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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地區包聯領導治軟治散不力,罰!

2015年07月27日15:50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原標題:新疆喀什地區 包聯領導治軟治散不力,罰!

今年以來,新疆喀什地區制訂《縣級領導干部包聯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工作管理考核辦法》,對包聯領導開展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工作情況不理想的進行追責。

辦法規定,包聯領導對村(社區)黨組織工作負第一責任,明確要求其每年到基層調研不得少於80天,與基層干部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每月不得少於3天,每人每年至少形成1篇調研報告。喀什地區將包聯領導開展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工作情況納入干部考核范疇,考核結果作為包聯領導評優定等、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群眾滿意率低於80%的,年度考核不得評優﹔對落實上級黨委決策部署不力、軟弱渙散整頓工作中存在突出問題的,進行函詢約談﹔對沒有把工作著眼點、著力點真正轉到社會穩定、長治久安上來,不帶頭履行整頓軟弱渙散職責的,調離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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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高巍、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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