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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東市氣象局薛喜全:氣象法制一線的排頭兵

2015年09月16日14:03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 年輕”是每個人對這位氣象法制戰線上的老兵薛喜全的第一印象。剛毅俊朗的面容、軍人般健碩挺拔的身軀讓人很難相信1956年出生的他經歷了上山下鄉、參軍轉業,在氣象部門從事報務、雷達、預報、科服、執法等工作已經37年了。從一個初中畢業的門外漢,到“遼寧省氣象法制工作先進個人” ,他用自己的實力証明了基層氣象法制工作者的堅持與執著。

作為執法大隊隊長,在光鮮名稱的背后,擔負的是更多的責任。這麼多年他事無巨細、默默奉獻,吃苦耐勞,經常鞭策和激勵自己要勤於學習,善於思考,不僅具備了扎實的法律知識功底,而且不斷適應新時代的要求,勇於創新、探索文明執法及服務執法的工作方式,得到了全省兄弟執法單位的一致認可。

業績不是說出來是干出來的

《氣象法》頒布十五年了,而丹東市執法大隊才僅僅成立4年,一切從零開始,當時持有執法証的人員才三個人。薛喜全清醒的認識到:合理調整執法機構設置,進一步健全運行高效便捷、行為規范公正、隊伍精干廉潔的氣象執法體系,提高氣象行政執法水平才是工作的首要任務。2012年起,他和同事們開展了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在市局配備專職人員執法的情況下,同時在各縣級氣象部門配備3名執法人員配合執法大隊開展調查取証等基礎工作。到2014年底,全市氣象部門共有13人取得了市政府頒發了行政執法証和督察証,市、縣兩級氣象行政執法隊伍已經形成。近4年,在薛喜全和同事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共開展氣象執法檢查834次,立案查處違法行為272起,罰沒款總額39.85萬元,維護了氣象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很好地規范了丹東地區的社會氣象活動。

薛喜全同志查處危害氣象探測環境違法行為

多年來,凡是他辦理的行政處罰案件,均無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敗訴情況發生﹔所負責行政處罰案卷,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案卷歸檔有序,經省局多次評查全部合格。通過他帶領的執法團隊多年的執法,氣象信息傳播渠道更嚴、更寬,方便市民第一時間獲得最新最准確的氣象信息﹔並且連續多年保証無氣球脫飛、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特別是在2013年他帶領執法團隊配合國家安全局辦理我市首例涉外氣象探測和資料管理案件,及時制止和查處了多起危害氣象探測環境違法案件,為維護國家氣象資料和氣象探測環境的安全做出了突出貢獻。他本人也得到省、市氣象局和丹東市政府法制辦公室的認可和表彰,連續多年被評為“遼寧省氣象法制先進個人”、“氣象先進工作者”和“丹東市法制工作先進個人”。

薛喜全同志拆除涉外非法氣象探測儀器

工作背后的心酸

在執法過程中,薛大隊還碰到過種種讓人氣憤與無奈的事情,用他的原話說:”他的經歷可以寫本書了”。在執法的這些年,不論是在慶典禮儀較多的節假日期間,還是在烈日炎炎的酷暑、北風凜冽的寒冬,隻要有案情發生,在執法現場都能第一個看見他的身影。多少打著政府招商項目藐視氣象法規的房地產商,在他的威嚴、公平和正義下,終於書寫《承諾書》承認違法行為﹔多少存在僥幸心理的放球單位,在他的教育和規范下,自覺依法申報審批施放氣球﹔多少破壞氣象探測環境的工程在他的現場執法下乖乖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

執法中對他威逼利誘的,賄賂宴請的,更有甚者還威脅他生命安全的,什麼事情都發生過。某開發公司在當地與港商共同開發一房地產項目,而該項目對我地區某觀測站直接造成破壞,舉報人也曾經說過,“該地產公司勢力不一般,地方政府也大力支持,執法也沒用”。薛大隊偏不信邪,他說:“憑什麼你也大不過法律”。他帶領執法隊員從工程項目開始起無數次的到現場執法,這其中遭遇了當事人的回避、各路人員的講情、電話裡的威脅、不明來源的賄賂、地方政府的施壓等等各種手段干擾,他統統油鹽不進的擋回去。他說:“隻要你違反了氣象法律,我就要執法,不管你是誰。”最終在執法大隊的嚴格執法下該開發公司不得不改變原有的設計和施工進程,來保護氣象探測環境暫時不受損壞,保障該地區氣象探測工作正常開展。

2013年,我市首列涉外氣象案件發生,薛大隊帶領執法人員與國家安全局傾力配合,經過種種艱辛,這其中的過程因為涉密不能盡述。最終保衛了我國氣象資料的安全性,為我國的國防事業做出了巨大貢獻。

薛喜全同志帶隊檢查易燃易爆場所

為氣象法制建設站好最后一班崗

“我是當兵的出身,做什麼事情要有始有終,我會站好我的最后一班崗。”薛大隊說。還有一年時間薛隊長即將退休,他也將離開深愛的氣象工作崗位,和墨守成規的退休前一年便不再從事具體工作的規矩不同,他說:在新的形式下我們黨提出的“四個全面”,特別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對我們氣象法制工作要求也越來越高,我要把多年的經驗傳、幫、帶給新同志,扶上馬再送一程。

他提出要在新時期下創新氣象執法方式,創建氣象行政執法文明。實行指導式氣象行政執法,通過涉法事項告知、輕微問題告誡、突出問題約談、社會責任提示等方式,提示、說服、告誡、建議行政相對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種行為,自覺履行法定義務,主動糾正違法行為,實現行政管理目的。並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和危害后果,區別採取執法方式。對於違法情節較輕,未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除法律、法規規定直接給予行政處罰外,先責令改正,進行教育、告誡、引導﹔對拒不改正的,再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在氣象行政執法結束后,要實行案件回訪,跟蹤督促當事人糾正違法行為、自覺履行決定。

他還要求手下的執法人員樹立正確的氣象行政執法理念,充分體現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理念,在執法中體現服務理念,推動氣象行政執法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平等對待行政相對人,執法中做到舉止端庄、態度公允、用語規范、著裝整潔,要樹立了公正文明的氣象行政執法形象,立足當前,積極探索,尋找工作的新途徑和新方法,把握好將來執法工作的方向,為營造良好的氣象法制環境做出自己的努力。

“看著氣象依法行政工作的不斷推進,人們氣象法治觀念一天天加深,氣象工作走上依法全面發展的軌道,作為一個氣象法制工作者,我感到我的價值得到了最大體現。”薛喜全這樣表示。

可以用薛大隊自己的一句話來評價他這個人,“他就是一個兵,一個氣象法制一線的排頭兵。”他正在用他的生命、熱情和依然年輕的心為氣象法制工作站好他最后的一班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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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高巍、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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