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北平,男,1972年生,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院院長,海法研究院院長,中國海法及國際海商事仲裁領域的新生代領軍人物。
堅持學以致用、面向國際、創造未來的學術理念,初北平積極倡導中國話語權在海洋領域的構建,並取得豐碩成果。
倡導我國海洋法律制度的體系化構建,增強我國在建構國際海洋法律秩序過程中的話語權。
在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初北平深刻認識到海洋法治創新對建設海洋強國和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作用,進而在與恩師司玉琢教授“大海法”理念的配合和默契下提出體系化構建我國海洋法律制度的設想,認為:對內而言,內容完善、協調統一的“海法體系”能系統、合理地配置國家、公民在涉海活動的權力(權利)、義務,為促進海洋經濟發展、提高海洋管理效率提供有效指引﹔對外而言,“海法體系”能為我國與其他國家的海洋權益博弈提供法律的正當性証成,從而有效維護國家主權,增強我國在建構國際海洋法律秩序過程中的話語權。
基於此種認識,初北平積極籌劃並組建相應的科研創新團隊。目前,初北平是大連海事大學“海洋法治2011協同創新中心”的負責人、“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通航保障協同創新中心”方向凝練小組的組長及海法研究院的院長。上述創新團隊已經組成以海商法、海事法、海上保險法、航運法、海洋經濟法、海上勞動法、海上國際法、海上刑法、海上行政法以及海洋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為分支的學術方向,並聚集了包括前國際海事委員會主席穆克吉(Proshanto K. Mukherjee)教授以及英國斯旺西大學航運及貿易研究中心主任巴裡·索耶(Baris Soyer)教授在內的國內外專家學者。在初北平的帶領下,上述創新研究團隊將立足於海洋法治的國際視野,以增強我國在構建國際海洋法律秩序中的話語權為目標,著重研究海洋世紀下我國海洋活動面臨的法律環境及法律困境,為進一步完善我國海洋立法、妥善處理國際海洋事務提供理論支撐。
同時,此種認識也反映在初北平近年來的學術成果上。作為負責人,初北平主持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戰略的電子港航法律制度保障研究》、司法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中國航運法律規制框架構建之研究——以公法與私法的良性互動為視角》以及中國法學會部級重點課題《中國航運保險業發展的法律保障研究研究》等課題都以國際視角為依托,在微觀層面對我國海洋法律體系的完善進行深入的論証。
此外,為擴大中國海法學的世界影響力,目前初北平正在牽頭創辦在英國發行的《海商法與海洋法》(Journal of Maritime Law and Ocean Laws)英文期刊。
在國際立法層面,初北平目前是國際海事委員會(CMI)跨境海事破產工作組(Maritime Cross-Border Insolvency International Working Group)的中國區代表,其牽頭組建的中國課題組代表中國立場為國際海事委員會的此項國際統一立法研究獻計獻策,並就此在國際海事委員會第40屆大會上做了特邀發言(2012)。此外,初北平還作為主要參加人參與了聯合國貿易發展法委員會《聯合國全程或部分海上國際貨物運輸合同公約》(《鹿特丹規則》)以及國際海事委員會《關於外國船舶司法出售及其承認的國際公約(草案)》等國際立法的研究,提高了我國在相關領域的國際學術地位,擴大了學術影響。
積極參與國際海商事仲裁實踐,致力於提升我國在國際仲裁領域的話語權。
國際海商事仲裁是海事領域極為重要的糾紛解決機制之一,也是目前我國亟待提高的領域:不但國際海商事仲裁的舞台幾乎全部被外國仲裁員所壟斷,而且我國當事人在外進行的國際海商事仲裁敗訴率高達90%以上。這是我國在國際仲裁領域話語權不足、影響力甚微的表現。
初北平為上述現實感到深深的憂慮。作為少數幾個活躍於世界商事海事仲裁舞台的中國籍仲裁員的代表,初北平將提高中國在國際仲裁中的話語權,引領中國仲裁走向世界視為己任,認為中國仲裁法學者隻有做到牽頭加強仲裁界的業務交流與培訓,開展對外交流活動,形成高水平的中國聲音並積極參與制定、修改國際貿易規則才能真正提升我國在國際仲裁領域的話語權。有鑒於此,一方面,作為倫敦海事仲裁員協會(LMAA)為數不多的中國籍仲裁員,同時也是新加坡海事仲裁員協會(SCMA)僅有的兩位中國大陸仲裁員之一,初北平不僅親自裁決大量倫敦仲裁、香港仲裁、新加坡仲裁、ICC仲裁,簽發多份倫敦仲裁裁決書,而且多次被國際和國內的訴訟當事方指定,為仲裁庭和法院出具專家法律意見,向國內外當事人及外籍仲裁員展示了中國籍仲裁員扎實的法律功底和優良的業務素質,為中國籍仲裁員和中國仲裁贏得國際認可起到示范作用﹔另一方面,初北平也注重實踐與理論互動相長,不僅基於國際仲裁實踐的認知梳理仲裁法律和實踐在世界不同國家發展的歷史和現狀,總結推動我國商事海事仲裁體制創新所需的相關法律政策,承擔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委托的《世界主要國家、地區促進海事仲裁服務業發展的法律政策措施比較研究》課題,而且洞見到仲裁實踐對司法制度改革的推助作用,深入分析仲裁在我國發展的土壤和條件,主持遼寧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非機構仲裁: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的新路徑探索研究》,探討我國司法環境下仲裁與法院訴訟的辯証關系,以期為當前我國司法改革下仲裁機制的改革發展以及仲裁對於法院體制改革的助力奠定理論基礎。
在充分調研仲裁實踐的基礎上,以新思路、新理論,發展出符合中國國情的仲裁理論體系,解決“仲裁理念落后、仲裁機制不健全”的突出問題是初北平在海商事仲裁領域的工作理念,而其在該領域中所取得的顯著成績也使其榮任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第19屆國際海事仲裁員大會(ICMA)議題委員會委員(2015)、第8屆國際海商法研討會(IMLC)(2015)常務會務組的主席。
以國際視野提升海洋法學人才培養能力,構建中國話語權提升的可持續保障
中國在海法及國際海商事仲裁領域話語權的提升絕非一朝一夕可成,其需要幾代人的不懈努力,因此,海洋法學人才的培養對於中國話語權的可持續提升就至關重要。
意識到國家對於國際化海商海事法律復合型人才的長遠現實需求,作為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的院長,在“海商法”已被確立為自主設置二級學科的基礎上,著力推進涉海法律學科群的整合,與其博士生導師、著名的海商法專家司玉琢教授一起提出並創新發展“大海法”學科群理論,以海法理論統籌傳統海事海商法、海洋經濟法、海上勞動法、海上國際法、海上刑法、海上行政法、海洋環境與資源保護法、海上程序法,形成符合構建我國海洋實踐需求的人才教育培養體系。十幾年來,其已經培養出一個10人組成的“國際仲裁實務團隊”以及以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骨干力量組成的“海法體系研究創新團隊”,這些研究團隊,已經在“我國水上收費項目合法性研究”和“中菲國際仲裁的國際商事類比”、“中國航運保險業創新的法律保障”、“中國航運法律立法框架的構建”、“中國南海海洋劃界及島嶼利用”等領域發揮了“智庫”作用。
中國在海法及國際海商事仲裁領域國際話語權的提升任重、道遠,初北平正帶領他的團隊和同事們為此做出不懈的努力。長風破浪會有時,直挂雲帆濟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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