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菱同志2007年開始從事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8年來,她認真完成各項本職工作,著力推進全省糧食行政執法工作,為提高全省各級糧食流通監督檢查人員素質,不斷推動全省糧食部門依法行政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積極參與規范性文件制定
徐菱同志結合全省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實際,積極參與相關規范性文件制定,為進一步健全全省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制度建設,保障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依法、依規開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是進一步完善全省地方儲備糧庫存檢查制度。庫存檢查工作是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重中之重,是保障在庫糧食數量真實、質量良好,確保國家糧食調控政策落到實處的重要手段。為進一步規范全省地方儲備糧庫存檢查工作,2007年∼2008年,徐菱同志積極協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廣東省分行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了《廣東省地方儲備糧庫存檢查暫行辦法》,對全省地方儲備糧庫存檢查工作的內容、組織和實施、權責、檢查結果處理等進行了全面規定,為全面規范全省地方儲備糧庫存檢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開展省級儲備糧代儲資格認定現場核查工作
開展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二是進一步強化部門聯合執法。2004年頒布實施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對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內容和各部門職能作了明確規定,由糧食、質監、工商、衛生、價格等部門負責糧食流通各環節的監管工作。但在實際操作中,因為糧食流通各環節往往是互相聯系、互為交叉的,通過人為的劃分變成分段管理,難免出現邊界不清、責任交叉,容易形成監管上的漏洞。為進一步加強部門協作,強化部門聯合執法,形成監管合力,2008年,徐菱同志積極協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監察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廳、省物價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廣東省分行等9部門和單位並報省人民政府同意,聯合制定印發了《關於建立和健全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部門協作機制的意見》。這是全國第一個經人民政府同意制訂的糧食流通監督檢查部門協作機制。自部門協作機制建立以來,全省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在協作機制框架下,通過定期、不定期的糧食流通聯合執法檢查和部門信息共享機制,為進一步加強糧食流通市場監管,實現部門監管“無縫”對接,提高監管效能發揮了積極作用。
關於建立和健全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部門協作機制的意見
三是積極參與制定全省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准制定。為從源頭上防止濫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范全省糧食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有效控制和減少行政處罰的隨意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2012年,徐菱同志積極參與《廣東省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准》制定工作,認真梳理現有糧食行政法律法規要求並結合全省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實際,提出11種違法行為大類、54種具體違法情形的自由裁量權細化標准,為推進全省糧食依法行政工作,規范糧食行政處罰行為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二、認真推進全省行政審批工作
2012年,國務院批准廣東省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試。徐菱同志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要求,積極參與全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認真開展有關行政許可審核工作。
一是積極參與全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徐菱同志根據省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各項要求,積極參與全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認真梳理研究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行政審批法律法規,對制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行政審批事項通用事項目錄及子項目錄、省糧食局權責清單等做了大量工作。同時,根據省政府要求,積極辦理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全部行政審批事項進駐網上辦事大廳各項工作,為進一步規范省、市、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行政審批工作做出了積極努力。
二是認真開展各項行政許可審核工作。徐菱同志認真參與省糧食局各項行政許可審核工作,積極做好在省工商部門登記糧食企業申請糧食收購許可資格、省級儲備糧代儲資格認定、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初審等各項審核工作。全部審核工作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要求開展,沒有發生過行政相對人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現象。
三是加強對基層糧食部門行政許可工作的監督檢查。徐菱同志積極履行監督檢查工作職責,對基層糧食部門開展行政許可工作的程序、結果等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並糾正了個別糧食部門違反行政許可審核層級的違規現象,為保障全省糧食行政許可工作順利開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三、積極開展糧食行政執法培訓工作
開展糧食行政執法培訓工作,是提高糧食行政執法人員素質,保障全省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依法、順利、高效開展的有效途徑。徐菱同志根據國家和省各項工作要求,結合全省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實際,積極組織開展糧食行政執法培訓工作,著力提高全省糧食行政執法人員素質。
一是積極組織開展糧食行政執法培訓工作。2007年至今,共組織740余人參加了國家糧食局和省糧食局舉辦的糧食行政執法培訓班,向400余名考試合格的學員頒發了《監督檢查証》,為切實提高各級糧食行政執法人員業務素質,保障全省糧食行政執法工作順利開展打下了堅實基礎。
二是積極協調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行政執法証》。《行政執法証》是全省行政執法人員從事行政執法活動的有效証件,也是全省行政執法人員依法開展行政執法活動的必要証件。徐菱同志積極協調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行政執法証》,對基層反映的當地法制部門不予辦証或其它現象,積極協調省法制辦予以解決。目前,全省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已有800余人申領了《行政執法証》,切實保障了全省糧食行政執法工作依法、順利開展。
開展行政許可檢查和調研工作
近年來,全省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成績突出,所在單位省糧食局多次受到國家糧食局的通報表彰。2008、2011∼2014年,省糧食局被國家糧食局評為全國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先進單位﹔2009年,省糧食局被國家糧食局評為全國糧食清倉查庫工作先進單位﹔2011年∼2014年,省糧食局連續4年被國家糧食局評為全國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優秀單位。這些成績的取得,與徐菱同志依法履職,切實推進全省糧食部門依法管糧、依法行政是分不開的。徐菱同志也因工作表現出色,於2009年被國家糧食局評為全國糧食清倉查庫工作先進個人﹔於2014年被國家糧食局評為全國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優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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