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統計執法工作者,我和統計法結下了不解之緣,親眼目睹和參與了我市統計法制各項工作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弱到強的歷程,我也由一個剛剛畢業的學生步入到了中年的行列,可以說自己最好的時光都交給了統計法制工作。
記得我剛剛參加工作,領導交給我的第一個任務就是“打電話,催報表”。我想政府布置的報表企業居然敢遲報,這個任務好完成,以為十幾個電話一會兒就打完了,沒想到當時的電話制式是脈沖的,電話極難打通,僅僅打電話就打了一上午,調查單位對統計法意識淡薄,推三阻四,強調各種原因不以配合,一個簡單的任務就沒有很好地完成。
后來,1990年我市政策法規科成立,我由其他科室調入法規科工作,開始真正地接觸統計法制工作。我先后參與了我市第一個政府統計規章《洛陽市統計報表統計資料管理規定》、第一個統計法制工作制度《洛陽市統計執法工作制度》的起草、制定工作。也先后參與了我市第一例立案查處的案件(洛陽市某委制發非法統計報表案)、第一例行政處罰案件(洛陽某日報社屢次遲報案)、第一例行政復議案件(洛陽某公司拒報案)、第一例行政訴訟案件(某銀行某縣支行瞞報案)、第一例適用聽証程序案件(某單位拒報案)、第一例行政強制執行案件(某企業虛報案)的立案、檢查、處理、執行、結案工作。參加了歷次的統計執法大檢查、統計執法重點抽查工作和我市統計數據質量檢查工作,以及日常的統計執法檢查工作。直接組織查處了近百余起統計違法行為。
統計執法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又是一件十分嚴肅的工作,這就要求我們在工作中既要嚴肅認真又要在工作中講求策略。在統計執法的過程中,要樹立一個“敢”字,敢於執法。有些政府部門的單位對統計工作不夠重視,遲報統計資料的情況時有發生,針對這種情況不能因為這些單位是政府部門就姑息遷就,要敢於執法。要克服一個“難”字,就是要不怕困難。一些違法而不主動糾正且態度蠻橫的單位和個人日漸增多,要敢於碰硬,嚴格執法。牢記一個“公”字,秉公辦案。在任何情況下,都要保持一個公心,公平、公正地處理每一起案件﹔處好一個“情”字,合情合法﹔針對一些違法單位不了解統計法律法規的情況,要耐心進行講解,特別是對一些有過激言行的人員,做到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使其不產生對立情緒,明白確實違反了統計法律法規,接受統計行政處罰。堅持一個“實”字,就是在辦案過程中實事求是,認真落實每一個証據、每一個指標。掌握一個“謀”字,就是在執法過程中要講究策略,執法過程中總會有一些單位或個人千方百計的逃避法律責任。在辦案過程中不僅認真檢查每一個案件的証據,同時對違法單位的法人代表、單位性質、經營情況、以及銀行帳號等基本情況也進行詳細的調查,避免處罰執行中的困難發生。多年來,親身感受到了統計法貫徹實施的艱難和統計法權威逐步樹立的喜悅。在查處一些單位的違法行為時經常遇到不配合、態度蠻橫的單位和個人,有的表示“你們是不受歡迎的人”拒不在統計法律文書簽字、有的胡攪蠻纏言語過激、有的還將辦案人員鎖在屋裡不讓走、有的四處找關系多方說情后,我和同事們在局領導支持下頂住壓力,敢於碰硬,嚴格執法,處理了許多有一定影響的統計違法案件。如:xx縣某銀行瞞報統計資料被查處后,該單位申請行政復議,政府復議機關維持了處罰決定,該單位又提起了行政訴訟,該縣法院舉行了全市首例統計行政訴訟公開開庭審理,在復議和訴訟期間多次到該縣對案件的定性、案件的証據、處罰的法律程序進行審核,對復議和訴訟答辯狀和縣裡同志一起進行研究和分析,開庭期間我又到法庭為縣裡的同志們打氣,最后法院維持了統計處罰。《中國信息報》頭版對此案件進行了報道,引起了強烈的反響,既長了廣大統計執法人員的志氣,樹立了統計執法工作者的威信,又給在統計數字上弄虛作假的地方、部門和個人敲響了警鐘。
近20年的統計執法使我深深體會到統計執法是最好的普法宣傳方式,我們統計人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才能切實保障統計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及時性,統計的未來才充滿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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