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江
近日吉林出台《關於進一步激發人才活力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及3個配套文件,這是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發揮全省人才優勢的重大舉措,也是吉林省深化人才體制機制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對於激發全省人才活力、推進科研成果轉化、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具有重大意義。
人才有活力,創新才有動力。釋放人才活力的根本是解放思想、簡政放權、落實用人單位的自主權。《若干意見》提出一攬子調動人才創新積極性的鬆綁性政策,賦予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職業院校充分的選人用人自主權,著眼於政府放權搞活人才,這是體制層面的一個重大突破。隻有把體制搞活了,人才才能真正從體制的束縛中解放出來。
以推動科技成果優先在省內轉化為突破口,加大改革力度。吉林作為科教大省科技成果豐碩,整體創新水平較高﹔但是,科技成果在本省轉化的僅有60%,出現了牆內開花牆外香的尷尬局面。為此,《若干意見》提出了一系列激勵政策,如鼓勵國有科技創新型企業建立科研人員激勵機制,對職務科技成果發明人予以股權和分紅激勵﹔對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服務企業,按15%的稅率減征企業所得稅等。可以說,這是促進科技成果優先在省內轉化的組合拳,也是最大限度調動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積極性的強心劑。
激發人才創業熱情,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吉林振興發展。針對人才創新動力不足、創業意願不強,創新創業人才引進難,企業在科技創新上動力不足、在人才培養上舍不得投入等突出問題,《若干意見》實現了不少政策突破,如首次提出省引才計劃重點向創業類人才和企業急需緊缺人才傾斜﹔首次在省內提出支持企業設立人才發展專項資金,支持企業在高校設置“冠名教授”﹔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和行業協會自行評定技能人才職稱等。這些政策突破在全國也是領先的。企業是創新創業的主體,隻有把企業的人才搞活了,才能真正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局面。
構建“精細化”服務體系,營造人才創新創業良好環境。受自然條件和收入等因素影響,吉林省與沿海發達地區相比吸引人才優勢不足,存在優秀人才流失傾向,引才難、留才難的問題比較突出。《若干意見》和三個配套文件從人才簽証辦理、居留手續、公寓建設等細微處著眼,突破性地提出省引進人才子女可任選省內公辦學校入托入學﹔針對為重大科技項目研發人才團隊優化軟環境、解決后顧之憂,促進項目盡快轉化,提出建立省級科技項目研發人才團隊協調服務機制,為人才團隊提供政策服務、智庫服務和軟環境服務。從治理人才環境入手,提出構建“精細化”的人才服務體系,這在全國人才工作中是一個創新服務的新模式,也是一種人才軟實力。相信隨著《若干意見》及配套文件的實施,吉林省的人才活力競相迸發、創新創業碩果累累的生動局面即將呈現。
(作者系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研究員、中國人才研究會常務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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