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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計生委宣傳司健康促進處石琦:依法控煙 促進健康

2015年09月16日10:40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健康促進和控煙履約必須以法制作為保障。” 國家衛生計生委宣傳司健康促進處處長石琦同志時刻以這句話提醒著自己。從事健康促進和控煙工作5年,她始終嚴格要求自己,立足本職崗位,勤勉盡責,務實奮進,以扎實的法學專業功底,積極投身健康促進和控煙立法、執法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效。連續三年被評為“優秀公務員”,2015年榮獲個人三等功。

一、以立法為基礎,推動全民健康促進工作有序開展

本科四年的法學專業訓練,13年的衛生行政工作經驗,特別是參與起草和執行《人口和計劃生育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和《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的豐富行政法制工作經驗,石琦處長在輪崗至健康促進處之初,就敏銳地提出,必須以法律手段改變人們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比單純靠健康教育效率更高、效果更好。為此,她積極推進健康促進立法,努力使健康促進工作有法可依。

(一)積極參與《基本衛生法》起草。作為衛生計生工作的基本法,《基本衛生法》至關重要。石琦深知這部法律的重要性,積極參與到起草過程中。經過認真研究,她撰寫了健康促進專章內容,經司領導審核后提交法制司參考,提出實施“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和策略、加強健康促進體系建設、提高公民健康素養、加強重點場所和重點人群健康促進等建議,為《基本衛生法》提供立法參考意見。

(二)組織開展健康促進立法研究。針對國家級健康促進立法仍是空白的情況,她組織有關專家、第三方研究機構,開展健康促進立法專題研究。引領研討立法研究框架,確定立法研究方向、重點領域、國別經驗范圍等,形成了比較完整的健康促進立法分析報告,及時提高有關部門和機構參考。

(三)推動健康促進工作頂層設計。大力推動成立國家衛生計生委健康促進和控煙履約工作領導小組,起草《全民健康素養促進行動規劃(2014-2020),組織實施中央轉移支付地方健康素養促進行動項目、健康中國行、光彩藏區健康促進工程等重大項目,凝聚全國健康促進系統的力量,全面推進健康促進工作朝著法制化、規范化方向發展。擔任第八屆全球健康促進大會組委會成員,從中協調,成功申請承辦第九屆全球健康促進大會,給中國健康促進工作走向世界創造了歷史機遇。

二、以履約為契機,全面推進控煙履約工作法制化進程

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是公共衛生領域第一部國際法。石琦擔任控煙履約工作國家級協調員,以保護群眾免受煙草煙霧危害為己任,不僅是依法控煙的推動者、倡導者,也是“控煙成癮”的志願者。

(一)牽頭起草《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通過多年堅持不懈地上報控煙立法建議,國務院法制辦將《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列入2014年三類立法計劃。石琦根據委主任和司領導指示,組建起草小組和專家組,牽頭起草《條例》送審稿。經過一年多的起草、調研、論証過程,《條例》送審稿於2014年10月經委主任會議審議后,提交國務院法制辦。送審稿堅持嚴格按照《公約》要求,實行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必要的室外場所全面禁止吸煙,採取政府和社會綜合治理,加強健康教育和戒煙服務,突出對未成人的保護,將中國尚未實施的有效控煙干預措施作為保障公共場所禁煙的綜合性措施予以規定。11月24日,國務院法制辦通過官方網站向全社會公開征求對《條例》送審稿的意見。送審稿一經公布,立即受到國際和國內社會各屆的高度評價,紛紛呼吁不加修改地通過《條例》,實現“無煙中國”。

(二)推動《廣告法》修訂取得突破性進展。實施20年的《廣告法》於2014年啟動修訂。盡管涉及煙草廣告的只是其中的少數條款,但卻是石琦同志關注的焦點。她反復研究《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煙草專賣法》,積極參加全國人大和國務院法制辦的協調會,為委領導提供意見。在全國人大一審稿未實行全面禁止的情況下,石琦同志毫不氣餒,堅持不懈地給領導提供意見,發動專家和媒體力量,堅定地推動按照《公約》第13條要求,全面禁止所有的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為最終新《廣告法》規定基本全面禁止煙草廣告做出了重要貢獻。

4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告法》(修訂草案),修訂后的《廣告法》和原《廣告法》相比取得了顯著進展。一是基本實現了全面禁止煙草廣告,明確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加強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基本禁止了品牌延伸和品牌共享這一變相廣告形式。二是將間接、變相的煙草廣告納入法律規制范圍。三是基本禁止了以電子信息形式發送煙草廣告。四是可以禁止通過互聯網形式發布煙草廣告。五是對違法發布煙草廣告的行為將採取最為嚴厲的處罰措施。為防給銷售點煙草廣告留下口子,石琦同志聯系、組織相關專家和媒體積極發聲,充分發揮社會各界的力量,正確解讀《廣告法》全面禁止煙草廣告相關條款,為新《廣告法》實施、保護未成年人不受煙草廣告危害營造良好氛圍。

(三)積極推動地方控煙立法。5年來,石琦處長參加了哈爾濱、長春、青島、天津、北京等城市控煙立法和執法工作,堅持推動各地克服阻力,出台符合《公約》要求的控煙立法。特別是積極推動《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出台,及時提供意見和材料,通過領導和專家,支持北京市控煙立法。在北京市法規出台后,積極宣傳動員,為北京市控煙條例的有效實施出謀劃策、進行培訓。這一法規被稱為“史上最嚴禁煙令”,得到了世界衛生組織和國內外輿論的一致好評。

(四)參與起草兩辦《通知》。多次起草落實中央領導同志對控煙工作批示的報告,參與起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領導干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修改意見。《通知》下發后,牽頭制訂《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控煙履約工作的通知》,聯合相關部門加大落實力度。

(五)參加澳大利亞平裝煙包世貿組織仲裁案件。多次參加案件討論,提出意見,加強與商務部溝通協調,提出“健康利益高於商業利益”,支持實行警示圖形上煙盒包裝措施,防止其他國家煙草業以法律訴訟手段阻礙履約進程。

(六)參與起草部分《公約》實施准則。參加第五次和第六次締約方大會,就第6條煙草稅收和價格實施准則、第17和18條煙草積極替代實施准則等配套國際規則提出意見建議,積極推動通過有利於控煙的實施准則和文件,以國際法保護公眾健康。

三、以執法為抓手,履行保護人民健康的執政理念

為將健康促進和控煙工作執法落到實處 ,石琦同志提出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

(一)強化培訓,提升執法能力。申請實施中央轉移支付地方健康教育專業人員能力建設項目,每年組織開展專業培訓。將世界衛生組織健康促進領導力培訓項目引入中國,成為第一個開展健康促進領導力培訓的國家,得到世界衛生組織的贊賞和各省參加人員的好評。與工商總局廣告監管司聯合舉辦加強煙草廣告促銷贊助監管能力建設研討班,提高衛生計生部門和工商部門執法能力。與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聯合開展控煙領導力培訓,舉辦煙草和貿易培訓班,提高省級控煙執法能力。

(二)加強宣傳,發揮部門合力。加強健康促進和控煙工作宣傳教育力度,協調中央文明辦、中國科協、教育部等部門,從2014年起連續開展“健康中國行”、中國煙草控制大眾傳播等活動,依托12320衛生熱線平台,加強健康促進和控煙法制教育,引導形成健康行為和生活方式。

(三)強化監測評估,注重工作實效。每年開展健康素養和煙草流行監測、無煙衛生計生系統暗訪評估等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結果,以科學証據促進工作取得實效,保障健康促進和控煙法制化工作規范、科學開展。

健康促進和控煙履約工作艱巨而繁瑣,對事業的付出難免對家人有所“虧欠”。但是,石琦同志舍己為公的精神,深深感動著身邊的工作人員,也贏得了委領導和司領導的認可。多年來,她干一行,愛一行,專一行,始終以嶄新的姿態,飽滿的熱情,全身心地投入到健康促進和控煙履約工作中,用實際行動,譜寫了一曲立法、執法、護法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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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高巍、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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