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鐵路局黨組成員、駐局紀檢組長 鐘華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對一個執政黨來說,隻有鐵的紀律,才有黨的團結統一,才有黨的清正廉潔。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嚴明黨的紀律,明確指出“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靠什麼管,憑什麼治?就要靠嚴明紀律”,體現了正風肅紀的堅決態度。黨的紀律包括政治、組織、經濟、群眾、保密等方面,今天主要講講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
一、嚴明黨的政治紀律
在政治紀律方面,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政治紀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的紀律,是管方向、管立場、管根本的,也是黨的各方面紀律的政治基礎。如果黨的政治紀律成了擺設,就會形成“破窗效應”,使黨的章程、原則、制度、部署喪失嚴肅性和權威性,黨就會淪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樂部”。嚴明政治紀律最核心的一條就是與黨同心同德,堅持黨的領導,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什麼是黨的政治紀律
黨的紀律是一個制度體系,其中最核心的就是政治紀律。所謂政治紀律,是指在不同時期根據黨的政治任務的要求,對各級黨組織和黨員的政治活動和政治行為的基本要求,是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在政治生活中必須遵守的行為准則。根據政治紀律的基本要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在政治原則、政治立場、政治觀點和路線、方針、政策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如果存在著黨組織和黨員對中央已經作出決定的重大方針和政策問題有不同意見,決不允許自行其是、公開發表相反的言論,採取相悖的行動,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經過一定的組織程序提出。
(二)嚴明政治紀律的意義
隻有政治紀律嚴明,才能使全黨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形成強大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推動黨的事業蓬勃發展。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嚴明政治紀律,要求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要自覺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堅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切實保証政令暢通。這也是我們黨從小到大、由弱到強,從挫折中奮起、在戰勝困難中不斷成熟的根本保証。在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和我們黨的歷史上,都曾有過因為違反黨的政治紀律而使黨的事業蒙受損失的教訓。就國家鐵路局內部來說,還要堅決同局黨組保持高度一致,堅決貫徹落實局黨組的決策部署,這是每個黨員干部應有的基本政治素質。當前,總書記重申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因為,現實生活中違反政治紀律的現象仍然存在,一些同志遵守和執行政治紀律的意識有些淡化。有的人覺得,黨的組織紀律、財經紀律是“硬”的,而政治紀律是“軟”的,觸犯了關系不大。
(三)違反政治紀律的表現
政治不堅定,理想信仰缺失。不信馬列信鬼神,從封建迷信中尋找精神寄托,有的黨員干部給祖墳遷“寶地”﹔或把“大師”請進來,在辦公桌腳底貼道“符”,擋一擋來自競爭對手的煞氣。有極個別的黨員干部由信仰共產主義轉為信宗教,有的在旅游景區廟宇大殿燒高香拜佛祖,看風水、尋“神仙”、傍“大師”,旁門左道成為家中常客、社會交往的座上賓。
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講原則,不能和黨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有的黨員干部得了“軟骨病”,關鍵時候腰杆不硬,立場搖擺。有的在一些重大政治問題上說三道四、我行我素,甚至散布違反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或不負責任地道聽途說,甚至傳播政治謠言。有的對中央關於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置若罔聞,甚至陽奉陰違,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的擅自泄露黨和國家秘密,給黨和國家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等。這些問題都是黨的紀律所不允許的,性質嚴重,必須保持高度警惕。
二、嚴明黨的組織紀律
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對於“嚴明組織紀律,克服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現象”作了專門部署,要求各級黨組織要嚴格教育,加強組織管理,堅決糾正無組織無紀律、自由主義、好人主義等現象。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靠什麼管,憑什麼治?就要靠嚴明紀律”﹔“如何在新形勢下加強全黨的組織紀律性,是需要我們認真思考回答的重大課題”,強調“要好好抓一抓組織紀律”。總書記還指出,黨的力量來自組織,組織能使力量倍增。如果黨組織像個大車店、大賣場一樣,想來就來,想走就走,就不會有核心力量,就不可能把廣大人民群眾團結在黨的周圍。加強全黨組織紀律性,要切實增強黨性、切實遵守組織制度、切實加強組織管理、切實執行組織紀律。
(一)什麼是黨的組織紀律
所謂黨的組織紀律,就是指黨員和黨的組織必須遵守的維護黨在組織上團結統一的行為准則,即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原則與規范,是處理黨組織與黨組織、黨組織與黨員、黨員與黨員之間關系的紀律,是黨的紀律中最基本的內容。比如,民主集中制、請示報告制度、組織生活制度等,都屬於組織紀律的范疇,違反任何一個方面,都是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其中,黨的民主集中制是黨的組織紀律的核心,也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黨章規定“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黨章和《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對黨內民主集中制作出了規定,每一個黨員都必須遵循,違反任何一項都會受到黨的紀律的追究。
黨的組織紀律與政治紀律、工作紀律、財經紀律、廉政紀律等是一個嚴密的有機整體,雖然各有側重、各具功能,但相互貫通、相輔相成,不可或缺。中央紀委常委姚增科曾形象地指出,紀律的功能有如水杯對水的作用,離開杯子,水就凝聚不起來,就會四處流散。如果說政治紀律重在講“忠誠”,廉政紀律重在講“廉潔”,那麼組織紀律則重在講“服從”。組織是“鐵”,紀律如“磁”,有組織無紀律,就像磁鐵消磁一樣,凝聚力和吸引力就無從談起。組織紀律嚴明才能形成凝聚力和吸引力。
(二)嚴明黨的組織紀律的重要性
嚴明組織紀律是秉持建黨原則,傳承共產黨人優良傳統的必然要求。我們黨是靠革命理想和鐵的紀律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紀律嚴明是黨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我們黨從成立起就一直同無組織無紀律行為、同消極腐敗進行斗爭。90多年來,我們黨櫛風沐雨、歷經坎坷,從小到大、由弱變強,發展成為一個擁有8600多萬名黨員、400多萬個黨的基層組織的世界第一大執政黨,不斷推進革命、建設和改革事業,嚴密的組織、嚴明的紀律是一個重要保証。可以說,嚴明組織紀律是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手段和重要做法。
嚴明組織紀律是提高黨的戰斗力、維護黨的集中統一的迫切要求。加強紀律建設是政黨建設的邏輯起點。通過強化組織紀律建設凝聚全黨力量,維護政治綱領,實現政治目標,是政黨自身建設的永恆課題。在革命戰爭年代,共產黨員聚則一團火,散則滿天星,組織紀律觀念強是重要因素。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如果黨組織像個大車店、大賣場一樣,想來就來,想走就走,那還能有什麼核心力量?還能把廣大人民群眾團結在黨的周圍嗎?黨內組織觀念、組織程序、組織紀律不嚴起來,就是一盤散沙。放眼全球,世界各國任何一個政黨想要有所作為,都必須有嚴密的組織紀律作為保障。比如,英國工黨早在1903年就明確提出黨的議員要嚴格維護本黨利益,避免與其他黨派一致行動﹔法國社會黨要求黨員必須接受黨的“原則聲明”、章程和決定﹔為確保實現黨的意志,一些政黨在議會專門設立了議會黨團,明確規定議會黨團必須在組織和言行上與黨保持一致,甚至專門設立黨督等職務,在議會討論和投票決定重大問題時,負責向黨議員傳達本黨意志,記錄本黨議員投票情況。高度的組織紀律性,為政黨有效維護團結統一、實現政治目標提供了堅強紀律保証。因此,可以說,嚴明組織紀律,是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必須採取的措施。
嚴明組織紀律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客觀要求。這些年來,一系列黨員干部違紀違法的事實、案例啟示我們,突破紀律的底線是滑向腐敗深淵的開始。沒有嚴明的紀律約束,腐敗的土壤和溫床就難以鏟除。王岐山同志強調,要通過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喚醒黨員干部的組織紀律意識。黨的十八大以來,正是因為對一批又一批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嚴格執紀處理,才使黨的作風建設成效凸顯,“四風”明顯得以遏制。另一方面,正因為持之以恆抓八項規定精神的落實和作風轉變,才使得越來越多的黨員干部從思想到行動歸位組織,嚴守紀律。反之,如果一個地方不正之風盛行、腐敗現象嚴重,甚至發展到成為區域性、系統性問題的地步,一定與那裡的黨組織軟弱渙散、紀律鬆弛有著因果關系。在當前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的情況下,嚴明黨的組織紀律,是改進作風、遏制腐敗的關鍵一招。
(三)新形勢下違反黨的組織紀律的現實表現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們黨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黨內遵守組織紀律的情況總體上是好的,黨內組織嚴密、紀律嚴明、步調一致、力量強大是世界上其他政黨不可比擬的。但是隨著傳統計劃經濟資源配置方式、組織管理模式等方面的變化,黨的建設既注入了新的生機和活力,也遇到前所未有的新挑戰。一個突出問題就是個人主義、自由主義滋長,組織紀律鬆弛現象已經成為黨的一大憂患,必須高度重視、堅決糾正。
自由主義嚴重,目無組織紀律。有的黨員干部組織觀念淡薄,在個人重大事項上不向組織打招呼,遇事不請示不報告,對中央出台的制度規定合意的就執行,不合意的就違背,陽奉陰違,我行我素。有的黨員干部個人主義思想嚴重,強調享有黨內權利多,承擔黨員義務少,不服從組織安排、討價還價,甚至肆意破壞選人用人、換屆選舉等紀律。比如,第一批中央巡視組向很多地方反饋意見時,都提到違規選拔任用干部問題。再比如,一年多前發生的衡陽賄選案,也令人觸目驚心。此外,有的黨員干部不正常參加組織生活,不按期繳納黨費,失去組織管理。有的黨員干部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想干什麼就干什麼,口無遮攔,毫無顧忌等。
貫徹民主集中制不力,以個人意志代替集體決策。有的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獨斷專行,存在特權思想和霸道作風,將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搞家長作風、“一言堂”,在班子內部流行叫“老板”、“大哥”,肆意妄為,濫用職權。有的領導干部口頭上強調民主集中制,在決策上對己有利就集中、不利就民主,使集體決策流於形式。有的領導干部把黨管干部變成黨委書記管干部,任人唯親,拉幫結派,搞“小圈子”等。比如,中央紀委關於對劉志軍違紀違法案件查處情況的《通報》指出,劉志軍作風霸道、獨斷專行,搞“一言堂”,嚴重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鐵道部有關部門為解決鐵路建設招投標中存在的人為干預問題,曾起草了嚴格的鐵路系統招投標辦法,但劉志軍予以否定,聲稱要給他本人留有“空間”。在用人方面,他還嚴重背離黨性原則,提拔特定關系人丁羽心推薦的干部,嚴重敗壞了鐵路系統用人風氣等。
基層組織渙散,黨員管理虛化。有的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好,組織領導地位弱化,對黨內制度法規不能嚴格執行,部門利益、本位主義至上,把“圈子”利益置於黨和人民利益之上,甚至出現集體腐敗的現象和家族化趨勢。有的基層組織缺乏責任擔當,對黨的建設不抓不管,缺乏黨內嚴肅認真的組織生活,對黨員干部疏於管理,執行紀律重人情輕黨性。有的基層組織班子成員各自為政,互相拆台,鬧不團結,內耗嚴重。有些基層組織解決社會矛盾問題軟弱無力,甚至充當宗族勢力、黑惡勢力保護傘等。
這些不良現象,嚴重削弱黨在群眾中的威信,弱化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易於滋生和縱容腐敗的發生和蔓延,嚴明組織紀律已經成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政治任務。
三、嚴格執行和堅決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必須嚴格執行紀律。對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拒不執行或擅自改變黨組織決定、個人或少數人決定重大事項的,對在黨內搞非組織活動、破壞黨的團結統一的,對不嚴格執行請示報告等組織制度的,必須及時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因此,要嚴格管理、嚴肅問責,切實防止“破窗效應”,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要注意正確認識和處理三個方面的關系。一是正確認識和處理個人與組織的關系。要擺正個人在組織中的位置,自覺地服從黨組織的需要,在行動上堅決維護和執行黨組織的決定。是黨的人,就要聽黨的話。要自覺地把個人置於黨組織之中,而不能游離於黨組織之外,更不能凌駕於黨組織之上。要時時刻刻把黨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個人利益無條件服從黨的利益,用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約束自己的言行,真正把自己視為黨的整個機體的細胞,做黨的忠誠衛士。要在思想上行動上自覺服從黨組織需要,堅決維護和執行黨組織的決定。不能平時說要無條件服從黨的決定,但遇到實際問題,特別是遇到與個人切身利益有關的問題時就言行不一。在接受黨組織分配給自己的工作和任務時,不能拈輕怕重、挑三揀四,甚至講價錢、講地位、講待遇,不能為了達到個人意願和目的,損害黨的利益。二是正確認識和處理民主與集中的關系。在黨內,上級和下級之間,確有分工的不同、職務的差異,但在黨章黨紀面前,所有黨員的政治人格都是平等的,都應該平等享有一切應該享有的權利、履行一切應該履行的義務。黨章黨規對發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民主權利作出了明確規定。組織紀律對全黨有著嚴格而剛性的要求,但一切以尊重黨員主體地位、發揮黨組織和黨員的積極性、創造性為前提,決不允許壓制民主、以上欺下等現象。每個黨員在黨組織討論決定時,都要襟懷坦蕩,積極發表個人見解,做到“知無不言、言無不盡”。黨組織一旦作出決定,就對每個黨員的言行具有約束力,不管是否同個人的意願相符合,在行動上都必須堅決執行、自覺維護,決不能各行其是、各自為政、各取所需。比如,在分配工作時,個人有說明自己意見的權利,在黨組織決定以后,就隻有無條件執行的義務。三是正確認識和處理紀律與自由的關系。一切自由都是相對於法紀而言。在黨內,有了紀律,才能真正保障“自由”。就像道路交通,沒有“紅燈停”的約束,也就沒有“綠燈行”的自由,就可能出交通事故。黨組織嚴抓黨的組織紀律執行,也是對黨員干部最大的、真正的愛護。早在改革開放初期,針對一時流行的“經濟要搞活,紀律要鬆綁”的觀點,陳雲同志旗幟鮮明地提出,黨的紀律不存在鬆綁的問題。
要不斷強化黨的意識和組織觀念,嚴格執行各項組織紀律。著重強調4個方面的制度規定。一是嚴格遵守民主集中制。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堅持一切重大問題集體研究決定,所有領導班子成員地位平等,有權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集體表決。認真落實集體領導下的分工負責制,根據集體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崗位職責,堅決克服互相扯皮、攬功諉過、逃避責任的現象。一把手要帶頭發揚民主,善於傾聽各種不同意見包括反對意見、批評意見,在充分發揚民主的基礎上集中正確意見,科學決策。班子其他成員要樹立大局意識,擺正位置,既獨當一面地開展工作,又努力當好參謀助手,敢講真話、積極“補台”,維護班子的團結和權威,堅決克服會上不說、會下亂說,決而不行、消極應付等不良現象。二是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黨的各級組織應該自覺向上級黨組織報告重大工作和重大情況,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在涉及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時,必須按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認真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按規定如實向組織匯報個人有關事項信息,決不能隱瞞信息,甚至提供虛假信息。今后我們也要加大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資料的抽查核實力度,凡是信息不實的要追究責任,並取消提拔重用資格。三是嚴格執行黨內組織生活制度。黨內組織生活制度主要有“三會一課”制度、民主生活會制度、黨員匯報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黨員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黨日活動制度等。此外,還有黨員政治理論學習制度、談心交心制度、黨員黨性分析制度等。每個黨員都要認真執行有關規定,積極參加黨內組織生活,自覺接受黨性鍛煉,提高黨性修養。四是嚴格執行組織人事紀律。選拔任用干部要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規定的原則和程序來進行,堅持做到多數人不贊成的不提名,未經組織人事部門認真考核的不討論,集體討論干部提拔任用時多數人不同意的不通過。作為上級領導干部,在提名或選用下級干部時,要出於公心,做到任人唯賢,不搞任人唯親﹔作為候選干部的個人,在組織上選拔干部時,要嚴守紀律,不得拉幫結派,搞團團伙伙等非組織活動,不得跑官要官。這些都是“紅線”、“底線”、“高壓線”,大家千萬不要觸碰。
今后,我們要不斷加大對執行黨的紀律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並嚴肅責任追究,確保中央和局黨組政令暢通、令行禁止。希望大家都要牢固樹立規則意識、紀律意識,努力做到說話做事守底線、“不逾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