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可欣同志,女,1976年11月出生,漢族,遼寧蓋州人,大學學歷,公共管理碩士,工程師,1997年5月入黨,1999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交通運輸部海事局船員管理處副處長。
該同志思想進步,政治堅定,認真學習貫徹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努力實踐科學發展觀,自覺踐行“三嚴三實”,嚴格貫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基本方針,始終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堅持依法行政,在本職工作中表現突出。
朱可欣參與國際交流活動
堅持帶頭學習提高,科學立法。該同志緊緊圍繞“依法治國”要求,堅持崗位創先爭優,加強學習,勇於實踐,甘於奉獻,求真務實,在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中,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堅持學習《立法法》、《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將依法行政理念貫徹落實到船員管理具體工作中。努力學習研究船員管理法律法規,在修訂《海船船員考試發証規則》、《海船船員值班規則》等部門規章過程中,注重研究上位法,注重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科學立法、民主立法。
朱可欣同志參加船員管理國際會議
堅持帶頭爭創佳績,依法行政。盡職盡責,腳踏實地,埋頭苦干,以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對待每一項工作,努力協助處長落實並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帶頭開展調查研究,了解掌握實際情況,注重溝通協調,注重發揮團隊協作精神,共同分析解決實際問題。對照《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條款,梳理我國法律法規規定,為推進批約履約奠定法律基礎。積極推進《STCW公約馬尼拉修正案》的履約工作,加強船員培訓、考試、發証管理工作。積極聽取行政相對人意見建議,研究公約修正案實施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帶領團隊及時解決,化解矛盾。注重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轉變觀念,通過推進船員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嚴格審批手續,規范審批程序,並促進船員管理業務與其他海事管理業務的協同,特別是船舶船員管理業務協同系統的實施,有效促進了船員資歷採集,對打擊船員一証多用、假資歷假証書等違法行為發揮了重要作用。
朱可欣同志參加船員管理業務研討
堅持帶頭服務群眾,規范管理。始終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一方面,通過規范船員服務機構外派機構管理、爭取船員減免個人所得稅政策、研究起草海員職業保障規定、完善海上勞動三方協調機制建設等,努力推進船員權益保障工作。工作中經常會與船員朋友打交道,在接到船員咨詢和投訴時,耐心為船員講解船員管理法律法規,提醒船員通過簽訂勞動合同保障自身權益,避免與“黑中介”打交道。一方面,嚴格落實深化改革、簡政放權各項要求,推進船員管理模式改革,積極推進海員外派、船員服務機構審批下放、海員証個人申辦、海員出境証明取消、海員異地辦証、調整內河船舶配員規則等一系列改革和便民措施,推行電子政務,實現船員証書信息查詢、服務機構信息查詢,推行短信業務提醒服務、打造“幸福船員”服務品牌。
朱可欣同志在業務培訓班上講話
堅持帶頭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自覺遵守黨的紀律特別是中央、交通運輸部和局黨組關於反腐倡廉的各項規定,帶頭執行黨內關於廉潔自律的有關制度,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帶頭弘揚正氣。堅持“做事先做人”,為人正直、謙虛,待人誠懇。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團結同事,熱心助人,家庭和睦,鄰裡友善。
朱可欣同志走訪船員,開展調研
該同志曾榮獲“全國優秀共青團員”、“中央國家機關優秀團干”、“交通運輸部五四青年標兵”、“直屬海事系統優秀青年工作者”、“2009年度國務院安委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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