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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聲琨:積極適應全面依法治國新要求 努力當好建設法治中國生力軍

2015年11月13日00:00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國務委員、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 郭聲琨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圍繞全面依法治國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論述,對於我們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系統把握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我們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了重要遵循。

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關鍵是要深刻領會其科學內涵、准確把握其精神實質。一要准確把握全面依法治國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不全面依法治國,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就不能有序運行,就難以實現社會和諧穩定”,“沒有全面依法治國,我們就治不好國、理不好政,我們的戰略布局就會落空”。全面依法治國是“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從嚴治黨相輔相成,共同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一戰略目標提供基本動力、基本保障、基本支撐。我們要深刻認識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自覺把全面依法治國置於“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來把握,著力解決好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現代化問題,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努力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根本保障。二要准確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根本方向。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方向要正確,政治保証要堅強”,“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是我們的法治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法治最大的區別。離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就建不起來”。一些人把西方法治理念和法治模式奉為圭臬,大肆鼓吹“西方憲政”、“司法獨立”,企圖把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對立起來,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從法治問題上打開缺口,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我們要進一步增強“三個自信”、保持政治定力,始終不渝地堅持黨的領導,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努力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確保公安工作始終保持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三要准確把握憲法法律至上的基本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強調“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權威,都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都必須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力或權利、履行職責或義務,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在我國,憲法法律是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體現,堅持憲法法律至上就是堅持黨的事業、人民利益至上。能否堅持憲法法律至上,是檢驗公安領導干部是否信仰法治、堅守法治的試金石。我們要更加堅定自覺地把憲法法律頂在頭上、記在心中,嚴守法律紅線不能碰、底線不能越,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履行職責、行使權力,堅決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四要准確把握改革和法治的辯証關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姊妹篇,我們要切實抓好落實,讓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像兩個輪子,共同推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事業滾滾向前”,強調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改革與法治猶如車之兩輪、鳥之雙翼,兩者相輔相成、不可分割。我們要堅持改革與法治雙輪驅動,充分發揮改革的助力、推動作用和法治的引領、保障作用,不斷推進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五要准確把握領導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國“關鍵少數”的精辟論斷。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各級公安領導干部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歷史進程中肩負著重大責任、發揮著關鍵作用,在政治素質上、全局觀念上、法治素養上必須要有更高的標准、更嚴的要求。我們要緊緊抓住領導干部這一關鍵,健全完善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執法責任制,使各級公安領導干部堅守法治信仰、增強法律素養,踐行法治原則、帶頭依法辦事,自覺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戰略部署,開啟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新征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既賦予了公安機關新的任務,也對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公安機關要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發揮生力軍作用,要求我們始終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真正把公安隊伍打造成為維護公平正義之師、守護人民安寧之劍。各級公安機關一定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刻認識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准確把握公安機關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地位作用,積極適應全面依法治國新形勢,牢牢把握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這一首要價值追求,緊緊圍繞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這一生命線,堅持以打造法治公安為目標,以各級領導干部為關鍵,以深化公安改革為動力,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為載體,大力推進公安工作法治化建設,積極構建完備有效的執法制度體系、科學系統的執法管理體系、嚴格明確的執法責任體系,著力完善與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相適應的執法權力運行機制,不斷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

一、緊緊圍繞強化法治理念這一根本,進一步堅定法治信仰、提高法律素養。法治信仰,是基於對法治油然而生的神聖感情,是對法治發自內心的認同和尊崇。隻有真誠地信仰法治、崇尚法治、敬畏法治,真正把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原則深深植根內心深處,才能自覺地用法律約束和規范自己的行為。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作為執法主體,要依法履行職責、准確實施法律,必須首先增強法治意識、堅定法治信仰。一要端正法治理念。要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引導廣大民警准確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特征和核心要義,進一步堅定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認同和自信。要毫不動搖地堅持黨的絕對領導,深刻認識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是我國法治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法治的最大區別,增強政治意識,明辨大是大非,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毫不動搖地堅持人民主體地位,自覺把維護和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作為全部執法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以人為本、執法為民,堅持嚴格執法、公正司法。要毫不動搖地堅持憲法法律至上,牢固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權觀念,牢固樹立權由法定、權依法使觀念,牢固樹立法律權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線不能逾越觀念,不斷強化証據意識、程序意識、權限意識和自覺接受監督意識,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行使職權。二要強化法治思維。要正確處理民主與專政、維權與維穩、秩序與活力的關系,善於運用法治思維處理敏感問題、維護國家安全,善於借助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穩定,善於依靠法律手段打擊犯罪活動、維護公共安全。要正確處理依法辦事與服務大局的關系,既要忠實履行法定職責,依法懲處違法犯罪行為,又要善於從黨和國家大局思考處理問題,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要正確處理法理情的關系,既要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做到一視同仁、不枉不縱,又要充分考慮執法對象的實際情況和切身感受,做到以法為據、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要正確處理敢於執法與善於執法的關系,既要引導民警改進執法方式、講究執法藝術,又要支持民警勇於作為、敢於擔當,依法加強管理、打擊犯罪。三要提升法律素養。要堅持以執法實踐需求為導向,加大法律知識培訓力度,健全完善學法用法制度,堅持把憲法法律作為干部教育、民警培訓的必修課,定期組織開展通用法律、專門法律、新法律法規等專題培訓,使廣大民警熟練掌握必需的基本法律知識。要創新法治教育培訓模式,全面推進旁聽庭審、出庭應訴、模擬教學和實戰培訓,推動落實執法資格等級考試與職級待遇挂鉤激勵機制,進一步激發民警學法用法的自覺性、主動性,提升民警的執法素質和執法水平。要大力加強警營法治文化建設,創新法治文化傳播渠道,強化法治文化熏陶感染,把法治的精髓潛移默化地滲透到民警執法工作和日常生活各個方面。

二、緊緊圍繞完善制度機制這一重點,進一步健全完備有效的執法制度體系。完備有效的執法制度體系,既是國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法治公安建設的重要支撐。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一項重要內容就是深化執法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執法制度體系,形成一切權力有法律依據、一切問題按程序解決、一切事情按制度辦理的有效機制。一要加強法律政策研究。要緊緊圍繞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著力加強法律政策研究,積極會同檢法機關和有關部門,及時制定出台相關法律政策、司法解釋和指導意見,努力為現實斗爭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撐。二要完善執法辦案制度。要統籌考慮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對公安執法工作的特殊要求,健全完善適應証據裁判規則要求的証據收集工作機制,全面、客觀、及時收集証據,確保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事實証據經得起法律檢驗。要進一步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不斷完善公安機關與其他行政執法部門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明確案件移送標准和移送程序,切實消除執法空擋。三要規范執法行為標准。要緊緊抓住執法執勤活動中容易發生問題的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建立健全覆蓋各個執法崗位、各個執法環節的執法標准、執法細則和實戰指引,明確民警在執法過程中應該做什麼、怎麼做、做到什麼程度等標准要求,努力使各個執法崗位、各個執法環節都有規可依、有章可循,最大限度地減少和杜絕執法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的發生。

三、緊緊圍繞規范權力運行這一核心,進一步構建高效嚴密的執法管理和責任體系。完善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是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確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核心內容。要緊緊圍繞規范執法權力運行這一核心,堅持從執法安全、流程監管、責任落實、外部監督等環節入手,積極構建嚴密規范、運轉高效、監督有力的執法管理和責任體系,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執法問題的產生。一要強化執法安全管理。要嚴格執法辦案場所建設、管理和使用制度,確保將犯罪嫌疑人帶到公安機關后,嚴格按照規定流程規范操作,嚴防發生執法安全事故。要落實訊問犯罪嫌疑人錄音錄像制度,逐步實現對所有刑事案件訊問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從根本上預防刑訊逼供、非法取証等問題的發生。要完善執法全程記錄制度,充分利用現場執法記錄設備、視頻監控設施等手段,實現對執法活動的全程記載,確保所有執法活動都有據可查、所有執法活動都可回溯式管理,從源頭上強化對執法活動的監督約束。二要強化執法流程監管。要緊緊圍繞基礎信息化建設,充分發揮信息化手段的倒逼效應,全面推行執法過程全網操作模式,做到執法信息全部網上錄入,執法程序一律網上流轉,執法檔案網上自動生成,執法全程網上閉環運行,努力實現對執法過程的剛性制約和實時監督。要全面強化法制部門對案件辦理的審核把關作用,建立健全刑事案件法制部門統一審核、統一出口工作機制,嚴格把好刑事案件的証據關、法律關。三要強化執法責任追究。要按照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的要求,健全完善執法責任體系,全面落實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切實做到執法權力行使到哪裡,執法責任就跟進到哪裡。要建立健全執法責任清單制度,將法律賦予的執法職責細化分解到每一個執法單位、執法崗位、執法環節,努力打造覆蓋執法辦案全過程、全環節的責任鏈條。要健全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和程序,凡因執法有過錯引發當事人投訴或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在及時糾正的同時,依紀依規進行問責,嚴肅追究責任。要健全完善警務公開制度,改進警務公開的方式、方法,拓寬警務公開的層次、內容,切實提高執法活動的透明度、公信度,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努力以人民群眾看得見、摸得著的方式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四、緊緊圍繞各級領導干部這一關鍵,進一步提高依法履行職責、領導公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強法治建設、樹立法治權威、維護法治秩序,離不開領導干部的躬身踐行和示范引領。各級公安領導干部要切實增強抓好法治公安建設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各方力量,充分發揮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的作用。一要堅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要緊密結合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深入查找、著力整改自身在執法理念、法律素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增強法治意識、強化法治觀念,切實為廣大民警立好標杆、做好表率。要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始終做到心中高懸法律明鏡、手中緊握法律戒尺,自覺在法治之下想問題、做決策、辦事情。要帶頭了解法律、掌握法律,系統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准確把握我們黨關於法治問題的基本立場,熟知熟記開展領導工作必需的法律知識,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處理問題的能力。要帶頭遵紀守法、捍衛法治,時刻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自覺同各種破壞法治、踐踏法治的行為作斗爭,決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決不能公器私用、為所欲為。要帶頭厲行法治、依法辦事,嚴格恪守權力邊界,不折不扣貫徹執行各項法律規定,堅決杜絕法外用權,堅決消除法外特權。二要堅持依法決策、科學決策。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健全完善決策調研論証制度,無論是制定政策還是部署工作,都要充分考慮基層實際情況,堅持不調研不決策、先調研后決策,交任務量力而行,定指標留有余地,努力使各項決策部署體現科學性、增強協調性。三要堅持依法治警、從嚴治警。要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堅持把能不能遵紀守法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據,把會不會依法辦事作為選拔干部的重要條件,切實把那些法律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選拔出來、使用起來。要嚴格隊伍日常管理,堅持從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突出問題入手,深挖源頭、剖析病根,抓住要害、對症下藥﹔對執法腐敗問題,要始終保持“零容忍”,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堅決清除害群之馬。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偉大征程中,公安機關責任重大、使命光榮。全國公安機關要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記使命、忠誠履職,銳意進取、扎實工作,奮力開創法治公安建設新局面,努力當好建設法治中國生力軍,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建設法治中國和平安中國,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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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金雪、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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