲評二等功。
二、知行合一,謀事謀勢開拓創新
當前,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文化多樣化、社會信息化持續推進,國際事務的“利益相關方”和參與者趨向多元,建立以公平合理的規則為基礎的有效國際治理體系是大勢所趨。規則之爭、法律之爭在國際競爭中的重要性突顯。我在各領域面臨的涉外法律問題層出不窮。外交部條法司緊密結合國際國內形勢,積極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和中央外事工作會議精神,開展中國特色國際法理論創新、外交法律工作機制體制創新及第54屆亞非法協年會主場外交等工作,服務中國特色大國外交理論和實踐需要。作為綜合處長,吳海文同志是上述事務的具體承辦者,他勤勉進取,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帶領全處同志,謀事謀勢,為新時期外交條法工作作出應有貢獻:
配合中國特色大國外交,就中國國際法治觀和國際法理論創新開展系統調研和宣介,在國內外引發良好反響。習近平主席在紀念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表60周年紀念大會上講話,明確提出推動國際關系法治化的重要政策主張。十八屆四中全會閉幕次日,王毅部長在《光明日報》發表署名文章闡述中國的國際法治觀,引起國內外廣泛關注和積極評價。李克強總理在第54屆亞非法協年會的講話就維護和完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推動世界和平發展公正、促進國際法治提出重要主張,進一步充實和豐富了中國特色的國際秩序觀和國際法治觀。
2014年10月24日,十八屆四中全會閉幕次日即聯合國日當天,王毅部長在《光明日報》發表署名文章闡述中國的國際法治觀,引起國內外廣泛關注和積極評價。
根據新時期外交條法工作需要,推進外交法律機制體制創新和人才隊伍建設。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專題調研,撰寫近十篇有針對性的調研文章,厘清新時期外交法律工作機制體制創新和人才建設思路,向主管部門提出具體工作建議。為統籌政學兩種資源,更好運用國際法服務外交大局,於2015年1月組建成立外交部國際法咨詢委員會。這是外交部和國際法學界之間的第一個常態化的合作平台,國務院有關領導肯定此舉為“加強涉外法律工作的實踐創新”。為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和中央外事工作會議精神,外交部條法司於今年年初舉辦涉外法律工作交流會,與各部門共商涉外法律工作,促進協調配合,更好運用法律手段服務外交大局和國家發展穩定。並以此次會議為契機,推動涉外法律工作交流常態化、機制化。
2015年1月9日,外交部國際法咨詢委員會正式成立,國際法院前院長史久鏞等15名專家學者分別擔任咨委會顧問和委員。劉振民副部長出席成立儀式,為咨委會顧問和委員頒發聘書並講話。
做好第54屆亞非法協年會主場外交。亞非法協是萬隆會議的具體成果,是唯一跨亞非兩大洲的國際法交流協商平台。今年4月13日至17日,亞非法協第54屆年會在北京舉行。這是亞非法協年會時隔25年再次來到中國,是在國際形勢深刻變化、我國際地位顯著提升的背景下,我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做好涉外法律工作的戰略部署,根據外交法律工作當前形勢和長遠需要策劃的重要外交活動,也是我紀念萬隆會議召開60周年、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和聯合國成立70周年系列活動的組成部分。在我精心運籌下,年會取得圓滿成功,既辦出了國際水平,又體現了中國特色和中國風格,被譽為亞非法協歷史上最成功、最出色、最有影響的年會。我通過辦會向亞非國家宣介了我對國際秩序、國際法治和加強亞非團結的主張,將推動亞非國家在新形勢下發揚萬隆精神,在國際秩序調整和國際法治進程中凝聚共識、維護共同利益。
2015年4月13日至17日,亞洲-非洲法律協商組織(“亞非法協”)第54屆年會在北京舉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出席開幕式並發表主旨講話。42個亞非法協成員國、7個觀察員國及聯合國、國際法院、國際法委員會、阿盟、上合組織、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等國際組織的約250名代表與會。23個國家派副部級以上官員參會,聯合國副秘書長蘇亞雷斯作為秘書長潘基文的特別代表與會。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當選會議主席。年會聚焦亞非國家發揚萬隆精神,攜手維護戰后國際秩序和推進國際法治,舉行了紀念萬隆會議60周年特別活動和“《聯合國憲章》與戰后國際秩序”國際研討會﹔討論了重要國際法問題。年會就加強亞非團結合作、加強亞非法協建設形成共識,在重要議題上取得實質性成果,一致通過了11項重要決議。近30家中外媒體採訪年會主要活動並作了較廣泛報道。圖4為吳海文同志在大會上發言。圖5為年會工作人員在會議閉幕后的合影(前排右起第5位為吳海文同志)。
三、一身正氣,與時俱進帶好隊伍
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堅定、精通法律業務、適應時代要求的條法干部隊伍,是新時期外交法治工作的重大課題。吳海文同志將帶好隊伍視為工作首要任務,以人為本,孜孜以求。
打鐵還需自身硬,作為一處之長,吳海文同志以身作則,為全處同志樹立了高標杆、嚴標准,無形中鞭策處內同志積極向上,提升自身素質和水平。吳海文同志為人正派、處事公平,注意關心、引領和團結處內同志,政策水平較高,專業素質過硬,工作思路清晰、方向明確,工作作風積極穩健,受到司領導及處內同事的交口稱贊。
吳海文同志注重不斷學習、思考、創新,營造學習型和創造型處室文化。他通過周工作報表制度、調研選題、周例會討論疑難案例制度、好書好文推薦等方式促進青年同志養成探索我國面臨的國際法前沿和實際問題,創造性解決問題的習慣,並營造出獨特的處室文化氛圍。
吳海文同志勇於擔當,具有高度的責任感。他將帶隊伍、培養年青干部作為第一要務,在上任五處處長的第一天,即向全處同志作出帶好隊伍、建設團結有力的集體的承諾,並一以貫之,不斷促進年青同志的成長和和諧處室建設。
相關專題 |
· 法治人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