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湖北十堰市建立推行基層黨建工作“暗訪、通報、問責”制度,推動各級黨組織層層壓緊壓實黨建工作責任。
基層黨建工作暗訪事先不打招呼、不預設線路,由市委組織部領導和干部直接深入各縣(市、區)村、社區、企業黨組織進行實地隨機抽查督辦,暗訪督查情況和存在的突出問題形成文件通報,直接通報給各縣(市、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副書記、組織部長,限期整改。整改情況作為下一步檢查的“必查項目”。對整改不力、效果不明顯的,對黨組織書記和組織委員進行逐級約談問責。去年以來,該市共組建8個暗訪督查組,先后對10個縣(市、區)基層黨建工作情況普遍開展暗訪督查5次,抽查村、社區、非公企業160多個,走訪黨員群眾700多名,梳理並及時解決基層黨組織突出問題60多個,逐級約談問責黨委書記、組織委員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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