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永維同志2012年11月到國家法官學院工作,擔任國家法官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到國家法官學院任職前,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長期從事人民法院審判監督一線工作。到學院任職近三年來,積極投身人民法院教育培訓工作,先后組織開展了“全國高、中級法院院長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培訓班”等各類培訓班,編寫了《法治中國——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的重要論述》等法治理論著作多部,發表了《群眾路線是人民司法工作的生命線》等理論文章多篇,通過法官培訓和理論研究,對法官法治素養的培養和法院法治建設做出了突出貢獻,對在全社會樹立法治信仰、推動法治國家建設做出了努力。
2014年度國家法官學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集體三等功(前排中為黃永維同志)
“作為共和國司法大廈的一磚一石,我們自應擔當起維護公平正義的責任……”
2013年8月,在大力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風之際,黃永維同志撰寫了《糾“四風”須正“三觀”》的文章,在學院教職員工中進行宣講,使法官學院的教師、培訓管理人員在法官培訓中,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風和培訓作風。他在文章中提出,“作為共和國司法大廈的一磚一石,我們自應擔當起維護公平正義的責任,自當正視手中的權力、珍惜手中的權力、甘願為民用好司法判斷執行權﹔作為黨員領導干部,自當不會戀權弄權、投機賣巧、搞權錢交易﹔自當不會獨斷專行、一意孤行、破壞民主集中制、破壞團結和諧的民主氣氛。”
作為學院黨委主要負責人,帶領黨委班子成員,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並邊查邊改,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中央督導組和最高法院領導的肯定。他組織學院黨委一班人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落實“兩個責任”,堅持“四個從嚴”要求,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持之以恆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反對公器私用和司法腐敗,扎實開展“增強黨性、嚴守紀律、廉潔從政”專題教育等各項政治思想教育活動。
2013年12月,中央督導組來學院視察,對學院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情況給予了充分肯定。
圍繞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人民法院工作目標和《四五改革綱要》的要求,認真貫徹《2015-2019全國法院教育培訓規劃》
法官教育培訓是人民法院隊伍建設的前瞻性、基礎性、戰略性工程,對於提升法官隊伍素質和審判質效,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至關重要。
黃永維同志在主導法官培訓工作中,全面貫徹周強院長提出的“一個導向、三種方式、三項能力”教育培訓指導方針,圍繞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人民法院工作目標和《四五改革綱要》的要求,認真貫徹《2015-2019全國法院教育培訓規劃》,按照孟建柱書記提出的要把專業化作為政法隊伍核心戰斗力來抓,積極探索與專業化要求相適應的教育管理模式,加強對基層一線領導和骨干的教育培訓。堅持以實踐需求為導向,採取分類、分級、全員培訓方式,著力提升法官的庭審駕馭能力、法律適用能力和裁判文書寫作能力。為大力加強人民法院隊伍建設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堅持從實際出發、科學規劃、創新形式、明確目標、健全機制,開展好各項法官培訓工作。
黃永維同志按照黨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對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司法人員管理制度等提出的具體要求,主導法官學院教學教務改革,堅持以培訓實際需求為工作導向,堅持按需培訓、分類培訓,在完成好預備法官培訓班、續職培訓班、高中級法院副院長輪訓班、新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專項培訓班等傳統培訓班次的同時,還與最高人民法院相關部門合作,舉辦了各種新類型的特色培訓班,主要包括:量刑規范化培訓班、環境資源審判業務培訓、知識產權審判實務培訓、法院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改革培訓、紀檢監察綜合業務培訓、仲裁司法審查培訓、法院新聞宣傳與輿論引導業務培訓、“兩援”地區法院領導干部培訓、審判監督業務培訓、合同糾紛審判實務培訓、勞動爭議審判實務培訓、法院財務工作培訓等。這些特色班定位准確、內容豐富、方式多樣、成效顯著,受到學員的一致好評。在教學教務改革中,注重加強對學員實踐經驗的培養,通過法官教法官、案例教學、現場觀摩、結對幫帶等形式,提高業務水平,滿足實踐需求。健全自主選訓機制,建立統一、開放、兼容、共享的全國法院干部教育培訓網,完善法院干部在線學習平台,大力推廣網絡教學培訓。加強雙語法官培訓基地建設,加強少數民族地區雙語審判人才培養,切實保護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權益。
積極組織開展卓有成效的司法理論研究工作,在學院建立了最高人民法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研究中心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研究中心兩個司法理論研究機構,智力支持人民法院司法審判工作。
黃永維同志具有很強的理論研究專業素養,注重發掘國家法官學院師資優勢。在他的積極參與和推動下,最高人民法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研究中心以黨的領導集體法治思想研究為主線,取得了豐碩成果。先后出版了《法治中國——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的重要論述》、《群眾路線是人民司法的生命線》、《人民法院執行信息化讀本》等書籍。這些研究成果既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與法院實踐相結合的理論研究,也是國家法官學院開展法官培訓的重要教材,被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列入全國法院干部培訓教育讀本,在全國法院教育培訓中推廣,得到了各級法院的廣泛好評。黃永維同志作為該中心主任,自2014年8月起,連續在《中國審判》第8-10期,發表《依法治國,維護國家的長治久安——鄧小平法治思想研究》、《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江澤民法治思想研究》、《實施依法治國方略,加強人民司法工作—學習江澤民同志有關人民司法工作的重要論述》三篇揭示改革開放以來國家法治思想發展規律的重要文章,對建國以來黨的第二、第三代領導集體法治思想進行了梳理,系統探究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發展階段的歷史脈絡,對廣大法官樹立和鞏固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具有重要的教育意義。
黃永維同志的部分法治著作及論文
積極推進中國法官對外交流和培訓工作,拓展了法官教育培訓渠道,開闊了學術研究視野和司法視野,豐富了教育培訓和審判實務研究的內容,發揮了各類資源優勢,向世界各國展示了中國法官的良好司法形象。
黃永維同志高度重視並積極推進國家法官學院的對外交流工作,注重對外交流,展現良好司法形象,突出展現了中國法官培訓在對外交流中的積極作用和良好形象。目前,學院與美國、德國、日本、法國、蒙古國等國開展了廣泛的司法培訓合作項目。2014年9月,在廣西南寧舉辦的中國-東盟大法官論壇上,黃永維同志陪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賀榮在大會上發表了“法官教育培訓與自貿區發展”的論壇主旨發言,介紹了以國家法官學院為龍頭、各省級法官培訓機構為架構的中國法官培訓體系以及開展法官培訓和司法交流等情況,得到了東盟國家司法培訓領域的積極回應,提升了中國開展司法培訓交流的國際影響力。2014年12月,黃永維同志出席了首屆以“法官培訓制度”為題的“中英司法圓桌會議”,發表了中國法官培訓現狀的主題發言,進一步推進了中英在司法培訓方面的交流。黃永維同志主持與香港城市大學合作開展法院系統高層次學歷教育和研究項目,與香港城市大學合作舉辦了中國高級法官博士、中國法官法學碩士、中國高級法官研修班等培訓交流項目,開展了上百人次的中國法官對外交流培訓工作,既拓寬了中國法官的司法視野,也展示了中國法官的良好司法形象。
與香港城市大學合作,培養高層次法律人才
堅持在審判一線,擔任大案要案的主辦人或審判長,遇有突發情況及時妥善處置,牢牢掌握主動權,努力實現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堅持深入調查研究,確保制訂的司法解釋和相關政策切合司法實際。
黃永維同志在擔任國家法官學院院長之前,自2006年起,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審監庭副庭長逾六年,長期從事死刑復核案件、最高檢察院抗訴案件、重大刑事申訴案件、特殊減刑假釋案件、法定刑以下量刑的案件以及相關刑事政策、司法解釋的調查研究和司法改革等工作。黃永維同志始終把貫徹黨組的工作部署作為第一要務,認真落實院庭領導的意見和指示,兢兢業業工作﹔始終堅持在審判一線,擔任大案要案的主辦人或審判長,遇有突發情況及時妥善處置,牢牢掌握主動權,努力實現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始終堅持深入調查研究,確保制訂的司法解釋和相關政策切合司法實際。
在從事審判監督工作的同時,黃永維同志注重自身學習,不斷加強理論修養和知識儲備,先后獲得美國伊利諾伊州立大學工商管理學碩士學位和西南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學博士學位。在總結、升華辦案實踐的基礎上,勤於思考,善於鑽研,堅持理論聯系實際開展法律實務研究,先后在《法律適用》、《人民司法》、《河南社會科學》、《審判監督指導》等刊物發表了“減刑假釋若干問題與建議的思考”、“減刑假釋若干問題研究”、“關於修改減刑假釋司法解釋若干問題的說明”、刑事再審証據的審查運用”等多篇論文。黃永維同志主持參與司法部部級重點課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程序保障機制研究”,中央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項目“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檢察機關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訴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等課題研究多項﹔出版了個人專著《中國減刑假釋制度的改革與發展》,對新中國減刑假釋制度進行了系統研究,受到了司法實務界和學術界的廣泛熱議和好評,對具體從事公安、檢察、獄政、審判工作的政法干警都具於重要的指導意義。著名法學家龍宗智評論該書在司法理論界“具有創新和補白的價值”,是“可以直接指導司法實踐並為立法提供重要思路和具體方案的研究成果”。作為資深高級法官,黃永維同志以“刑訴法修改、刑事再審程序改革、國外刑罰執行制度的評介、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等內容為題,多次在國家法官學院、國家檢察官學院、司法警官學院舉辦講座,並親自為新疆等邊疆地區干部授課,受到了廣大法官的歡迎。
國家法官學院黨委
二○一五年六月二日
相關專題 |
· 法治人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