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貴州興仁:“從嚴從實”抓書記促駐村見成效

2015年07月17日15:33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興仁縣嚴格按照“三嚴三實”要求,把選派第一書記和組建同步小康駐村工作組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堅持“駐村不脫貧、幫扶不脫鉤”這一要求,真正把部門駐村幫扶工作做深、做透、做細、做好、做實,做出成效,進一步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全面推動農村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從嚴管理,真蹲實駐。一是精准選派。堅持黨群干部進弱村、經濟型干部進窮村、政法干部進亂村、農業干部進產業村、科技干部進專業村的原則,有針對性地選派符合任職條件的優秀干部任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干部,真正做到精准選派。二是精准培訓。嚴格按照“干什麼、學什麼,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結合弱村、窮村、亂村、產業村、專業村等不同類型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干部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不同內容的培訓,不斷提高“第一書記”、駐村干部工作和業務能力。三是精准督查。根據“住在村、吃在村、工作在村”、每月駐村不低於20天和目標量化考核要求,採取定期督查、隨機暗訪等方式,對駐村到位及作用發揮情況進行督查,每季度通報一次督查情況。四是精准引導。充分運用報刊、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從嚴從實加大對駐村工作和先進典型的宣傳報道,及時推薦駐村工作經驗做法和先進典型,特別是加強對第一書記在駐村工作先進典型的宣傳報道,營造駐村務實為民良好形象。目前,全縣151個村(居、社區)共下派“第一書記”151名,“村主任助理”42名,實現村級黨組織“第一書記”全覆蓋﹔選派同步小康駐村工作組125個631人,其中,省直單位派駐9人,州直單位派駐40人,縣直單位派駐126人,鄉鎮機關單位派駐331人。

從實履職,精准幫扶。一是在甄別核實上下功夫,著力推進貧困戶遍訪工作。按照三輪遍訪要求(即一輪察民情、析村情,二輪看變化、找差距,三輪看效果、強基礎),對所駐村貧困戶進行全面遍訪,不留死角死面、不漏一組一戶一人,及時對貧困對象進行甄別核實,對已脫貧的群眾予以退出,把符合條件的扶貧對象予以納入,做到“精准遍訪、動態管理、一對一幫扶”全覆蓋。目前貧困戶遍訪工作已全面完成,共遍訪41162戶126731人。二是在扶智脫貧上下功夫,著力打開“致富”思想總開關。緊緊圍繞2016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任務,按照“第一書記”抓、抓“第一書記”的要求,帶領駐村工作組開展一宣四幫活動,大力宣傳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積極幫助基層出主意、找項目、傳技術,幫助所駐村發展新產業、培育新農民、倡導新風尚、建設新環境、發展新文化,打開“致富”思想總開關,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三是在結對幫扶上下功夫,著力推進“一對一”幫扶模式。以貧困戶增收為目標,以“村黨支部+合作社+貧困戶”為平台,按照“招引能人帶動,合作驅動,組織化推進”的工作思路,帶頭實施好“1+3”工程(1人對應1項目、1致富帶頭人、1貧困戶),深入推進支部結對、干群結親工作,全力推動精准扶貧工作再上新台階。四是在項目建設上下功夫,著力推進“十大工程”扶貧全覆蓋。按照縣“6106”精准扶貧模式要求,下駐村、謀發展思路,上聯系、協調項目資金,全力抓好產業、生態、城鎮、科技、品牌、合作、就業、個案、信息、兜底等精准扶貧攻堅“十大工程”,全力推動精准扶貧工作再上新台階。五是在基層黨建上下功夫,著力發揮“組織”引領作用。按照“示范帶動、整體推進”要求,縣扶貧辦整合資金按每村投入15—20萬元,深入推廣“黨支部+合作社+致富能人+貧困戶”模式,大力實施“311”工程(即“三培養、一脫貧、一脫帽”工程),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引領和農村能人帶動作用,不斷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全面實現貧困戶“脫貧”、空殼村“脫冒”,進一步提升基層黨組織“五個服務”能力。截止6月,在已建167家合作社基礎上新增24家,基本覆蓋了80%以上的貧困戶﹔走訪群眾11576余人次,謀思路出點子256條,解決困難問題193個,辦實事好事541件,化解矛盾糾紛270起,爭取項目37個。

從嚴考核,從實問效。一是細化崗位職責。明確派出單位、鄉鎮(街道)、第一書記和同步小康駐村工作組工作考核制度,按照“時時考評、半年考核、年終考核、綜合評定”要求確定工作目標及工作職責,將目標任務分解到具體責任人和責任單位,明確節點任務、標准要求、完成時限等。二是強化目標管理。將駐村工作職責進行細化,制定日常、半年、年度量化考核指標,通過“一述職一評議一反饋一評定”方式進行量化考評,考核總分為100分,其中日常考核佔20%、半年考核佔30%、年終考核佔50%,按比例計算綜合得分。三是建立激勵機制。對目標量化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上的為“優秀”(含90分)﹔分值在70—89分的為“稱職”或“合格”﹔分值在60-69的為“基本稱職”或“基本合格”﹔分值在60分以下的為“不稱職”或“不合格”。對評為“不稱職”或“不合格”的扣發年度目標績效考核獎勵,並進行誡勉談話,派出單位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等次(一等獎)﹔對評選為省級優秀駐村干部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駐村干部工作成績特別突出的,可以破格提拔使用等。三是實行召回管理。根據派出單位、鄉鎮(街道)和“第一書記”、工作組的工作職責、目標任務,對派出單位、鄉鎮(街道)未履行職責明確了具體的召回管理情形,違反的對派出單位主要領導、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書記作為召回管理對象﹔對“第一書記”及駐村干部履職不到位、吃住不在村、幫扶措施不力、督查被通報和目標量化考核排名挂末、目標量化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民主測評群眾滿意率低於40%等情形,對“第一書記”及駐村干部作為召回管理對象實施召回,派出單位重新選派駐村干部。

(貴州省興仁縣黨建雲平台供稿 張官文)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秦華、趙娟)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