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新疆岳普湖縣制定出台“好人讓基層干部去做、好事讓基層組織去辦”實施辦法,嚴把關口下放事權,將現金補貼、物資發放等事權調整為由村(社區)去辦,切實讓村(社區)“有權管事、有能力辦事、辦得了事”。
該縣廣泛征求了各鄉鎮、縣直各部門單位對事權下放實施辦法、操作程序和權責追究等的意見建議,指導審定資金補貼類事權15項、物資發放類事權3項,並對超出范圍、違背權限、不易操作的10項事權進行修改完善。將全縣事權下放部門單位分為城市經濟、農業農村經濟、社會事務等3大類,明確民政、涉農、計生等相關職能部門單位各項權責任務,將18項現金補貼類、物資發放類事權分類下放到村(社區),制定辦事流程和考核辦法,確保村(社區)規范行使各項權力。各鄉鎮黨委承擔“雙向監管”職責,對依規放權實行全程監督,各村(社區)均確定1名監督員,配合鄉鎮對事權執行過程違規現象及時查處上報。縣委督查辦、基層辦成立專項督查組進行檢查,嚴厲追究不依法履責、違規執權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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