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丹江口市出台《關於規范干部調配管理工作的通知》,對干部調配的權限、程序及工作紀律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該市堅持編制限額內核編准調的原則和依權責審批調配原則,嚴把三道關口。嚴把調動申報關,干部調動必須由組織、人社部門按干部調動權限和程序辦理。凡擅自調動干部的,一律嚴肅追責。嚴把材料審查關,各單位在辦理干部調動手續和轉遞干部檔案材料時從嚴審查,對於為干部出具假証明、假材料的,由紀檢、組織部門依紀依規嚴肅查處。嚴把調配落實關,經組織人社部門研究決定調動的干部,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交接工作,在調動文件下發3日內到新單位報到上班,10日內將組織、編制、人事等關系一並轉入新單位。對不按時轉接關系的人員,組織人社部門將不予辦理年度考核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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