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宜春市對2010年3月以后提拔任職的,2014年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行政職務以上處分的,違紀違法問題發生在提拔任職以前的等3類涉嫌“帶病提拔”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過程開展集中倒查,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風。
集中倒查按照“六步走”的工作流程,由市、縣兩級組織人事部門商請同級紀檢監察機關確定倒查對象﹔由對象所在地方和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就對象“帶病提拔”過程認真自查,並作出書面說明﹔由市委組織部組成調查組對每一名對象選任過程嚴格復查﹔按照“一人一報告”要求形成倒查情況報告﹔由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認真審理倒查報告,並形成審理報告﹔批准審理報告,由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督促有關地方和單位限期整改,抓好追責處理,對涉嫌違紀違法的有關問題要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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