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委組織部、市委農村基層辦、市財政局聯合印發《廣州市行政村黨建工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專項資金的規范使用作出明確規定。
經費保障基層。根據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要為基層提供工作經費、服務經費、活動場所等保障,體現市委重心下移、資源下沉的決策部署,市財政安排的專項資金全部用於行政村黨建工作。同時,要求各區結合實際,相應安排專項資金支持行政村黨建工作。
支持重點項目。針對農村基層黨建的薄弱環節,專項資金重點保障農村黨建的陣地構筑、隊伍建設等,主要包括以加強村級黨組織建設為目標的各種活動和設備資料購置、農村基層黨員干部素質提升、黨員活動場所的建設與維護、經濟薄弱村便民服務直通車服務站點支持等。
嚴格經費管理。明確要強化經費管理的主體責任,從經費的預算申報和撥付的具體程序,到信息公開的內容和方式、績效評價的細節要求等,都進行嚴格細化和規范,對違反經費使用規定的情況嚴肅查處,確保經費使用陽光化,經費使用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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