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新疆保監局法制處羅華:扎根邊疆 勇擔責任

2015年09月16日15:14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羅華,1974年出生,1996年畢業於上海財經大學經濟法學院,獲得法學學士學位,畢業后在中國建設銀行新疆自治區分行工作,一直從事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先后為建行新疆分行代理民事訴訟幾十起,具有豐富的法律實踐經驗和扎實的專業知識。2003-2005在美國德州A&M大學人口統計專業攻讀碩士研究生學位。2005年通過招聘考試到新疆保監局從事保險監管工作。工作以來,她懷著對保險監管事業的一片赤誠之心,全身心地投入到監管事業中,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績。

一、扎根邊疆,甘於奉獻

羅華出生在新疆,父母都是在新疆工作並退休的高級工程師,用新疆當地的話說,她是一個地道的“疆二代”。她本人大學畢業后,被分配到建設銀行新疆自治區分行工作,雖然工作條件優越,但為了進一步豐富自己的閱歷和學識,她於2003年自費留學美國,2005年取得美國德州農工大學頒發的碩士學位。因為家庭原因,畢業后,羅華同志放棄了留在美國或到內地發達城市工作發展的機會,又回到了烏魯木齊這座她熱愛的出生地。經過慎重選擇考慮,在報考通過保監會的招聘考試后,投身於新疆的保險監管事業,在新疆保監局一干就是十年。2005年到2015年這十年間,她由一名普通干部一步步晉升到處長助理,靠的是踏實肯干嚴謹的工作作風,靠的是謙遜誠懇待人的品質,靠的是較強的工作能力。這十年期間,羅華先后在統計研究處、中介處和法制處三個處室多個崗位工作過,都得到領導和同事們的好評,在新疆保監局年終考核評選中,她曾2次被評選為年度個人優秀。

2009年新疆烏魯木齊發生“7,5”爆力恐怖事件,之后,又於2014年4月30日、5月22日在烏魯木齊火車站、公園北街相繼發生爆恐事件,炸死炸傷群眾上百人,嚴重影響和擾亂了省府城市的正常社會生活秩序。這幾年間,在南疆也相繼發生多起爆恐案件,新疆社會維穩形勢因此變得更加嚴峻,漢族干部群眾的生命安全受到極大威脅。在這種社會環境氛圍中,羅華的很多同學朋友相繼移居內地省份,而她選擇留下來堅守在工作的崗位。在此后與同事的聊天中,她提起過當進沒走的原因,主要是看到單位領導同事們在危難關頭的堅守堅持,讓她深切感受到在邊疆從事保險監管工作的職責使命感,體驗到人生的價值和意義。是受到領導和同事們在危難時期敢於擔當的精神鼓勵,是難以割舍與領導同事們的團結友情。有過這次經歷,她的心變得更加沉穩和堅定,因為她懂得,個人只是社會這個大機器中的一顆小螺絲釘,扎根邊疆地區更能發揮和體現個人的價值和作用。

二、勇擔責任,推動全局依法行政水平更上一層樓

近年來,受國際形勢及國內“三投勢力”影響,新疆維穩形勢趨於嚴峻,為此,新疆自治區黨委決定自2013年起,在全自治區范圍長期開展“重點鄉鎮集中整治工作”和“三民工作”,要求各機關單位下派工作組駐村開展“三民工作”和“集中整治工作”。新疆保監局2013年到2015年間相繼下派了15名干部長年駐村開展工作,所在崗位工作都交由在家的干部承擔,工作壓力之大可想而知。正是在這種大的背景下,在法制處處長被下派駐村工作的情況下,羅華勇敢承擔起法制處臨時負責人的角色職責。憑著對監管事業的熱愛,以其高度的責任感和滿腔的工作熱情,推動全局依法行政水平更上一層樓。

(一)依法行政,嚴格法律審查工作

作為專業處室的負責人,羅華同志一直堅持管理處室不脫離業務的原則,一是承擔案件審查工作,加強與業務處室的溝通交流,確保對案件事實和証據的充分把握。在承擔具體的案件審查工作之外,還對法律事務科其他同事的法律審查工作進行把關,對疑難復雜問題組織集體討論研究,既保証了法律審查意見的正確性,又提高了同事們的業務水平。她狠抓行政處罰案件審查流程的規范化,嚴格執行個人主審和全處審議的兩審程序,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質量明顯提升。二是嚴格審核全局各類合同、規范性文件及監管事項。在法律審核工作中,羅華同志注重以點帶面,把每個問題當成課題來研究學習,嚴防法律風險。先后對行政合同的法律效力和違約制裁措施、金融監管措施的法律定位、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的區別、行業協會保証金的合法性、營銷員離職的法律救濟等監管事項進行了專題研究,並將成果與同事們分享討論,提高法制處干部的專業水平,嚴守依法行政底線,杜絕法律風險。

(二)加強培訓,提升全局依法監管水平。羅華同志注重結合保險監管工作實際開展法制培訓,創新培訓形式,提高培訓效果。一是在總結歷年來保險監管行政處罰工作取証過程中的難點和熱點問題基礎上,緊密結合現場檢查工作實際,全面分析保監會及新疆保監局歷年來的行政處罰案例,選取典型案例,定期召開各處室共同參與討論的行政處罰案例研討會,結合具體案例講解法律規定,使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升。二是結合《保險法司法解釋二》出台,及時邀請高級法院資深法官為全局干部和行業保險糾紛調解員開展專題講解,提高了干部對保險法律法規的理解與適用水平。三是及時總結信訪投訴案件中出現的新問題,結合我局面臨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壓力加大的新形勢,查找執法漏洞,交流執法經驗,有的放矢開展培訓,降低行政執法風險。

(三)加強理論研究,提高專業工作水平。一是不斷學習,提高自身專業素質。為切實解決我局執法取証過程中的難點和疑點,在匯集法制處在行政處罰案件審查過程中發現的常見証據問題,結合各處室意見,起草了《行政處罰案件取証常見問題釋疑》,進一步完善了新疆保監局依法監管的制度建設。她撰寫的《保險法“法律責任條款”在實踐中的適用》、《保險營銷員權益保護存在的問題和相關建議》先后發表在《保險研究-實踐與探索》,《保監會統計研究》等刊物上。二是開展歷史案例研判。為了提高案件審查的質量,積累法治培訓素材,羅華同志帶領全處干部對2009年新疆保監局實行行政處罰查處分離制度以來的所有行政處罰案例以及保監會2010年以來在外網上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進行分析研究,選取重點案例進行集體討論,並撰寫案例分析心得體會,既提升了處室干部的專業知識水平,又為制定新疆保監局行政處罰裁量標准積累了歷史數據。

(四)全面謀劃,做好保險糾紛訴調對接試點工作。

為做好訴調對接制度的制定,羅華同志與自治區高院、烏魯木齊中院溝通聯系,安排自治區保險行業協會向法院提供保險糾紛調解平台的建設和運作情況,組織轄內保險公司統計保險糾紛涉訴案件情況,推動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和新疆保監局聯合下發《關於建立涉及保險糾紛訴訟與調解對接機制的意見(試行)》,使得烏魯木齊地區的保險糾紛訴調對接工作正式開始實施。她多次參加法院和保險業代表共同舉辦的訴調對接工作研討會,就保險糾紛訴調對接工作開展的范圍、方式和配套制度等內容,協調統一法院系統與保險行業協會方面的意見。她全力做好對保險行業調解平台建設的工作指導,督促保險行業協會規范調解程序,充實調解員隊伍,組織行業協會和保險公司代表與法院召開專題座談,為在烏魯木齊地區開展保險糾紛訴調對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

羅華同志一直默默耕耘在保險監管法治工作的前線,在平凡的崗位上銳意進取,精益求精,在不斷提高自身專業水平同時,又通過一項項法律審查、咨詢和培訓工作,帶動全體保險監管干部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為保險監管事業筑起了一道堅實的法律防線,為新疆的保險監管事業做出了自己的貢獻。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高巍、秦華)
相關專題
· 法治人物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