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7日,我國首部規范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的省級政府規章——《安徽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獲安徽省政府常務會議通過。
2014年12月30日,承擔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職能的安徽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公室挂牌運行。
2015年1月1日,安徽省政府採購項目正式進入省市共建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交易。
……
為解決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安徽省委、省政府決定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體制改革。“改革要於法有據,必須以立法引領改革!” 2014年初,安徽省委省政府將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起草任務交付省發改委。改革決心堅定,立法步履匆匆。自此,有關公共資源交易改革的立法事項被分解成無數個縝密的環節,填滿起草者的工作日程。
去年11月5日,《安徽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法》正式出台。《辦法》統籌構建全省公共資源管理架構,建立管辦分離、集中交易、規范運行、依法監督的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機制。安徽省發改委主任張韶春認為,頒布施行該《辦法》,是安徽省貫徹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的生動實踐,是落實國務院建立統一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重要舉措。在2014年安徽法治政府建設十件大事評選活動中,“以立法引領公共資源交易改革”成功躋身十件大事之列。
勇挑重擔 做改革排頭兵
在公共資源交易改革領域的探索,安徽從未止步。
近年來安徽各市縣立足本地實際,積極探索,相互借鑒,公共資源交易改革進程不斷加快。到2014年,全省已有16個設區市、63個縣(區)先后按照“一委一局一中心”的模式,對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體制和運行機制進行了改革,成立了集中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成效初顯。去年安徽還扎實推進省評標專家庫並庫工作,得到國家發改委認可。安徽評標專家庫被評價為“制度健全、技術成熟、管理規范”,並於2014年3月與國家庫互聯互通、資源共享。河南、湖北、甘肅、貴州、海南等省先后到安徽取經。
但不能忽視的是,安徽省級層面尚未設立綜合監管機構,沒有建立集中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財政、衛生、住建、國土等省直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建立了單項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由於缺乏頂層設計,現實存在全省各地交易規則不統一、交易行為不規范、監管制度不完善、各類資源不共享等問題。如省級層面缺乏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機構,省直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單獨成立交易中心,難以形成監管合力﹔部分市縣存在監管越位、錯位、管辦不分等問題﹔交易平台違反法律規定從事招標代理等中介服務,對投標單位、代理機構開展業務設置多種條件和隱形壁壘﹔進場交易范圍不統一,有的地方政府投資項目沒有做到全覆蓋。
顯而易見,打破阻礙公共資源統一規范交易的各種壁壘、切實加強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已迫在眉睫!安徽省委省政府相時而動,將深化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體制、分級建設統一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確定為2014年年度重點改革任務。
然而,改革就是利益的調整。如何涉深水、闖險灘、啃下改革硬骨頭呢?安徽給出的答案是,強化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也就是把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堅持破立並行,讓改革在法治軌道上行穩致遠。
2014年,安徽省發改委勇挑重擔,全面開啟《安徽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立法征程。
集思廣益 用心提高立法質量
制定《安徽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法》,是一項涉及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體制改革的工作,意味著要協調各方利益,統籌安排制度。安徽省發改委不敢懈怠,認真准備立法前期工作。
2014年1月,省發改委及時成立立法起草小組,由省法制辦、省發改委、省招投標協會、省社科院和安徽大學法學院相關人員組成。立法小組充分收集資料,摸清全省公共資源交易現狀,研究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全面梳理公共資源交易制度,共清理制度600多件,對公共資源交易相關制度進行系統研究﹔同時充分學習兄弟省市的經驗做法。
起草者堅持開門立法,在各市縣、省直各部門、代理機構、投標企業、行業協會等100多家單位和企業中廣泛開展調研。同時,及時和國家發改委對接,貫徹落實國家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有關精神和要求。此外,充分聽取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市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機構、交易中心的意見和建議。
細致的准備,認真的思考,立法小組的立法思路漸漸明晰:按照“決策、執行、監督”相分離的原則,統籌構建全省公共資源管理架構,厘清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管機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行政監督部門的職責分工,建立管辦分離、集中交易、規范運行、依法監督的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機制。為推進公共資源交易規范化和法制化,努力做到“四統一”,即統一制度規則、統一平台交易、統一服務標准、統一信息公開,實現公共資源交易的統一規范、公開透明,加強對交易全過程的監督,切實提高公共資源配置的質量和效益。
2014年,《辦法》初稿完成。安徽省發改委著手組織征求意見,多次召開部門協調會、立法論証會和專家預審會,邀請安徽大學、省委黨校、省社科院有關專家對《辦法》反復研究打磨。2014年5月,經立法小組多次修改的《辦法》正式上報省政府。此后,安徽省發改委積極與省政府法制辦銜接,配合做好規章各項立法程序工作。
起草者多措並舉,為減少改革震蕩和加快《辦法》出台打下良好基礎。
2014年10月27日,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辦法》﹔11月5日,省政府以省政府令第255號形式正式頒布。這部備受關注的《辦法》共計18條,明確管理機制、交易目錄、交易程序、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內容。
辦法培訓會
成效初顯 制度建設持續發力
《辦法》,是改革的行動指南。
依據該《辦法》,安徽省制定《省級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加快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體制改革,建立了綜合管理與行業監督相結合的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體制。省政府撤銷省招標局,成立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全省公共資源交易的管理﹔在省財政廳等8個部門成立行業監督管理辦公室,分別負責相關行業的交易監督管理工作﹔同時,省、合肥市共同組建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場所。
“《辦法》的出台,為構建全省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和明確的政策導向,使公共資源交易改革得以順利進行,成效初顯。”安徽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體制機制不斷健全,市場在在公共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不斷加強,公共資源交易質量和效益不斷提高。
據了解,安徽省級政府採購項目和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採購項目,已於2015年1月分別進入安徽合肥交易中心和藥品採購分中心進行交易。今年安徽合肥交易中心累計受理省級財政項目906個,預算金額17.69億元,截至5月22日,累計完成項目379個,預算金額7.22億元,成交金額6.19億元,節約資金1.03億元。今年前4個月,共有16個市的148家縣級公立醫院通過省醫藥集中採購平台網上採購藥品,採購總金額為16.74億元,入庫總金額為12.4億元。共有1667家基層醫療機構通過省醫藥集中採購平台網上採購藥品,採購總金額為8.54億元,入庫總金額為6.77億元。
“公共資源交易改革是個系統工程,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確保改革取得實效。”安徽省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說,今年將圍繞建立更加完善的公共資源交易制度、創新公共資源監管方式、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運行、加強綜合評標專家庫管理等重點,牽頭修訂《安徽省實施〈招標投標法〉辦法》、《安徽省評標專家名冊管理辦法》,制定省級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管理辦法和行業監督辦法,以及交易目錄和服務標准﹔建立健全全省公共資源交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提升全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標准水平﹔制定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專家抽取終端管理辦法,加強評標專家的動態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為鞏固立法成果,安徽發改委結合全省統一電子政務平台建設,建立安徽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平台,為綜合管理部門、行業監督部門、行政監察機關履行職責提供便捷、高效的技術支撐,有助於加快構建全省統一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系統,提高公共資源交易質量和效益,進一步約束和規范權力運行。
全省地市公共資源交易聯席會議,交流研討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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