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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銀行科技司:依法清理合同,維護各方權益

2015年09月17日17:42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在網絡和信息化時代,人民銀行依托信息系統,履行中央銀行職責,制定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信息系統的建設和運行需要執行信息化軟硬件產品及服務合同來落實。合同管理不好會給信息系統建設和運行帶來風險,很可能引起建設進度延遲、建設質量缺陷、運行保障失控等問題。長期未完成合同可能存在合同履行違約風險,可能會損害人民銀行利益。

一、嚴肅對待長期未完成合同

2012年11月,針對2010年以前簽訂未完成的67個合同,科技司分析合同執行慢的原因,一是運行環境建設進度滯后,設備無法進場﹔二是項目進度延誤,設備未投入使用﹔三是廠商原因或用戶需求變化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四是因材料遺失或當事人變動,手續不齊全,合同尾款無法撥付。

合同執行慢,資金撥付慢,雖然沒有實質影響人民銀行信息化建設,但會影響廠商提供服務的積極性,廠商派非骨干人員提供服務,水平低,解決問題能力弱,不積極參加后續公開招標採購,間接影響人民銀行信息化建設,執行慢也不排除廠商走法律程序要求付款。傳統上,大家認為科技司負責信息化軟硬件產品及服務合同執行,實際上信息化軟硬件產品及服務合同主要由最終用戶執行,科技司堅持問題導向,按照“手續完備、流程清楚”原則,組織推動最終用戶加快合同實施。對於無法正常執行的合同,從實際出發,及時依法進行清理,有助於保護雙方利益,消除合同履行違約的潛在風險。截至2014年2月,2010年以前簽訂未完成的合同還有33個。

二、從實研究清理方案

科技司召開司長辦公會研究清理長期未完成合同方案,將此作為踐行群眾路線的實際行動,商請法律、採購部門依法依規終止無法繼續執行合同。

2014年3月,科技司積極與最終用戶、法律部門、採購部門研討合同的履行、變更、終止、違約責任和訴訟時效等問題。根據合同法有關“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以及“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規定,形成清理方案:對於擬採取終止或解除措施的合同,科技司會同最終用戶梳理合同執行情況,與廠商(合同乙方)溝通后,向合同甲方(集中採購中心)提供合同執行的情況說明及終止採購合同的理由說明,由合同甲方(集中採購中心)根據具體情況,商請主管部門、內審部門及法律部門處理意見后確定處理意見。

三、依法合規清理所有長期未付款合同

對照合同文本,科技司逐一電話聯系最終用戶、合同乙方,全面了解掌握合同執行情況,努力推動合同清理。最終用戶、合同乙方積極響應,熱情支持。有些合同乙方原聯系人已離開原單位,接到電話后,高度評價人民銀行主動清理合同做法,積極提供新的聯系人。部分合同乙方原聯系人無法聯系上,科技司通過互聯網站搜索乙方單位,聯系合同乙方負責人,溝通情況、協調處置合同遺留事宜。

到2014年3季度末,清理完成所有2010年以前簽訂合同,完成24個合同,將約1000萬元合同款支付給合同乙方,終止9個合同,清理合同款約160萬元,提高了合同乙方參與人民銀行信息系統建設和運行服務的積極性,消除了人民銀行信息系統建設和運行合同履約風險。

(一)因廠商注銷終止2個合同

因廈門東南融通系統工程有限公司倒閉,兩份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其中:磁帶庫採購合同於2009年簽訂,該公司已提供設備並已初驗,到貨款和初驗款已付,但未進行終驗,終驗款未付﹔微軟產品技術支持服務合同2009年簽訂,該公司已提供部分服務,預付款已付,尚有部分服務沒有完成,中期款和最終付款未付。科技司無法聯系到廈門東南融通系統工程有限公司,於是委托人民銀行福州中支、廈門中支到廈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確定廈門東南融通系統工程有限公司曾於2010年更名為東南融通(中國)系統工程有限公司,2013年該公司注銷。考慮到未對人民銀行造成資金損失,科技司商請人民銀行集中採購中心終止兩份合同。人民銀行集中採購中心經咨詢法律顧問意見,按照《公司法》184條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經商請主管部門、內審部門及法律部門處理意見后確定“從即日起,停止實施”。

(二)因項目停止終止7個合同

對於因項目停止,7個無法繼續執行的合同,科技司組織最終用戶、合同乙方協商終止合同執行事宜。例如,2006年,人民銀行與北京中軟融鑫計算機系統工程有限公司簽訂某應用系統開發合同,首付款已撥付,某應用系統完成開發后,因用戶實際需求發生變化,應用系統不再需要,驗收款和維護款未撥付。科技司與北京中軟融鑫計算機系統工程有限公司協商后,通過人民銀行集中採購中心簽訂了終止合同協議。

四、加強對2011年以后簽訂合同的管理

在清理完成2010年以前簽訂合同后,科技司再接再厲,組織最終用戶、合同乙方清理2011年以后簽訂合同。截至2015年4月,所有2011年簽訂合同完成執行。目前,正在組織各方清理7個2012年簽訂合同,1個2013年簽訂合同。

為了進一步提高項目、合同執行效率,提高協同工作水平,科技司啟動了科技管理信息系統3.0建設,到時,科技司對項目、合同執行的監督、協調就將通過信息系統來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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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高巍、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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