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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裘凱棟同志事跡

2015年09月17日09:3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裘凱棟同志,現任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三司監管一處副調研員。該同志於2006年7月開始從事全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2009年9月參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三司監管四處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法規標准制修訂工作以來,特別是2011年7月主持四處工作以來,積極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三司司領導班子的領導和指導下,卓有成效地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法規標准制修訂工作,使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法規標准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建立健全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法規標准體系。主要表現如下:


裘凱棟同志參加會議照

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依法治國”的精神,配合做好法規文件清理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修訂工作

一是組織開展了對當時有效的279件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在此基礎上提出“十二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立法規劃的有關建議方案,並在《安全生產“十二五”立法規劃》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中得到採納﹔作為《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子規劃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屬於首次單獨制定發布。二是參與完成新修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簡稱《條例》)中有關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條款的論証工作,此項國務院層面的行政法規的出台,大大推動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建設的進程。三是組織完成《條例》宣貫視頻會議和4期宣貫培訓班,對象是國家、省、市、縣四級安全監管系統和有關重點危險化學品企業,指導基層人員深入學習貫徹《條例》,有力推動《條例》貫徹實施。

二、積極貫徹《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法規體系建設

新修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於2011年12月1日實施后,大量規章需要進行及時制定和修訂。當時監管四處全處僅有該同志1人,在任務重、時間緊和人手少的情況下,在不到2年的時間裡,該同志組織起草完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証實施辦法》、《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定》、《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証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証實施辦法》、《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與分類管理辦法》等8項部門規章(現均已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的形式發布施行),同時還起草、編制了配套行政文書及解讀材料。上述部門規章的出台,極大地推動了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法規體系的建立完善,使得整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領域從生產、儲存、使用、經營等各環節都做到了有法可依,對其他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和地方省市也起到了一定示范的作用,有關工作成果被國務院相關部門在制定行業內規章時所參考引用。其中,《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與分類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均屬於國內首次制定發布。此外,該同志還組織制定了危險化學品目錄制修訂工作規則和專家組工作規則,協調工信部、交通運輸部等十部委有關司局成立《危險化學品目錄》制修訂工作領導小組和專家組,為順利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目錄編制工作打下良好基礎(新版《危險化學品目錄》已於2015年5月1日起實施)。

三、組織推動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標准體系

一是組織完成《化工建設項目安全設計管理導則》(AQ/T3033)、《化工企業定量風險評價導則》(AQ/T3046)、《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分析)應用導則》(AQ/T3049)等多項安全標准的審查和宣貫工作,其中《化工建設項目安全設計管理導則》(AQ/T3033)已被《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計管理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76號)等規章文件引用,作為強制性要求,為從源頭上提高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計管理水平提供支持。二是參與國家標准《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2012)、《石油儲備庫設計規范》(GB50737-2011)、《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2014)等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的國家標准審查工作,相關標准最新版本均做到了時長不超過5年,推動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標准體系。


裘凱棟同志工作照

四、組織開展課題研究,參與構建危險化學品“三重點一重大”監管體系

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范圍”等課題研究工作,在綜合考慮2002年以來國內發生的化學品事故情況、國內化學品生產情況、國內外重點監管化學品品種、化學品固有危險特性和近四十年來國內外重特大化學品事故等因素的基礎上,組織對當時《危險化學品名錄》中的3800余種危險化學品進行了篩選。在研究基礎上,以總局規范性文件起草印發了《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共計60種與6項類屬條目),推動完善構建危險化學品領域“三重點一重大”(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重點縣)安全監管體系,為涉及“兩重點一重大”企業實施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提供依據。

五、積極辦理兩會提案建議,認真答復地方依法監管方面問題

2013年3月,該同志調任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三司一處后,積極利用自身對危險化學品安全法規標准熟悉的優勢,一方面積極辦理每年全國“兩會”期間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提案和建議,另一方面,認真辦理地方安全監管部門提出的關於危險化學品安全法規標准執行的問題,深受有關代表委員和地方安全監管人員的好評。

該同志2012年5月獲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直屬機關首屆“青年五四獎章”,是獲得表彰的僅有的8名同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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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高巍、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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