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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海關馬超:立足執法實際,做普法戰線上的篤行者

2015年09月16日11:00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馬超,男,漢族,1981年8月出生,河北省安新縣人,中共黨員,法學碩士研究生,畢業於貴州大學,2008年7月參加海關工作,現任石家庄海關法規處法制科副科長。馬超同志在參加海關工作7年的時間裡,刻苦鑽研海關法律法規,腳踏實地、無私奉獻,在平凡的普法崗位上取得了較為突出的工作成績。2011年,馬超同志被中央宣傳部、司法部評為2006-2010年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個人,榮獲個人二等功﹔2014年,馬超同志被評為河北省“六五”普法中期先進個人﹔2010年、2013年年度考核中兩次被評為優秀,並授予個人嘉獎,其所在科室也因為工作成績突出被評為“四好”達標先進科室。

“8.8”法治宣傳日活動期間發放宣傳材料

上街開展普法宣傳

一、立足海關執法實際,刻苦鑽研海關法律法規

馬超就職的法制科隻有兩名同志,卻肩負著關區法治宣傳教育培訓、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應訴、行政執法監督以及推動關區依法行政相關工作等工作職責,擔負的擔子分量可想而知。來到海關之后,馬超同志主動放下“高學歷”光環,立足於海關執法實際,刻苦鑽研海關法律法規。法律本身是比較枯燥的,尤其是在不了解海關業務的情況下,不下真功夫很難求得“真經”。為了使自己從“真學”做到“真懂”,馬超利用8小時之外的時間自我加壓,翻法條、找教材、對案例,還經常向周邊的業務骨干詢問問題,甚至多次反復求証以得到一個較為准確的答案。有一次,法規部門接到某隸屬海關的請示,稱接到江蘇某法院民事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法院在其中明確了某批次進口貨物的所有權歸屬,就此詢問海關下一步應如何處置。接到請示后,馬超意識到該問題較為敏感,涉及行政執法和司法裁判兩個不同領域,問題的解決將直接關系到海關的對外執法以及與司法機關之間的聯系配合。為在最快時間內調查和梳理該批次貨物的有關情況和法院法律文書涉及的有關事實,他加班加點,同時還就進口貨物正常的通關流程和要求請教監管通關部門相關業務專家,得出當事人缺失提(運)單和法院隻明確貨物所有權關系之間存在一定矛盾的結論。隨后,經有關部門實地了解,最終証實了該矛盾確系人為操作所致。當事人因經濟糾紛不能從船東拿到提(運)單,而選擇法院通過民事裁判繞開海關對監管証件的嚴格要求,從而達到讓海關通關放行的目的。正是他對問題刨根問底式的努力,使海關發現並及時堵住了行政執法與民事司法結合部中存在的漏洞,不但樹立了海關嚴格規范執法的形象,同時也得到了法院的理解和敬佩。

參加廣場宣傳

二、腳踏實地、任勞任怨,在普法實踐中磨練自身意志

眾所周知,普法工作在很多人眼中並不是一個十分起眼的工作,在他們的印象中僅限於“發發宣傳單、拍拍照片”這樣的工作,談起法律經常挂在嘴邊的是“說起來重要,干起來不要”。然而,就是在這樣一個不起眼的工作崗位,馬超一干就是七年,他始終沒有怨言,踏實地完成各項普法工作。他有股不服輸的勁,從不向困難低頭,憑著一顆赤誠的奉獻精神,頑強地追求著自已的事業。“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是他工作的座右銘,不論嚴寒還是酷暑,隻要工作需要他總能沖在前面。記得在一次“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當天,瑟瑟的寒風中夾帶著雪花,普法廣場前來咨詢的人寥寥可數,離活動結束還有一個多小時時間,然而海關的普法活動卻沒有因為天氣原因而早早收場。一位相貌五十歲上下的男子走到馬超跟前,問其為什麼這麼冷的天還在這裡堅持,馬超回答說“活動還沒有結束,每年舉辦這樣一次大型普法宣傳活動很不容易,就這麼放棄就可惜了”。聽到回答后該男子顯得有些激動,說“我來這看到你們這麼辛苦,本來不想再問什麼問題了,聽你這麼一說我是真心敬佩。這樣,我留你個電話,我孩子想問問出國留學回來自帶物品方面的規定,我到時跟你聯系。如果他願意考公務員我一定建議他考海關”。

聯合各業務職能部門推動普法共建

三、潛心研究普法工作規律,將企業受益作為自己工作最大的成績

在馬超同志眼中,普法工作並不是絕對的務虛,法律不能僅僅停留在普法工作者腦中,也不能停滯在執法工作者印象中。本著讓企業受益的目的,他潛下心來回憶多年普法工作中遇到的客觀情況,深入思考並積極運用普法工作的內在規律。一是積極向廣大關員倡導並強化“海關日常執法是最大的普法”意識,提出了普法共建工作思路,加強關區各單位、各部門在執法活動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責任。創新普法形式,提出並組織開展“三送法”(報關送法、查驗送法、下廠送法)活動,以此形成分工協作、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共建格局,實現日常執法與普法的深度融合,工作內容與工作對象間的有效對接。二是針對企業需要和普法工作現狀,他提出普法要“接地氣”,普法不能“閉門造車”的觀點,要通過調研走訪、交流溝通、業務咨詢、法治宣傳等途徑,及時收集並了解進出口企業普法需求,並據此制定送法活動計劃,做到貼近實際、關企互動、心系企業、誠心服務。三是針對普法方式,他提出普法不能僅僅就法條談法條,而是要通過舉例子、講故事等通俗易懂的方法將法律精神和理念灌輸到廣大管理相對人,因為案例真實生動才更容易被人記住,從而能夠達到普法宣傳的目的和效果。有一次,一家從事代加工的企業找到馬超,就某公司委托其加工生產一批洗衣粉詢問如何避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因為之前法規部門走訪過該企業,就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等相關知識和案例進行了介紹,企業對此印象深刻,因此就該批貨物如何避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再次進行咨詢。普法工作定位和方式的轉變推動了海關普法工作由虛轉實,也讓企業切實嘗到了學法、遵法、守法的甜頭,感受到了海關對企業的真情服務。

向廣大進出口企業了解普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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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高巍、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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