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7日民政部取締非法組織“全國高協”行動
邵興平同志,男,中共黨員,現任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執法辦副主任。社會組織是聯系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橋梁,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更是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証。社會組織執法監察工作,政治性強、敏感性高,涉及領域廣,對於規范社會組織健康發展,維護政府、社會組織的形象,都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執法辦承擔著對全國性社會組織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對跨省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的取締、社會組織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以及指導全國社會組織執法監察工作的職責,是民政部唯一一個直接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部門。邵興平同志自2007年入部以來即加入執法辦從事執法工作,幾年來,始終以高度責任感認真履職,兢兢業業、任勞任怨、無私奉獻,較好的完成了各項任務,取得了突出成績。邵興平同志先后參與辦理了80余件社會組織行政處罰案件,調查處理了3百余件投訴、舉報,參與取締“中國家庭教會聯合會”、“全國高技術產業化協作組織”等在全國范圍內影響較大的非法社會組織案件,分流、督辦400余件非法社會組織違法違規活動案件,有力的淨化了社會組織的發展環境,維護了黨和政府形象。近年來,邵興平同志先后獲評民政部機關優秀公務員3次,嘉獎2次,2014年獲評民政部青年五四獎章稱號。
一、豎立社會組織公信力,守住社會組織執法陣地
當前,社會組織已成為社會建設重要生力軍,大量社會組織開展各類公益慈善活動,通過評獎選優等多種形式弘揚社會傳統美德,為社會建設作出突出貢獻。與此同時,難免有一些社會組織在開展活動中違法違規,直接破壞了社會組織公信力,引發負面影響。特別是全國性社會組織社會影響大,活動能力強,很多往往還有政府背景,開展活動時對外代表著政府形象,一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社會影響更壞,危害性更大,一些違法違規案件極易發酵成為突發公共事件。邵興平同志在對此類社會組織違法行為的案件查處過程中,嚴格執法,以高度的敬業精神和高水平的專業水准,較好的完成了任務。2011年7月,多家社會組織違規開展“共和國脊梁獎”評選活動在網絡上被持續關注,成為當時重大負面社會新聞。針對這一情況,執法辦迅速介入調查,由於該案涉及的全國性社會組織達10余家,不僅要逐一核實情況,還要迅速甄別不同情形,及時作出處理,向社會公眾進行反饋。這一事件爆發時,正值邵興平同志孩子出生剛剛一星期,得知這一情況后,邵興平同志二話不說主動趕回單位,加班加點投入調查處理工作,為這一突發事件的及時處置作出了貢獻。隨后,為了做好這一案件的宣傳工作,還配合中央電視台制作了專題節目,使公眾完整准確的了解整個案件的情況和監管部門的處理決定,最大程度上挽回了不良社會影響。
二、打擊非法社會組織活動,維護社會穩定,淨化社會組織發展環境
對非法社會組織的查處取締是執法辦另一項主要任務。取締非法社會組織原則上是屬地管轄,民政部主要負責對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的取締工作。自2008年以來民政部直接取締的有“中國家庭教會聯合會”和“全國高技術產業化協作組織”2個非法組織。這2個組織都有著敏感性強、背景復雜、社會危害性大、活動范圍廣、組織體系龐雜、社會關注度高這些特點,查處難度大,耗費的周期長、投入的精力大。例如“中國家庭教會聯合會”即有著濃烈的境外背景,剛對該組織負責人宣布完取締決定,當天境外敵對勢力的媒體就跟進報道。“全國高技術產業化協作組織”更是下設數百個下屬機構,參與人員達2千余人,體系非常龐大,背景情況也特別復雜,查處過程中調查取証和部門協調任務很重。邵興平同志全程參與了這2個專案工作,從調查取証、召開協調會議、撰寫案件報告、現場取締到后續新聞報道的制作,都是處於工作第一線,認認真真,一絲不苟,沒有出現任何疏忽和紕漏,在此過程中付出的努力和汗水也獲得了領導和同事的一致認可。
此外,絕大部分未經登記冒充全國性社會組織對外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為了騙取公眾信任,其辦公所在地都設在北京。這些非法社會組織為了牟取非法利益,挖空心思編造各種名目進行斂財活動。例如進行評比、達標表彰活動,賣獎牌和証書,舉報所謂論壇、學術會議等等,為了增加信任度,絕大多數活動通知裡還會寫上有國家相關部門領導甚至國家領導人出席參加等內容,欺騙性非常強,社會影響也特別壞,不僅使當事人利益受損,還嚴重損害黨和政府形象。每年執法辦都要收到大量此類舉報,為及時有效查處此類非法社會組織,邵興平同志不僅第一時間將此類舉報及相關情況轉給北京市民政部門,還與具體辦案同志密切保持聯系,積極參與案件的研究論証,督促案件的及時處理,為淨化首都發展環境,維護黨和政府的形象作出了貢獻。
三、愛崗敬業,無私奉獻,以實際行動踐行執法要求
在近年來各類社會組織違法違規行為日益多發的背景下,執法辦工作人員既要直接辦理案件、處理投訴舉報,同時還要制定政策,推動全國社會組織行政執法工作的開展,工作任務十分繁重,工作強度和壓力都很大。對個人而言,不僅要求有高度政治敏感性和政策敏銳性,還要求具備較高法律素養和綜合能力。邵興平同志進入民政部后,結合自己以往的法律工作經驗和專業知識,很快熟練掌握社會組織行政執法業務技能,馬上參與到多起重大案件的處理工作。此外,針對執法工作起步晚、底子薄的現實情況,邵興平同志積極參與到制度建設和理論研究中,為推動社會組織執法工作的進步獻策獻力,先后參與了《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取締非法民間組織暫行辦法》等法規規章的修訂工作。
對全國性社會組織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是執法辦的主要職責之一。目前在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全國性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共有2千余家,登記的二級機構更多達數萬個,監管難度非常大。作為執法辦的主力之一,邵興平同志每天都要付出大量時間用於分析案情、調查取証、走訪了解、撰寫案件報告、協調相關部門等工作,為及時、依法處理各類社會組織違法違規案件打下堅實基礎。每一起案件的處理都要經歷從立案、調查取証、事先告知、作出處罰、執行等很多環節,程序性要求高,耗費的精力和時間大,加班加點成為家常便飯,周六日和節假日在辦公室度過也是常事,遇到重大案件和突發事件時,更要連軸轉,無法兼顧家庭。邵興平同志的這些無私付出,得到領導和同事的廣泛認可。
四、熱愛學習,熱心公益,樹立積極向上的人生態度
要做好執法工作,正確處理每一起案件,需要執法人員有大量知識儲備,隨時注意學習和充電。不僅要了解和掌握行政執法的相關法律知識,要熟悉和精通社會組織管理的法規、政策,針對不同領域和行業的社會組織,還要在接手每一個新的案件時對相關領域的知識進行補充。邵興平同志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大量閱讀各類專業書籍,時刻不忘自我加壓和充電,撰寫了多篇業務論文。
邵興平同志性格開朗、熱情,熱心於公益事業,積極參加各項公益活動。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期間,民政部作為抗震救災的主要部門之一,專門設立了捐贈熱線,邵興平同志作為接聽熱線人員之一,積極投入到抗震救災中來,為社會各界愛心人士提供了良好服務,為抗震救災盡到自己的責任和力量。在業務工作之余,邵興平同志投身於各項集體活動,參加籃球、乒乓球等多個項目運動。在擔任民間組織管理局團支部負責人期間,經常組織青年干部開展各類學習和文體活動,培養了能力,凝聚了力量,加深了感情,取得了良好效果,獲得一致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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