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內蒙古包頭市青山區對黨員進行分類管理和積分制考核,進一步提升黨員教育管理科學化水平。
在分類管理的基礎上,該區將黨員發揮作用情況以百分制形式進行量化,從日常行為積分、民主評議積分和黨組織評定積分3個環節,按不同權重比例算出最終積分。支部為每個黨員分別建立積分台賬,每季度登記黨員積分情況,年底匯總,黨員個人有《積分手冊》相對應。支部每年底組織開展黨員自評和互評,由全體黨員和群眾代表(佔黨員總數的50%)民主測評。採取“黨支部(黨總支)決議、黨(工)委審批、區委組織部審核”的三級認定程序最終確定不合格黨員。黨員年終評定積分在60分以下者為不合格黨員,積分在60分-69分之間或民主測評合格率達不到50%者為基本合格黨員,70分以上為合格黨員,85分以上者為優秀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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