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1日,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對張某非法使用“偽基站”設備發送廣告短信一案進行了宣判,張某因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原來,張某之前花7.5萬元從深圳購買了5套“偽基站”設備,替房地產公司發送房產等廣告短信,最終被無線電管理機構利用技術手段成功定位。
其實,張某因非法設置、使用“偽基站”而受到法律制裁,這僅僅是2014年全國許多類似案件中的一個案例,是全國打擊整治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偽基站”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的一個縮影。
2014年,全國無線電管理機構配合公安部門開展了打擊整治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偽基站”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發起了針對偽基站的“殲滅戰”。通過開展專項行動,一台台干擾無線電秩序、發送垃圾短信的“偽基站”被查獲,一個個利用“偽基站”謀取非法利益的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偽基站”日益猖獗
“你好,我是房東,我現在正在外地出差,請將房租打到我愛人賬號上…… 匯好后給我回個信息。”
近幾年來,一些手機用戶經常會莫名其妙地收到類似通過“偽基站”發布的手機詐騙信息,讓人不慎其煩﹔有的用戶不慎落入了犯罪分子精心布設的陷阱之中,遭受了巨大的財產損失。
所謂“偽基站”,其實是一種具備移動通信基站功能的非法無線電設備。由於“偽基站”佔用的是合法移動通信頻率,當“偽基站”設備開啟后,它能自動搜索周圍數百米至幾公裡半徑范圍內的手機信息,使之與“偽基站”設備實現連接。此時,不法分子會通過“偽基站”向手機用戶強行發送各種各樣詐騙和廣告短信﹔其發送信息的號碼可以隨意設定,甚至可以設定為銀行、電信運營商的特服號,因而對手機用戶具有很大的迷惑性和欺騙性。
受經濟利益的驅動,一些不法分子已形成了研制、生產、銷售和使用“偽基站”的利益鏈條。他們在利用“偽基站”實施不法行為時,往往會將“偽基站”設備安裝在汽車上,採用“運動戰”的方式,在城市街道、商圈等人流密集場所群發短信,具有很強的隱蔽性。
自2012年底以來,全國絕大多數省份均出現了不法分子利用“偽基站”發送各類虛假詐騙短信的行為。此后一兩年,通過“偽基站”實施的各種不法活動越演越烈,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偽基站”一旦投入使用,往往會造成公眾移動通信網絡的擁塞,直接影響了公眾移動通信秩序﹔而且值得關注的是,“偽基站”所發布的大多是詐騙信息或虛假醫藥、涉賭等廣告信息,直接侵害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影響了社會和諧穩定,甚至會影響到國家安全。
多方聯手鑄利劍
依法打擊各類違規設置、使用無線電台站和設備的行為,有效維護良好的電波秩序,確保各類無線電業務安全運行,這是無線電管理機構肩負的重要使命。近幾年來,針對“偽基站”不斷泛濫的狀況,無線電管理機構積極應對,攜手電信運營商不斷加大無線電監測力度,查處了一批不法分子,但設置、使用“偽基站”的狀況並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有效扭轉。
探究起來,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查處“偽基站”的難度越來越大。“偽基站”設備體積小且處於流動狀態,不法分子的反偵察能力不斷增強,無線電管理機構排查、定位和取証、查處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查處的難度不斷增大,迫切需要相關部門協同配合。二是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健全。這是因為,“偽基站”是一種新出現的違法形式,在查處設置、使用偽基站的案件時,如果涉及詐騙和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我國《刑法》有明確的罰則。而對於利用“偽基站”發送營銷廣告短信等行為,在依據現行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時,往往會遇到法律適用的問題。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對“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台”“非法佔用無線電頻率”、“干擾無線電業務”的行為,所作出的行政處罰最高罰款額度為5000元,這顯然不能對不法分子產生強大的威懾力。法律法規不夠健全和處罰力度不足,成為查處“偽基站”案件中的主要制約因素。
“偽基站”的不斷泛濫和產生的嚴重危害,引起了國家的高度重視。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和統一部署, 2014年初,中宣部、中央網信辦、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9部門決定聯合開展打擊整治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偽基站”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為了給專項行動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據,公安部會同最高法、最高檢等出台了《關於依法辦理非法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設備案件的意見》,明確對非法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設備的犯罪行為,依法以非法經營罪、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詐騙罪、虛假廣告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擾亂無線電通信管理秩序罪、非法生產銷售間諜專用器材罪等8項罪名追究刑事責任﹔對明知他人實施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偽基站”設備犯罪,為其提供資金、場所、技術、設備等幫助的,以共同犯罪論處﹔對組織指揮、實施非法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設備的首要分子、積極參加的犯罪分子等,予以重點打擊、依法嚴懲。該意見的出台,為打擊這一新型犯罪提供了強大法律支撐。
為了使此次專項行動取得實效,9部門明確提出,要破獲一批大要案件,嚴懲一批生產、銷售“偽基站”設備和利用“偽基站”設備實施電信詐騙、非法廣告推銷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骨干分子,端掉一批非法生產窩點,收繳一批“偽基站”設備﹔同時,要推動解決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偽基站”違法犯罪遇到的法律適用困難、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不嚴密等法制建設問題,探索建立有效防范和及時打擊犯罪的長效機制。
自2014年年初以來,打擊整治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偽基站”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展開,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巨大聲勢。
重拳出擊不手軟
為了推動打擊整治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偽基站”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的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部專門成立了打擊整治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偽基站”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工作組,制定下發了配合開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對工信系統開展專項行動作出了全面部署。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劉利華、總工程師張峰分赴河南、山東、浙江、江蘇、陝西、上海、黑龍江、雲南等地進行專題調研,對相關工作進行具體指導,有力支持了各地專項行動的順利開展。
工業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作為部內牽頭司局,會同部內相關司局,積極配合中央網信辦、公安等部門,對全國無線電管理系統開展專項行動進行了全面部署。為提升無線電監測技術水平,各地無線電管理機構投入資金,採購了近300套“偽基站”專用識別偵測系統。面對人員少、裝備少的實際困難,各地無線電管理機構針對“偽基站”高發的重點地區、重點時段,把有限的人員和設備集中起來打“殲滅戰”。黑龍江省組織開展了代號“雷霆行動”的專項打擊行動,集中全省57名無線電管理系統精干技術人員,分成16個突擊清查小組,與公安等部門密切配合,分赴全省“偽基站”高發地區開展集中查處,形成了對不法分子的高壓態勢,取得了顯著成效。
在專項行動中,全國無線電管理系統發揮自身技術優勢,積極配合公安機構開展“偽基站”的監測和排查,共出動人員35399人次、無線電監測車14309車次,動用監測定位設備17117台(套)次,無線電監測測試時長80025小時﹔配合公安部門查處“偽基站”案件1996起,查獲“偽基站”設備2537套,協助公安部門鑒定設備1367起。專項行動結束后,公眾對“偽基站”垃圾短信的投訴量下降了87%,境內網上涉及“偽基站”違法信息數量下降了90%。
此次專項活動取得顯著成果的主要經驗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尚未完成修訂的情況下,公安部會同最高法、最高檢等出台了《關於依法辦理非法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設備案件的意見》,為專項活動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依據,成為斬斷不法分子“黑手”的利器。與此同時,公安、工信、工商等多部門形成了聯合工作機制,並從偽基站的產業鏈入手,加強了對“偽基站”設備生產、流通環節的嚴格監管,有效壓縮了“偽基站”的生存空間,形成了強大的威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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