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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國共產黨黨內統計公報

2015年06月29日20:25   來源:新華網

原標題:授權發布:2014年中國共產黨黨內統計公報

2014年中國共產黨黨內統計公報

中共中央組織部

截至2014年底,中國共產黨黨員總數為8779.3萬名,比上年淨增110.7萬名,增幅為1.3%。

中國共產黨現有基層組織436.0萬個,比上年增加5.6萬個,增幅為1.3%。其中基層黨委20.9萬個,總支部27.1萬個,支部388.0萬個。

一、黨員隊伍情況

黨員的性別、民族和學歷。女黨員2167.2萬名,佔黨員總數的24.7%,所佔比例較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少數民族黨員605.1萬名,佔黨員總數的6.9%,所佔比例與上年持平。大專及以上學歷黨員3775.5萬名,佔黨員總數的43.0%,所佔比例較上年提高1.4個百分點。

黨員的年齡。35歲及以下的黨員2247.9萬名,佔黨員總數的25.6%﹔36歲至45歲的黨員1779.2萬名,佔黨員總數的20.3%﹔46歲至60歲的黨員2466.2萬名,佔黨員總數的28.0%﹔61歲及以上的黨員2286.0萬名,佔黨員總數的26.1%。

黨員的入黨時間。建國前入黨的38.9萬名,建國后至“文革”前入黨的609.6萬名,“文革”期間入黨的1092.5萬名,粉碎“四人幫”至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前入黨的260.1萬名,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至黨的十六大前入黨的3552.6萬名,黨的十六大后至黨的十八大前入黨的2657.4萬名,黨的十八大以來入黨的568.2萬名。

黨員的職業。工人734.2萬名,農牧漁民2593.7萬名,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1253.2萬名,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人員901.6萬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739.7萬名,學生224.7萬名,其他職業人員710.5萬名,離退休人員1621.6萬名。

二、發展黨員情況

按照中央關於實行發展黨員總量調控的要求,適當控制黨員數量增長速度,不斷提高發展黨員質量,保持黨員隊伍適度規模。2014年全國共發展黨員205.7萬名,較上年減少35.1萬名,降幅為14.6%。

發展黨員的性別、民族、年齡和學歷。發展女黨員80.2萬名,佔發展黨員總數的39.0%,所佔比例較上年下降0.3個百分點。發展少數民族黨員17.6萬名,佔發展黨員總數的8.6%,所佔比例較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發展35歲及以下黨員169.3萬名,佔發展黨員總數的82.3%,所佔比例較上年提高0.6個百分點。發展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黨員79.7萬名,佔發展黨員總數的38.8%,所佔比例較上年提高2.6個百分點。

發展黨員的職業。工人14.5萬名(其中農民工5006名),農牧漁民35.2萬名(其中外出務工經商人員1.8萬名),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26.4萬名,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人員18.9萬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10.6萬名,學生76.7萬名,其他職業人員23.3萬名。

在生產、工作一線和新的社會階層中發展黨員。2014年全國在生產、工作一線發展黨員96.2萬名,佔發展黨員總數的46.8%﹔在抗洪搶險、救災等急、難、險、重特殊情況下發展黨員694名﹔在新的社會階層中發展黨員1.3萬名。

三、黨內表彰情況

2014年全國各級黨組織共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16.3萬個,表彰優秀共產黨員90.8萬名,表彰優秀黨務工作者16.2萬名。

四、申請入黨情況

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有入黨申請人2181.5萬名,其中入黨積極分子1029.7萬名。

五、黨組織情況

黨的地方委員會。全國共有黨的各級地方委員會3218個。其中,省(區、市)黨委31個,市(地、州)黨委397個,縣(市、區)黨委2790個。

城市街道、鄉鎮、社區(居委會)、建制村黨組織。全國7567個城市街道中,7565個已建立黨組織,佔城市街道總數的99.97%。32756個鄉鎮中,32753個已建立黨組織,佔鄉鎮總數的99.99%。93018個社區(居委會)中,92581個已建立黨組織,佔社區(居委會)總數的99.53%。577336個建制村中,577273個已建立黨組織,佔建制村總數的99.99%。

機關、事業單位黨組織。全國23.7萬個機關單位中,23.6萬個已建立黨組織,佔機關單位總數的99.6%,所佔比例與上年持平。54.6萬個事業單位中,50.6萬個已建立黨組織,佔事業單位總數的92.7%,所佔比例較上年提高2.0個百分點。

企業黨組織。全國21.3萬個公有制企業中,19.4萬個已建立黨組織,佔公有制企業總數的91.0%,所佔比例較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297.3萬個非公有制企業中,157.9萬個已建立黨組織,佔非公有制企業總數的53.1%。

社會組織黨組織。全國43.9萬個社會組織中,18.4萬個已建立黨組織,佔社會組織總數的41.9%。

(注:本公報部分合計數或相對數由於單位取舍不同而產生的計算誤差均未作機械調整。)

(新華社北京6月29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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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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