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福建明溪縣分級建立“黨員法治驛站”,積極打造幸福平安村居。
由縣委組織部分管領導任縣“黨員法治驛站”站長,縣委政法委、縣法院等單位具有法律知識的黨員干部任成員﹔鄉(鎮)“黨員法治驛站”由各鄉鎮宣傳委員任站長,綜治、司法等黨員干部任成員﹔村(居)“黨員法治驛站”由各鄉鎮駐村工作組長任站長,村(居)委會挑選符合條件黨員任成員。要求縣“黨員法治驛站”成員組成法律知識宣講隊,每月定期兩次到各鄉(鎮)、村(居)開展法治宣傳活動﹔各站點每季度安排三次入戶走訪活動。截至目前,全縣共建立240多個法治宣傳聯系點,提供法律幫助350余次,化解法律矛盾糾紛23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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