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通信管理局政策法規處在徐杰處長的帶領下,在局黨組的領導和關心下,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以隊伍建設為抓手,以服務電信監管為核心,打造了一支業務精通、愛崗敬業、紀律嚴明、作風過硬的法律顧問隊伍,在基層普通崗位上,用自己的青春踐行了螺絲釘精神,為規范依法行政工作、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奉獻了微博之力。近年來,政策法規處多次被評為先進處室,徐杰同志和梁晶同志榮立三等功,樂琴同志多次被評為先進公務員。
勤奮學習 專業過硬
2010年末,徐杰處長服從組織安排,由市場監管處處長調任政策法規處處長。徐杰同志畢業於通信專業,在通信監管工作中擔任領導崗位多年,具有豐富的通信監管工作經驗。但是,由於政策法規工作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政策性,徐杰同志調任政策法規處處長初期,仍然面臨著不熟悉法律專業、不熟悉法規工作的實際困難。徐杰同志克服專業不對口、工作不熟悉等重重困難,到任后立即收集整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犧牲了大量地休息時間,系統地自學了《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等行政法法律法規,以及《電信條例》、《重慶市電信條例》、《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規定》、《通信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等通信監管方面的法規規章。在學習中,徐杰同志還特別注意“實”字當頭,虛心地向同事學習,時常與業務部門普通員工探討相關通信監管法規,遇到行政訴訟或電信監管的熱點案件時,組織全處室共同討論,分析案件的核心要點,引導同志們結合通信監管工作實際提出改進措施,切實做到加強學習與改進工作相結合。
2011年初,《重慶市通信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基准》(以下簡稱“裁量基准”)制定工作進入攻堅克難階段。此時,徐杰同志調任政策法規處處長雖然僅有一個月時間,但該同志已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重慶市電信條例》、《通信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規定》等22件法規規章了若指掌,與處室工作人員一起對《裁量基准》中涉及的91條行政處罰依據按照違法行為、裁量階次和行政處罰標准進行分項列舉,其展示出來的專業水平得到了局領導和同事們的高度肯定和認可。
愛崗敬業 全力推進地方立法
為進一步加大電信基礎設施建設與保護力度,營造利於通信行業發展的政策環境,自2011年末起,我局著手推動市政府規章《重慶市電信基礎設施建設與保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立法工作。《辦法》(草案)吸收了《電信法》(草案)關於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方面的相關規定,多次征求我市各基礎運營企業意見,召開電信行業和法律專業的專家論証會,經過五十余稿的修改,草案文稿貼近重慶市通信行業發展實際,相對完善,分別於2012年、2013年、2014年三次列入重慶市政府規章立法預備項目。《辦法》(草案)雖然已相對完善,但由於相關市級部門意見不統一,立法工作一直未得到較好推進,這成為重慶管局政策法規處同志們心中無法放下的一塊大石頭。《辦法》(草案)雖然未正式出台,但已為四川省、貴州省、內蒙古自治區、福建省等外省的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立法工作提供了重要參考和立法經驗。
2015年初,重慶市政協科學技術界別小組在市政協四屆三次會議上提出名為“加強信息通信基礎設施保護的建議”的提案,在大會上發言並得到黃奇帆市長的批示“建議合理。請經信委、法制辦均閱辦核處”。
市領導的批示讓重慶管局政策法規處的同志們備受鼓舞,在徐杰處長的帶領下,全處同志迅速地重新熟悉《辦法》(草案),全面備戰《辦法》立法工作。在總結前期立法工作的基礎上,徐杰處長多次與市經信委溝通,堅持有原則、有禮讓,共同商議《辦法》立法工作。此外,徐杰處長還多次上門親自向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府法制辦匯報工作,力爭獲得多方面的支持,全面推進《辦法》立法工作。
2015年3月6日,在2015年全市信息通信業工作會上,翁杰明副市長對《辦法》立法工作進一步明確指示,“請市政府法制辦會同市通管局及其他相關部門抓緊推進,爭取早日出台《重慶市電信基礎設施建設與保護管理辦法》,4月能上會最好”。立法工作專業性強,系統性強,工作量大。市領導對《辦法》立法工作的關心,即鼓舞了全處同志的干勁,卻也讓全處同志感到了極大地壓力。
這段時期,恰逢處內梁晶同志生病。作為處內年輕的“老干將”,梁晶同志深知本次立法時機來之不易,一定要好好珍惜機會,埋頭苦干,在盡量短的時間內完成高質量的立法工作。梁晶克服身體上的不適,白天堅持工作,帶病加班到深夜,凌晨去醫院急診輸液。憑著青春的那股拼勁,憑著堅強的毅力,梁晶在短短的一周內,梳理了《電信條例》、《重慶市電信條例》、《電信建設管理辦法》、《海南省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條例》等25個制定依據和參考資料,對《辦法》文本逐條批注制定依據和參考資料,完成了長達41頁的立法報告及全套資料。
2015年3月26日,在市領導對《辦法》立法工作作出明確指示后20天,重慶市通信管理局正式向市政府報送了《重慶市通信管理局關於報送審查〈重慶市電信基礎設施建設與保護管理辦法〉(送審稿)的報告》。2015年4月6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將《辦法》(草案)轉由市政府法制辦按程序辦理。至此,在徐杰處長的帶領下,經過全處同志的共同努力,重慶管局政策法規處圓滿完成《辦法》的立法起草工作。
踏實肯干 制定《裁量基准》
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對減輕、從輕、從重、不予處罰、處罰幅度所適用的具體情形進行細化、量化,有利於縮小裁量空間、增加裁量剛性、限制裁量自由,能讓行政處罰裁量定位更准確,權力運行更透明,監督制約更有力。
2010年末,重慶管局政策法規處著手制定《裁量基准》。當時全國隻有河南和江西管局探索過行政處罰裁量基准。在請教學習河南、江西的經驗基礎上,大膽探索,反復研究。在徐杰同志的帶領下,樂琴同志克服人手少、任務重、時間緊的現實困難,讓加班成為“常態”,時常工作到深夜,犧牲了大量的休息時間。《裁量基准》全面清查研究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行政法規2件、地方性法規《重慶市電信條例》和《通信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規定》等部門規章19件,對91條行政處罰依據按照違法行為、裁量階次和行政處罰標准進行分項列舉,涉及行政許可、電信市場監管、通信網絡建設管理、信息安全、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互聯互通、網碼號資源管理等領域。
2011年3月25日,經部政策法規司確認和重慶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備案,《重慶市通信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基准》正式印發。《裁量基准》分為三個章節,裁量階次科學合理、處罰標准細化明確,為多個兄弟管局的相關工作提供了范本和經驗,得到同行的充分肯定。
業務精通 收獲佳績
近年來,我局政策法規處堅持每年開展兩次行政執法檢查。自2010年以來,共檢查行政審批案卷(含備案)1582份、行政處罰案卷62份,就行政許可條件是否實質性滿足、行政處罰意見告知和決定送達的時間間隔、案件歸檔材料的規范性等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極大地提升了我局行政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和規范性,實現了我局辦理的所有行政許可事項100%在法定時限內辦結,行政處罰基本做到事實清楚、法律依據正確、處罰決定適當,行政執法案卷基本符合要求。
政策法規處開展行政執法檢查也不是一帆風順的。剛開始,個別業務處室對行政執法檢查有不理解、甚至抵觸情緒,認為行政執法檢查是雞蛋裡挑骨頭、多此一舉的事情,對執法檢查人員也時常冷嘲熱諷。全處同志都感受到了極大的壓力,個別同志也曾在行政執法檢查工作中哭鼻子。徐杰處長帶領大家頂住壓力,將壓力轉化為改進工作的動力,以改進電信監管工作為目的,加強業務學習,仔細查閱案卷,加強溝通交流,不僅要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更重要的是與業務部門一起共同商討可行的工作改進措施。
近年來,多地管局關停網站的行為被提起行政訴訟或行政復議。可喜的是,重慶管局關停網站的行為從未被提起一起行政訴訟或行政復議。這與重慶管局政策法規處認真開展行政執法檢查、及時提出工作改進措施密不可分。
2011年夏季,在行政執法檢查中發現,相關業務處室未經行政處罰程序對個別違規網站採取了關停的措施。對此,業務處室拿出相關部門的正式文件,認為相關部門已在文件中通報並認定了個別網站的違法違規行為,並要求管局給予關停處理,其關停網站的行為並無不當。對此,梁晶同志認真研究了《行政處罰法》、《電信條例》以及《通信行政處罰程序規定》,提出不經行政處罰程序直接關停網站的行為,存在程序上的瑕疵。為了減小法律風險,進一步改進電信監管工作,梁晶認真梳理部門規章的相關規定,立足網站管理工作實際,與業務部門反復溝通,提出具體、可行的工作改進措施,得到局領導和業務部門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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