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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委出台《決定》推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全面進步全面過硬

2015年08月31日14:41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原標題:推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全面進步全面過硬

近日,遼寧省委十一屆十次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遼寧省委關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推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全面進步全面過硬的決定》。《決定》從總體要求、組織體系建設、班子建設、隊伍建設、功能作用、責任保障等六個方面,對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作出安排部署。省委書記李希強調,要從全局和戰略高度來謀劃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樹立大抓基層、強基固本的鮮明導向,推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全面進步,做到思想過硬、組織過硬、班子過硬、隊伍過硬、作用過硬、保障過硬,把每個基層黨組織都建設成為堅強戰斗堡壘,為落實“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推進遼寧新一輪全面振興提供堅強保証。

《決定》指出,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扎實做好抓基層打基礎工作,事關黨的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落實,事關遼寧新一輪全面振興。各級黨組織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新思想新論斷新要求,充分認識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重要意義,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政權意識、陣地意識,把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抓黨建工作作為最大政績,把抓基層打基礎作為長遠之計和固本之策,以思想自覺引領行動自覺,夯實推進改革發展穩定的組織基礎。

《決定》強調,要健全建強黨的基層組織體系。實施“擴面提質”工程,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相對聚集的開發園區、商務樓宇、專業市場等建立區域性黨組織,做好在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等社會組織建立黨組織工作。加大在農民專業合作社、農事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和農民工聚居地建立黨組織的力度,健全新型農村黨組織體系。推行街道“大工委”、社區“大黨委”、網格黨支部建設,構建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駐共建的區域化組織體系。積極推進黨的建設對互聯網企業和新興媒體的有效覆蓋。加強黨支部規范化建設,做到組織健全、制度完善、運行規范、活動經常、檔案齊備,筑牢黨的最基層組織。開展基層黨組織評估定級,建立晉位升級常態化機制。強化村、社區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推進基層組織配套建設,活躍基層、打牢基礎。要大力加強基層干部隊伍建設。做好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確保選出黨組織和群眾滿意的好班子。加強后備力量建設,儲備一批基層黨組織書記后備人選。健全和落實基層干部管理和激勵機制,推進社區工作者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分級分領域組織基層干部培訓。辦好遼寧社區干部學院,建設100個省級基層黨員干部教學實踐基地。加大從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中選拔鄉鎮(街道)領導干部、定向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和招聘事業編制人員的力度,鄉鎮換屆時每個縣(市、區)至少有1名符合條件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進入鄉鎮領導班子。完善基層干部待遇保障,健全黨組織書記薪酬待遇保障制度。要嚴格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堅持把政治標准放在首位,重視從青年工人、農民、知識分子中發展黨員,做好在返鄉農民工中發展黨員工作,適度提高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發展黨員比例。加強教育,引導非公有制企業出資人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愛國、敬業、創新、守法、誠信、貢獻。搞好黨員教育培訓,建立主題黨日制度,開展經常性學習貫徹黨章活動,使廣大黨員愛黨、憂黨、興黨、護黨。深入開展“黨的知識進校園”活動。實施黨員骨干“四個一”培訓計劃。嚴肅黨內組織生活,探索黨員目標管理、評星定級、記實管理等辦法,加強流動黨員、離退休黨員管理,建立健全黨內激勵關懷幫扶機制。

《決定》強調,要堅持政治功能與服務功能有機統一。強化政治屬性,注重政治引領,把政治功能和服務功能有機結合起來,在服務中體現黨的政治優勢,增強黨的基層組織凝聚力感召力。把干事創業謀發展作為最大的政治責任,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找准發揮作用的著力點,創建品牌化服務載體,深入實施“共產黨員先鋒工程”,深入開展黨群共同致富、“在職黨員進社區”、“機關轉作風為民四服務”等活動,要多把一些惠民實事交給基層組織去做,多為基層干部提供面對面做群眾工作的資源,讓辦好事、辦實事的過程,成為基層干部樹立形象、增加威信的過程,成為基層組織團結凝聚群眾的過程,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和黨員作用,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

《決定》要求,要認真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健全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推進黨委(黨組)班子成員抓基層黨建工作項目化管理,構建特色化、項目化、品牌化、長效化推進機制。健全市、縣、鄉三級黨委書記聯述聯評聯考制度。市、縣(市、區)黨委建立健全基層組織建設協調小組。市、縣(市、區)黨委建立組織員工作機構,組織部門加強抓基層黨建工作力量。加強鄉鎮(街道)基層黨建工作指導站建設。推進黨員領導干部直接聯系基層黨組織、機關黨支部與基層單位黨組織結對共建,繼續選派機關黨員干部到社區工作、開展駐村指導,堅持向貧困村、軟弱渙散村黨組織選派“第一書記”,開展黨員領導干部深入非公有制企業“一走訪三推動”活動。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的穩定規范的經費保障制度,落實基層組織服務群眾專項經費,完善基層干部待遇保障等激勵機制。深入推進基層組織場所和服務設施達標升級,建設設施完善、標識統一、管理規范、活動經常、作用明顯的標准化綜合服務陣地。提高基層黨建工作智慧化水平,建設集黨建工作、公共服務、便民服務和社會治理等於一體的基層黨建信息化平台。建立基層黨建工作巡回督查制度,對重視不夠、履職不力、措施不實、落實不到位的,採取提醒、約談、函詢、通報、問責等方式,督促整改、推動落實。完善縣(市、區)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考核評價辦法,把考核結果作為干部選拔任用和獎勵懲戒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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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高巍、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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