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延邊州選派694名州、縣(市)優秀機關干部到村任第一書記開展駐村幫扶工作,夯實黨在邊疆民族地區基層基礎。
區分“三類別”,確保按需幫、全覆蓋。對黨組織軟弱渙散村,主要從黨政機關熟悉黨務工作或從事組織人事工作的人員中選派﹔對建檔立卡貧困村,主要從政府經濟部門、涉農部門中,懂產業發展、善精准扶貧的干部中選派﹔對需要選派的民族村、信訪村、矛盾村等重點幫扶村,注重把懂民族民情、會做民族工作的干部選派到民族村,把善協調、懂政策的信訪部門干部選派到信訪村,把懂法律、執行力強、敢於擔當的政法部門干部選派到矛盾村。目前,除按照省確定選派的405個村外,再增派289名第一書記,實現幫扶需求村全覆蓋。
建立完善選派政策和激勵措施。堅持“三個不變”,在原單位職級不變、工資不變和福利待遇不變,同時由派出單位給予生活、交通、通訊補助﹔堅持“三個優先”,在同等條件下提拔使用優先、評選先進優先、職稱評定優先﹔堅持“三個挂鉤”,幫扶成效與第一書記駐村任職時間長短挂鉤,與任職資格動態調整挂鉤,與派出單位年度黨建考核挂鉤。出台《選派第一書記管理工作實施辦法》,堅持對第一書記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第一書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建立第一書記“不勝任、不稱職、不合格”調整處置辦法,實行定期匯報、雙向考核、不稱職“召回”和問責制度。當年考核不稱職的第一書記,取消當年評優資格,並責令說明情況﹔連續兩年考核完不成量化目標任務的,不得再擔任第一書記,由原選派單位重新選派,不得提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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