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調動廣大群眾參與黨的事務的積極性、主動性,湖北自2010年起,在農村全面推行以“村民建議、村黨支部會提議、村兩委會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會議決議,提議事項公開、審議程序公開、決議結果公開、實施方案公開、辦理結果公開”為主要內容的“五議五公開”工作法。
該省規定,凡涉及村級重大事務和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項,都必須按照“五議五公開”程序辦理。主要內容包括: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新農村建設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村級集體資源資產使用、經營、管理﹔村級公益事業和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方案﹔村級年度財務收支預決算方案﹔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員及補貼標准﹔低保、五保、殘疾等享受社會救助人員和計生獎勵人員的確定﹔政府下撥和社會捐贈的救災、救濟、扶貧、助殘等款物的分配發放﹔法律規定必須由村民會議討論通過的事項,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認為應當討論決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項等。
村民對關系村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問題和涉及大多數人利益的重要事務,通過個人或村民小組以書面形式向村黨支部或村委會提出建議。在調查研究、認真論証的基礎上,召開支部會議,集體研究提出初步辦理意見或實施方案。其中,村民建議經研究未被採納的,要及時向建議人做好解釋工作。組織村兩委班子成員充分討論,認真論証,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商議意見。對村兩委商定的重大事項,提交黨員大會討論審議。黨員大會審議時,到會黨員人數須佔黨員總數的2/3以上,審議事項經應到會黨員半數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表決。黨員大會審議后,吸納黨員的意見建議,對方案進行修訂完善。對黨員大會審議通過的事項,在村黨支部領導下,由村委會主持,召集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討論表決。參加會議人數須符合法律規定,所作決定應當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通過。
村黨支部把經研究通過的提議事項和初步辦理意見或實施方案,在提交村兩委會商議前3天予以公開。村黨支部將村兩委商議后分別提交黨員大會審議、村民(代表)會議決議的議事辦法、流程等在公開欄上公開。經村民(代表)會議決議通過的事項和決議結果,在公開欄上公開。通過“五議”形成的決議事項,由村兩委制定實施方案,採取張榜公布、印發黨員和村民代表等方式公開,進一步征求意見和完善方案,接受群眾監督。決議事項在村黨支部領導下由村委會組織實施,實施結果及時向全體村民公開。決議事項辦理結果,必要時可組織黨員和村民代表評議。
該省在實施“五議五公開”工作法的過程中,結合村干部培訓,組織開展“五議五公開”工作法專題培訓,使基層黨員干部熟練掌握“五議五公開”工作法的內容、程序、方法和要求。通過發放宣傳資料、懸挂宣傳標語和宣傳牌、在黨務村務公開牆推廣宣傳、召開黨員群眾大會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五議五公開”工作法,真正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把村級重大事項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情,交給群眾自己議、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激發了群眾的參與熱情。目前,該省已實現“五議五公開”工作法在25431個行政村全覆蓋。據不完全統計,僅今年,該省農村通過推行“五議五公開”,共決策道路、學校等公益事業建設和低保、“三荒”承包租賃、財務管理等重大事項200多萬件次,群眾評議滿意率達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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