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內蒙古庫倫旗建立科級干部“聽証質詢”機制,上緊干部日常監管發條。
該旗將干部履職情況、為群眾辦實事情況、個人重大事項情況、主要經濟來源情況等納入聽証范圍,由“兩代表一委員”、服務對象、群眾代表組成的聽証主體對科級干部進行聽証質詢。聽証會上,聽証對象根據聽証主體提出的相關問題,分別做出全面細致的回答,對回答內容不明確或不滿意的,聽証主體可當場進行詢問,不能當場做出答復的,被詢問對象要明確下次答復時間。參加聽証會人員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對聽証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被評議對象要對評議中提出的意見建議積極整改。一年內有1次聽証詢問的問題不能按時給予答復、聽証測評群眾滿意率達不到85%的,旗委組織部誡勉談話﹔一年內有2次聽証詢問的問題不能按時給予答復、聽証測評群眾滿意率達不到60%的,進行組織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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