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青海積極探索有利於促進科學發展的考核方式,進一步完善考核指標體系,為全省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量身打造符合各自發展實際的年度“考卷”。
轉方式“考”出地方區位優勢。擴大考核范圍,將省直所有部門和除西寧四區外的39個縣(市、區)全部納入考核范圍。優化考核分組,根據不同主體功能定位和經濟社會發展基礎,對市州分3組進行考核﹔根據工作職能職責,將省直部門分為省委部門、人大政協法檢機關、政府部門、群團部門4大類13組進行考核﹔根據發展基礎、資源稟賦、功能定位等,將縣(市、區)分為經濟發展和扶貧開發重點縣、生態保護和扶貧開發重點縣2類6組進行考核,引導各地各部門做好特色文章,實現差異競爭、錯位發展。完善指標體系,將全面深化改革、法治建設、培育發展市場主體、農牧區安全飲水等列入考核指標體系。
立足生態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調整指標設置。生態保護考核指標從5項增加到10項,考核權重從30%增加到35%,對發生重大生態環境破壞和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的地區和單位實行“一票否決”。適度增加扶貧開發考核指標,把精准扶貧、扶貧資金使用、扶貧項目實施、穩定脫貧人口數量作為對市州和縣(市、區)目標責任(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開展扶貧開發專項考核,結果按70%的權重比例計入市州和縣(市、區)年度考核總分。在市州經濟社會發展考核指標中,增設社會穩定類指標,把法治青海建設、綜治(平安青海)建設、安全生產、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作為重要考核內容,根據地區實際適當分配權重佔比,進一步督促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扎實做好社會穩定工作。
推出系列考核品牌項目,打造特色考核新機制。按照“時間過半、任務過半”要求,從今年起組織開展中期績效考核工作,並將結果在省委全委會上進行通報。針對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等問題,創新考核方式,在對省管領導班子進行目標責任考核的同時,開展年度履職情況考核試點工作。建立考核人員信息庫,對庫內人員進行考核准入資質培訓,不斷提高考核工作科學化水平。
相關專題 |
· 中國組織人事報基層黨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