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村級黨組織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近年來,江蘇常州市金壇區要求每個行政村每月固定一天為“村事公示日”,將群眾對村務監督的權利落到實處。
該區要求各村應在“村事公示日”當天召開“村事公示會”,根據各村規模,按照居住地相近的原則,由7-10戶農戶自主選擇一名村民代表參加會議,參會代表中黨員原則上不少於三分之二。會上由村書記代表村兩委班子向村民代表匯報村黨組織上個月的主要工作以及下個月的工作打算,對擬公布的“村務公示單”進行說明,參會群眾可以對村書記公示內容進行提問和質詢。涉及工程項目建設、征地補償、村級資產處置等與村民利益密切相關事項的,必須要逐項進行公布。會議結束后,村兩委班子要結合群眾意見建議,及時對“村務公示單”進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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