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2日,北京一掃往日的灰霾天氣,天空湛藍、澄淨。就在這一天,國資委系統法治工作座談會在宣武門西大街26號院順利召開。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張毅同志親自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明確要求中央企業“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全面提升依法治企能力,努力打造法治央企”。在家的國資委領導全體出席會議。會議講話一經轉發,便在中央企業法治戰線引起強烈反響。去年11月,在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會議上,時任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在回首央企法治走過的歲月時,也曾寫下了這樣兩句詩:“敢把長刀斬荊棘,和著春風飲甘泉”。一時間,會場上掌聲雷動。
圖片說明:2015年5月22日,國資委系統法治工作座談會順利召開,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張毅同志親自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自2004年國務院國資委成立以來,每年都組織召開中央企業法治工作會議,總結新進展,分析新形勢,提出新要求。
國務院國資委成立后,按照委黨委部署,政策法規局根據“建立機制、發揮作用、完善提高”的總體思路,連續實施三個“中央企業法制工作三年目標”。截至2014年9月底,中央企業集團和重要子企業總法律顧問專職率接近80%。中央企業全系統法律顧問隊伍超過2萬人,其中持証上崗率達到83%。中央企業集團及重要子企業規章制度、經濟合同、重要決策三項法律審核率分別達到99.98%、99.68%和99.6%,企業因自身違法違規引發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明顯減少。可以說,中央企業法治建設通過一代又一代企業法治工作領軍人厚重的家國情懷和對法治理想的堅持、傳承,在中國的土地上生根發芽,涓涓細流逐步匯成滔滔大河。
十二年間,企業法治基礎不斷夯實
中央企業依法治企的系統合力初步形成,為開展法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圖片說明:2009年10月12日,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召開第一次法制工作會議,董事長林左鳴親自出席並作重要講話。經過法制工作三個三年目標的持續推動,許多中央企業主要負責同志的法治意識不斷增強,對法治工作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成為中央企業法治工作的堅強后盾。
企業領導法治理念更加成熟。許多中央企業將落實三年目標作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實施經營管理的重要實踐。東航集團總經理劉紹勇直接主管法律工作,“在東航,我就管兩個人:一個是總法律顧問,一個是總審計師。總法律顧問替我看著不要出事,總審計師替我看看有沒有出事。”中國建筑董事長官慶認為,“治國無法則亂”,治企亦如此。依法治企是企業改革成功的基本保障,是中國建筑實現“最具國際競爭力的中國建筑企業集團”戰略目標的重要支撐和推動力量。
企業法治文化更加濃厚。中央企業結合落實法制工作三年目標,深入開展內容豐富的企業法治文化建設,營造了濃厚的企業法治文化氛圍。全員合規意識在企業得到牢固樹立,依法辦事、按章操作等法治理念在廣大企業職工中逐步內化於心、外化於行,成為其高度自覺的行為習慣。
企業法律管理更加規范。中央企業普遍堅持“抓工作從制度入手、抓制度從工作出發”,加快完善法治工作制度體系,將三年目標的核心要求固化為企業長遠管理的規定,建立包括合同管理、授權管理、案件管理等專項內容的一整套制度體系。已有60%的中央企業建立法律管理信息系統,運用信息化手段使法律審核成為企業經營管理躲不開、繞不過的剛性約束,有效實現法律風險防范的全覆蓋。
十二年間,法律顧問組織體系逐步健全
中央企業法治工作的組織體系不斷健全,法律顧問隊伍不斷壯大。
圖片說明:2006年8月,國務院國資委受11戶中央企業委托,首次面向全球公開招聘總法律顧問。
在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上,隨著法制工作三個三年目標的連續推動,中央企業及其重要子企業已經全面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十年來,中央企業全系統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的戶數從90余家增加到2584家。39戶中央企業明確將總法律顧問制度寫入章程,進一步明確了總法律顧問作為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定位。總法律顧問作為企業法治工作的領軍人物,保障依法決策的職責作用有效發揮。
在法律事務機構建設上,截至目前,111戶中央企業已經全部設立了法律事務機構,其中法律事務機構作為一級職能部門的企業達到102戶,佔92%,各級子企業也普遍建立起法律事務機構。同時,法律事務機構在服務企業日常經營、參與重大決策方面的職責也不斷得以明確和發揮。
在法律顧問隊伍建設上,十年來,法律顧問隊伍從7000人發展到2萬余人,法治工作的人才基礎進一步夯實。僅第三個三年目標期間,中央企業就有3826名法律人員取得了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持証上崗比例增幅超過30%。廣大中央企業還通過聯合高校舉辦專項培訓、設立崗位津貼制度、開展等級資格評審等措施,積極鼓勵法律顧問參加執業資格考試,不斷提高法律顧問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
十二年間,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基本建立
中央企業堅持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為主、事后補救為輔的原則,將法律風險防范納入企業日常經營管理的全過程,初步形成了適應業務流程管控的法律風險防范完整鏈條。
在規章制度建設方面,許多中央企業將規章制度管理作為法律事務機構的一項重要職責,逐步建立起“凡事有章可循、有人負責、有據可查、有人監督”的制度管理體系。第三個三年目標期間,中央企業及重要子企業經法律審核的規章制度近18萬件,有力地提升了企業規范化運行的能力和水平。
在合同管理方面,廣大中央企業通過標准化和信息化建設,探索實現合同管理的統一歸口、統一流程、統一文本、統一平台,從源頭實現對法律風險的有效控制。不少企業還通過信息技術手段,將法律審核固化為合同簽訂的必經流程,並與財務、審計等系統實現無縫連接,實施合同全流程管控,最大限度降低法律風險。第三個三年目標期間,中央企業及重要子企業經法律審核的經濟合同超過1652萬份,較好地支撐了企業各項經營活動依法運作。
在重要經營決策審核方面,很多中央企業將“三重一大”制度與重要經營決策法律審核制度有機結合,不斷提高重要經營決策的合法性、合規性和合理性。第三個三年目標期間,中央企業及重要子企業經過法律審核的重要決策近14萬項,有效地保障了企業獨立合規決策。
在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方面,各中央企業不斷完善法律糾紛案件管理制度,妥善解決歷史遺留案件,有效應對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十年來中央企業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實現利潤成倍增長,但因自身違法違規引發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大幅減少。第三個三年目標期間,中央企業法律部門為企業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近560億元,有力地保障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和經營安全。
十二年間,企業法治工作領域大幅拓展
中央企業法治工作積極拓展工作領域,深度融入企業經營管理,從傳統的“救火隊”逐步轉變為“防火隊”和“參謀部”,通過依法治企全面提升企業價值。
圖片說明:2013年11月18日,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打造‘法治石化、平安石化’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評選活動”揭曉儀式。中央企業涌現出一大批優秀總法律顧問和法律顧問,為企業改革發展發揮了重要的支撐保障作用。
在核心業務領域,中央企業法治工作逐步融入改制重組、上市並購、轉型升級、新業務拓展等核心業務,在保障企業改革發展、維護國有資產安全方面的效果充分顯現。尤其在重大投融資項目、產融結合項目、市場敏感項目等重大項目法律管理方面,中央企業逐步建立了較為完備的法律盡職調查和審核把關機制。
在境外業務領域,中央企業通過設置境外法律事務機構或法律顧問崗位,完善境外法律風險防范鏈條,落實境外法律風險防范責任機制,積極構建境外法律業務管理體系,為中央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保駕護航。
在知識產權領域,一大批中央企業通過制定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健全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積極開展專利、商標、商業秘密的維權和保護,有效維護並大幅提升了企業無形資產。
在2014年11月召開的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會議上,國資委明確提出了中央企業法治工作做下一步的發展方向: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努力實現“再深化、再提升、再創輝煌”,力爭再通過五年努力,進一步深化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法律顧問制度和法律工作體系建設,進一步提升合規管理能力和依法治企能力,中央企業以總法律顧問為核心的法律顧問隊伍全面實現專職化,法律人員配備比例接近國際同行業標准,全部中央企業法制工作達到國內領先水平,三分之一以上企業力爭進入世界先進行列,努力為中央企業改革發展、做強做優提供更加堅實的法律支撐和保障。
大河奔流,永遠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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