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海峽西岸的一座歷史文化名城,她既是海上絲綢之路的起點城市,也是當前建設“一帶一路”的出入口和連接點。在這裡,有這麼一群穿著工商行政管理制服的人,他們積極實施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大力開展市場監管,他們的真實事跡常常見於報刊雜志、電視網絡,他們的嚴格執法和熱忱服務無不在展示著他們是無怨無悔的紅盾衛士、忠誠的人民公仆,他們為“一帶一路”建設揚帆護航、爭當尖兵,他們就是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人員。多年來,泉州市工商系統獲得了許多榮譽,泉州市工商局連續三屆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國文明單位”稱號,所轄13個縣級基層工商局全部榮獲“省級文明單位”稱號﹔2008年,泉州市工商局以集體名義獲得全國“2008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稱號﹔2011年“福建泉州工商行政指導實踐經驗”項目獲得首屆“中國法治政府獎”。這個先進集體裡,就有一個為法制工作默默耕耘,無私奉獻,兢兢業業的先進典型,她就是現任泉州市工商局法制科負責人的陳梅芳。
陳梅芳,女,1980年12月出生,2002年從廈門大學法律系畢業以來,陳梅芳就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到工商行政管理隊伍,雖然年紀輕輕,但憑著對工商事業的執著摯愛和對法律工作高度的責任感,她像一棵小樹,根植於基層崗位,勤勤懇懇、踏踏實實地耕耘著,以自己的實際行動踐行著泉州市工商局執法如山、服務如水的信念,以自己的實際行動踐行泉州市工商局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工作目標,逐漸成長為一個愛崗敬業、業務突出的青年骨干。
扎根業務,樂做學習典范
“叮鈴鈴……”陳梅芳同志桌上的電話響了。“你好。這個問題,我個人的看法是這樣的……”原來是基層的同志找她探討案件的。陳梅芳幾乎每天都會接到這樣的電話。作為泉州市工商局法制科業務骨干,她的回答對基層執法有很大的指導作用和影響力。對此,她深深知道打鐵先得身過硬,敬業先得精於業,始終認為學習就像呼吸一樣是每時每刻都必須做的事情。為了一個商標侵權與無照經營是否應當並罰的案件,她在網上查找了上百條資料,並無數次與老師、同學、同事探討﹔為了准備一次法制業務培訓,她查閱了十幾本相關書籍,花了一個多星期的晚上休息時間,完成了近20頁的授課文案。
她的努力也獲得了回報,2004年高分通過國家司法考試,2006年取得公職律師資格。2009年開始,陳梅芳同志多次組織全市工商系統公職律師法律沙龍,召集公職律師研討工商業務。如今,提起陳梅芳,同事們對她的業務水平總是翹起大拇指,贊不絕口。但她總是很謙虛的說:能與同事們探究法律知識、解決執法疑惑,是我的榮幸與快樂。論實踐經驗,我還不如基層同志,論理論知識,我也僅得一鱗半爪。學習就是畫圓圈,圈內是我所學得的,圈外是我還要努力學的。圓圈越大,我還得學的也更多呀!
2011年主持泉州市工商系統公職律師法律沙龍
敬崗敬業,勤為履職楷模
陳梅芳同志在法制工作崗位上,勤勤勉勉地做好案件核審、行政復議、行政指導、執法檢查等工作。2006年以來,她負責起草各類文件46份,包括《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執法責任制度》、《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爭議應對處理暫行規定》等重要文件﹔核審行政處罰案件1812起,其中,提出修改、補正意見126起﹔參與辦理行政復議案件137起,其中撤銷、變更或確認違法63起﹔她代表單位參加行政訴訟16起,參與開庭25場次﹔她參與各類法律咨詢活動31場,參與各類業務培訓授課19次。
2008年8月12日與局長出庭應訴,為泉州首個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案件
2009年講授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課程
2013年講授工商機關移送涉刑案件課程
這一個個的數字,讀起來不過是平淡的數據,但卻濃縮了陳梅芳同志十多年來在法制崗位上的心血與勞動。有一次她代理一個行政訴訟,案子的材料達10卷,案子涉及的時間跨度長,涉及的相對人多,案情相當復雜,而且1個月后這個案子就要開庭。為此她一頭扎在了案卷裡,材料至少看了三遍,這不是在看情節生動的小說,而是枯燥無味的案卷!而且不但要看,還要剝繭抽絲,努力地熟悉它、分析它、把握關鍵的証據和細節,確定訴訟思路,撰寫答辯狀、代理詞。以至於在那段時間,做夢都在打官司、寫材料。由於對案件的深刻理解和把握,在法庭上,無論是向法官陳述己方觀點,還是與對方辯論,她都充分運用法學理論知識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既闡明工商機關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又駁斥對方當事人的不合理訴求,既維護單位的合法權益,也使法官、聽眾進一步了解工商法律法規。
傾心盡力,體現執法為民
執法為民是每一位執法人員應當遵循的准則。陳梅芳同志更是將執法為民、服務群眾與社會當作一種信念和追求,貫徹在具體的工作中。她堅持執法為民不是隻在純粹的服務中才能體現,也不是隻在與群眾面對面中才能體現出來,在法制社會中,依法行政是執法為民最好的體現。貫徹到具體工作中,一句話,就是要規范執法行為。因為,每一個具體的執法行為,都可能影響社會公眾對泉州的法治環境、投資環境、消費環境的判斷﹔每一次的法制監督,最終的目的都是維護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在核審案件時,每個案子,她都逐字逐句的看,逐章逐條對照法律法規,對法律法規規定不明確的,認真查閱實踐例証,絲毫不馬虎,從不敷衍應付。曾有一個違法廣告案件,執法人員認為應以不同的三個違法行為定性,作從重並罰處理。陳梅芳經查閱法律法規,研究整個案件情況,認為該案隻有一個違法行為,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一個違法行為隻能給予一次罰款處罰,避免了當事人被多罰2萬余元。多年來,陳梅芳經手的行政處罰核審案件,因量罰不合理原因退回修改的案件28起,切實維護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對於陳梅芳同志近乎苛刻的嚴格要求,執法一線的同志們在辛苦好幾天才形成的案卷被退回后,開始時心裡很不是滋味,認為她不理解執法辦案的艱辛,故意挑毛病。但時間長了,一件件鐵案的出現和一樁樁復議、訴訟案件的維持,同志們才真正理解到了嚴格才是愛護,在法制監督和社會各界全方位嚴格監督下,隻有嚴格執法,認真辦案,嚴格審核把關,才是對工商形象負責,才是執法辦案人員負責,才是對行政相對人負責。
行政指導是泉州市工商系統多年來積極探索實踐的工作,除了規范執法行為以外,陳梅芳同志還積極參與到監管方式改革實踐中,從理論到實踐,積極推行行政指導,通過這種方式,更為直接和有效地為企業、群眾服務。她撰寫了《規制性行政指導濫用之思考》,參與了督查督辦,引導和推進基層落實行政指導。她在法律咨詢中,耐心地解答群眾問題900多人次。她在參與調解中,耐心細致地運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說服當事人。曾有一個行政案件,當事人是一位年近八十的老人,情緒激動,甚至揚言要跳樓。陳梅芳與其他領導、同志一起耐心地勸說他,即使面對老同志無理的指責,陳梅芳也從不生氣或抱怨。
2011年5月,陳梅芳主持泉州市工商局推行行政指導主題演講比賽
善於思考,勇當調研前鋒
多年來,陳梅芳同志筆耕不輟,把工作中遇到的、同志們咨詢的、自己思索的問題歸納整理、撰寫成文,取得了豐碩成果,目前為止,她在國家和省、市級刊物上發表文章20余篇,合計約35萬字。她撰寫的案例入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典型案例選編》,她撰寫的《行政復議案件事實認定有關問題分析》在全國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復議有獎征文活動中獲一等獎﹔《規制性行政指導濫用之思考》在2007年全省工商系統課題調研文章評選中獲得一等獎。她還參與編撰《泉州工商行政管理》、《泉州工商簡訊(增刊)》,為基層執法人員送去精神糧食。
陳梅芳同志總是說:一個人的價值,不應該完全以金錢去衡量,一個人的付出,也不是隻有金錢這一種形式的回報,人多多少少總還得有點精神上的追求。多年的辛勤工作,她努力也得到了上級和同事們的充分肯定,她多次被獲得“優秀公務員”稱號。面對眾多的贊譽,她始終保持一顆謙虛之心、平常之心、感恩之心。她常說:領導和同志們的支持與幫助,是她做好每一項工作、取得每一個成績的先決條件和基礎保証,她的每一點進步都飽含著領導和同志們的關切和支持﹔她將始終以認真的態度、踏實的作風去學習、去工作,爭取以更好的成績回報所有關心和支持她的人,回報培養她成長的工商機關!
辦公樓內,我們依然可以看到這樣一個忙碌的身影,為工商法制工作,她殫精竭力,無怨無悔,默默奉獻,無所他求。她是一個好兵,一個同事學習的好榜樣,一個始終站立在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第一線無怨無悔的堅強衛士,她就是——陳梅芳!
相關專題 |
· 法治人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