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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如何能上能下?杭州市推行“底線”管理

村官“踩線”就“下課”

2015年08月12日10:06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原標題:村官“踩線”就“下課”

從嚴治黨新常態下,村干部如何能上能下?近日召開的杭州市委十一屆九次全會明確,全面實行村干部“底線”管理辦法,及時調整不合格村干部。

“底線”管理結合村干部競職承諾、創業承諾和辭職承諾,嚴格規矩,嚴肅紀律,定期研判,暢通村干部“下”的渠道,倒逼他們從嚴從實干事創業,推進新農村建設。

立規“底線”,讓村干部心中有戒

杭州市富陽區靈橋鎮江豐村黨委原書記羊某沒有想到,自己會因為沒有按時履行到期債務、未執行生效的法院判決書,被鎮黨委責令辭職。

“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書”“未履行好抓班子帶隊伍職責”等問題,一度讓基層很頭疼。這樣的村干部讓上級著急、讓百姓失望,可礙於並未違法違紀,除了換屆時調整,平時似乎“拿他沒辦法”。

在富陽,這個“老大難”問題有了破解之道。富陽針對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的職務特點,劃定18條任職“底線”,有其中一種行為,便可通過啟動辭職程序、責令辭職、免職、罷免等手段,將其及時清退出村干部隊伍。

記者在《富陽區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底線”考核管理辦法(試行)》中看到,除了涉黑涉惡、被判處刑罰等“大事”之外,連續三次不參加村級重要會議,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免於刑事處罰等不少人認為的“小事”也被納入18條“底線”。

因為連續三次“曠會”等“小事”把一名其他方面表現都不錯的村干部清退,是否“小題大做”?面對社會上的質疑,富陽區委組織部部務會議成員包杰峰堅定回應:“從嚴治黨新常態下,嚴管干部的鏈條必須要延伸到農村基層,延伸到村干部隊伍。他們與老百姓面對面,更能代表黨的形象,管理要更嚴一分。”

在富陽試點見效后,杭州市委組織部指導其他縣(市、區)陸續試行村干部“底線”管理。根據地方實際,“底線”的具體內容和實施載體在各縣(市、區)稍有不同。

余杭區委組織部制定《余杭區村(社區)干部“底線”考核管理項目表》,明確工作作風、工作實績、隊伍建設等7類考核內容,其中細化確定了一年內累計4個月以上不在崗、不配合甚至阻礙中心工作等19條“底線”。

淳安縣制定出台《村“兩委”干部“觸底紅線15條”》,將參加非法組織、參與賭博、聯片聯戶走訪率不達標等行為納入“紅線”范疇。

桐廬縣沒有“另起爐灶”,而是在《村級組織運行規則》中對“底線”作出了明確規定。例如,黨組織、村民委員會、村經濟合作社、村務監督委員會班子成員本人不得參與本村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村干部每月在村工作時間不少於20天,全年在村時間不少於三分之二。

定期研判,掌握村干部是否“踩線”

犯了錯,一般都不願公之於眾。“底線”劃定后,如何及時掌握村干部是否“踩線”?

杭州各縣(市、區)紛紛開通舉報電話,成立督查組不定期督查暗訪。各地主動將“底線”管理與“組團聯村”“走村不漏戶、戶戶見干部”等干部聯系服務群眾機制結合起來,引導干部在日常走訪中隨時了解村干部遵紀守法、干事創業情況。

致力於提高對村干部“踩線”情況掌握的准確性、時效性,多個縣(市、區)採取了定期研判的辦法。

拱墅區、富陽區借助“智慧黨建”加強對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拱墅區依托黨員智能卡平台,對村干部工作情況進行動態記錄,系統自動對比每周任務,按完成程度進行“紅黃綠”燈提示。富陽區把村干部日常考評情況同步錄入“底線”考核信息化平台,通過區鎮村三級聯網,讓各級組織及時掌握村干部日常表現。

蕭山區對村干部進行“季度點評”。鄉鎮(街道)、村企、黨員、村民等各方代表,對村班子建設、作風效能、重點工程推進等內容進行考評,為村干部確定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一年內季度點評累計三次不稱職,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啟動辭職程序及時調整。

桐廬縣每年開展一次“萬戶直評村干部”活動,將“發言權”拓寬到家家戶戶。村干部處事公不公?聯系群眾多不多?肯不肯為群眾做事?農戶對村干部滿不滿意?圍繞“四考”內容,每戶都能給村“兩委”班子成員的表現打分。評議結果排名靠后的,將視情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整改、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組織調整。

多種渠道同時打通,線上線下協同運作,杭州村干部日常管理“雙網”格局初步形成。對日常表現定期分析研判后,村干部“踩線”情況被市縣鄉村四級准確掌握。

從嚴管理,對整改不到位者不手軟

“拒不執行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參加邪教組織和非法活動”,在余杭區,這兩種行為同屬村干部任職“底線”,處理方式卻稍有不同。對后者,一經核實即可啟動辭職程序﹔對前者,沒有一棍子打死,而是給出3個月整改期,限期內整改到位的接受組織誡勉談話等處理即可,無需“下課”。

“底線”管理的關鍵在於,村干部“踩線”且整改不到位,經組織勸告仍拒絕辭職的,如何處理?對村黨組織班子成員,杭州各縣(市、區)的普遍做法是,由鄉鎮(街道)黨(工)委視情予以免職。

比較“棘手”的是村委會成員。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罷免村委會成員,須由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聯名提出罷免要求,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並須經投票的村民過半數通過。

放眼全國,一些地方因為法律程序復雜,對責令辭職卻拒不辭職的村委會成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最后“不了了之”。杭州推行村干部“底線”管理就是要解決這個難題。

為了讓辭職程序有據可依,杭州將村干部“底線”管理與村干部辭職承諾制度結合起來。村“兩委”成員在上任之初都簽訂了辭職承諾書,其中列明了各條“底線”,並明確寫著“本人如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承諾書即作為辭職申請書”。

各縣(市、區)還將后續的辭職承諾程序進行了規范。建德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農辦、市民政局四家單位聯合下發通知,明確啟動辭職承諾程序要開展前期調查核實、召開村務聯席會議通報、經由鄉鎮(街道)黨(工)委研究、通過上級部門預審、村民(居民)代表會議通過生效、五日內發布公告等6項具體流程,依法依規辦理。其中關鍵一環是,鄉鎮(街道)將調查核實材料、處理意見報上述四部門審查同意后,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會議通過,辭職承諾程序啟動。

“底線”管理嚴格執行,使村干部隊伍“出口”真正得以暢通。2013年換屆以來,杭州共有216名村干部因“踩線”在非換屆時期中途“下課”。杭州市委組織部負責人認為,抓牢村干部管理這個“牛鼻子”,樹立“底線”思維,推行“底線”管理,對規范村干部履職盡責,營造良好的基層政治生態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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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高巍、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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