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內蒙古霍林郭勒市健全發展黨員制度體系,嚴把黨員入口關,嚴防發展對象、積極分子“帶病入黨”。
該市實行四項制度把好黨員入口關:考核准入制度,對入黨申請人和積極分子實行量化積分管理,由組織部門、所在黨支部、入黨介紹人分別給予鑒定賦分,分數達到60以上有資格確定為發展對象。雙重預審制度,組織部門和基層黨組織對入黨申請人向積極分子轉變、積極分子向發展對象轉變時,雙重嚴格政治審查和材料審核,對材料不全或社會關系不清的,堅決不列為發展對象。全程公示制度,在本市黨建網、基層組織公示板等公示欄中定期公示入黨積極分子、預備黨員的現實表現,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一票否決”制度,對政治審查過程中發現宗教信仰、違法亂紀的人員和未經民主推薦、民意測評不合格的進行“一票否決”。今年,取消入黨積極分子資格6人,暫緩發展2人,取消預備黨員資格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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