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四川廣安市認真調研查擺在落實黨建責任上的“不嚴不實”問題,並嚴格追責,著力解決黨建責任追究軟化問題。
該市從黨委(黨組)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班子其他成員3個層面嚴明16種追責情形。根據失責情節明確誡勉談話、組織處理、黨紀處分、移送司法等5類追責方式,以及從重或加重、從輕或減輕責任追究的6種情形,明確凡黨建述職評議“差”高於20%的進行組織約談、高於30%的進行組織調整,倒逼責任從嚴落實。明確受到責任追究的領導班子、領導個人當年不得評先評優,採取通報曝光、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方式,強化追責結果運用。今年以來,該市對落實黨建責任不力的1名縣委書記進行組織調整、1名擬提拔任用干部堅決“放下”、27名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進行集體約談。
相關專題 |
· 中國組織人事報基層黨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