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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之窗我來評”——行政服務大廳典型案例展示

江蘇淮安地稅辦稅服務廳取消涉稅審批改備案制

2015年06月18日10:2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江蘇省淮安地稅局堅持以“最大限度地方便納稅人”、“最大限度地服務納稅人”為工作理念,大力改革涉稅審批制度,全面取消涉稅制度審批改為備案制。主要有四大特點:發起時間早,2004年開始涉稅審批制度改革,歷時11年﹔改革力度大,從下放涉稅審批權,“瘦身”涉稅審批項目,到全面取消涉稅審批改為備案制﹔持續推進改革,以涉稅審批改革為“先手棋”,下好稅收征管改革“一盤棋”,將簡政放權與風險管理、過程控制、優化服務有機結合起來並形成體系﹔創新服務舉措,“三証合一”、網上申報、自助機辦稅、網上領票、網上項目登記、全市(異地)通辦、質檢UK信息導入、微信平台等一系列創新舉措讓改革落地有聲。淮安地稅局以涉稅審批改革為核心的稅收征管改革,為我國推進依法治國,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高了一個鮮活的參照樣本。2014年2月13至14日的全國稅務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上,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引用了淮安地稅局涉稅審批改革的事例,肯定了基層改革創新對作風建設及安全履職的重要意義。

以敬民之心行簡政之道

江蘇省淮安地稅局取消涉稅審批改備案制紀實

2015年5月的一天,江蘇天士力帝益藥業有限公司辦稅員小周打開電腦,隨著指尖在鍵盤上有節奏地輸入,她在網上向淮安地稅局遠程申請了減免稅,並提交了減免稅備案資料。“3分鐘不到,搞定!”85后的小周露出了自信的微笑,她對自己的工作很滿意,更滿意的是地稅實行涉稅審批改革,讓原有的繁雜變得簡捷!

破冰之旅:全面取消涉稅審批改備案制

2004年7月,決定實施涉稅審批制度改革。通過授權,將市局局長、處長、分局長的審批權限一律下放至前台窗口,先審批、后調查。當年9月,該局下發了《淮安市地方稅務局簡化辦稅程序強化事后監督操作規程》,明確前台審批的要件與要求、事后調查的時限與規范,以及查實虛假申報,撤銷審批結果后的處罰措施。改革先行在第五分局(開發區分局)試點。

2005年2月,下放涉稅審批制度改革在全市地稅系統全面推行,並建立了事后調查的再監督機制。即備案次年,對管理分局進行過事后調查的減免稅、稅前扣除等事項,稽查局再按10%的比例隨機抽取復查對象,實施再監督。凡經稽查局核查后撤銷管理分局調查意見的,將依據稅收執法責任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007年1月,隨著國家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推進,淮安地稅局在全系統取消涉稅審批權,一律實行備案制。納稅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由前台窗口轉管理分局或稽查局啟動事后調查、核查程序予以監督。2008年,對減免稅、稅前扣除等“含金量高”、“涉稅風險大”的事項改由稽查局直接啟動核查程序。

2008年1月,《新華日報》頭版以《淮安地稅:“前台局長”帶來陽光高效》為題報道了淮安地稅涉稅審批改革。用事例說明改革的方式:對於無需掌握具體信息或者通過其他技術手段能夠獲取基本信息的涉稅申請事項,一律取消審批﹔對於仍需要通過報送才能獲取有價值信息的涉稅申請事項,將審批一律改為備案。

2009年7月,淮安地稅局的改革以點帶面,有力推動了全系統改革的深入。《新華日報》的報道擴大了淮安地稅涉稅審批改革的影響力,納稅人的呼聲更是第一信號。江蘇省地稅局在調研基層改革經驗的基礎上,下發了《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實施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地稅函[2009]76號)。

2012年7月,簡政放權,不是一放了之,而是關注可能出現的稅收風險,做好風險應對質量控制。淮安地稅局下發了《江蘇省淮安地方稅務局稅收風險應對質量控制管理辦法(試行)》(淮地稅發[2012]32號),質量控制涵蓋風險應對全過程,從應對時限、應對質量、應對效率和信息反饋四個方面,對發現的稅收風險進行風險應對質量控制。

2014年9月,以涉稅審批改革為核心,推行新一輪稅收征管改革,建立稅收風險管理統籌機制。淮安地稅局下發了《江蘇省淮安地方稅務局關於完善和深化征管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淮地稅發[2014]67號),“向風險管理要收入”,建立管理事項清單制,並將納稅人涉稅風險自主應對與基礎管理、風險管理有機結合起來。

2015年1月,出台1號文件,確定2015年為“征管體系完善年”。以依法治稅為引領,完善內控機制﹔以納稅人需求為起點,完善便民措施﹔以問題為導向,完善稅源管理模塊﹔以落實20/80法則為要求,完善風險管理機制﹔以推進管理轉型為抓手,完善機關實體化運作機制﹔以提升工作質效為目標,完善績效評價體系。

社會點評:適應新常態,為經濟社會發展增力

淮安民用機場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張總:今年4月15日,淮安機場開通了首條(淮安—首爾)國際航線,淮安交通邁上了新台階,這一切與政府各部門、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分不開。一直以來,淮安地稅局給予了我們大力支持,從財務部門反映得悉,我們向地稅部門申請減免稅,地稅部門工作人員在第一時間內上門調查核實,很快就辦理下來,我們很滿意。現在,我國經濟發展進入一個新常態,企業面臨的市場形勢不容樂觀,以我們機場來說,支線機場都面臨著諸多困難,需要各界的大力支持。從經濟效益來看,我們不僅要算本身的經濟效益,也要算社會效益,淮安是台資高地,我們對福建一線的保障,方便了台商往來,進而對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起了良好的推動作用。

淮安市浦樓醬醋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長言總:我們廠是“中華老字號”,主打產品是浦樓牌白湯醬油和清真食品。白湯醬油秉承古法釀造,使用上等小麥粉,用百年以上大缸,經180天釀晒而成。我們企業的靈魂是“用好料出好產品”。企業心裡有老百姓,才不敢在產品質量上有絲毫的懈怠﹔地稅心裡有納稅人,才有了簡政辦事、快辦事辦好事的各項措施。他們在簡化行政審批上先行一步,今年又在配套措施上做了可圈可點的事,建立了服務企業聯系點工作制度,不請自到,深入企業調查研究,及時答疑解惑。我們廠將整體搬遷到工業園區,新廠區建設有相當一部分資金來自於老廠區的拆遷補償款,有人說拆遷補償要交所得稅,有人說不需要,正好地稅局來人詳細作了解答。

淮安百隆實業有限公司副總薛經理:淮安百隆前身是國有大型紡織企業——江蘇清棉企業,2007年9月香港百隆集團參與改制重組,目前主要生產銷售市場上暢銷的各種型號各種支別的彩色紗線。8年來,淮安地稅見証了百隆企業的成長、壯大,而百隆企業也受益於地稅改革的成果、紅利。2014年,在全國紡織業95%虧損面的情況下,淮安百隆實現利潤2880萬元。對於企業來說,時間是金錢、效益是生命,這是硬道理。地稅改革行政審批,企業申請立即辦理,節約了企業時間,企業就可以集中精力謀劃經營。現在行政審批總體上較以前有較大好轉,但一些審批時間上仍然很長,影響企業下一步運作,甚至會讓企業錯失良機。淮安地稅的行政審批改革對其他部門有良好的啟發,可以參照借鑒。

淮安市光明書畫院主任、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馮先生:“以敬民之心行簡政之道”是政府的施政要義。淮安地稅的行政管理改革體現了“大道至簡”的內涵。作為政協委員,我曾走進淮安地稅,感受地稅文化的軟實力。有道是,法律是制約,文化是靈魂。淮安地稅文化孕育了行政管理改革的土壤,從而使地稅改革的步伐先人一步、快人一拍。淮安地稅文化汲取了優秀歷史文化,體現了民本、民生思想,“寬一分則民多更一分賜、取一分則官不值一分錢”。淮安還是周恩來故鄉,周恩來精神,就是“將高度的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心為民所想,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淮安地稅人用行動踐行了周恩來精神,以改革推進發展,以創新謀劃未來,他們永遠《在路上》(江蘇人民出版社)。

拓展思維:把握新趨勢,實現行政管理現代化

依法推進行政管理改革。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我國提出依法治國的戰略決策,政府治理及政府部門行政管理改革,首先要站在法律的角度思考問題。稅收征管改革及涉稅審批改革必須在法律的框架下實施,對現行稅收法律條款明顯滯后、缺乏合理性的內容,要利用本次稅收征管法及實施細則修訂的契機加以調整和完善。比如,工商總局發布通知,從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對企業年檢,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國家質檢總局修改《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從2014年4月8日起,也將年檢改為年度基本信息報告制度。對於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規定:“稅務機關對稅務登記証件實行定期驗証和換証制度。”雖然稅務部門近年來沒有年檢,但納稅人理解也是指年檢,相應條款應該修訂。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與國際接軌。各國司法上對公權、私權的保護及限定適用原則:私權,法無明文禁止即自由﹔公權,法無明文授予即禁止。當前,世界經濟復蘇進程舉步維艱,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實體經濟滯緩,虛擬經濟空漲,到了爬坡過坎的關鍵時期。而我國現有的許多設計市場准入、資質評定、經營范圍等行政審批項目不能適應經濟發展的要求,甚至成為束縛桎梏,必須加以改革廢除,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清障搭台。從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的管理模式看,自核自繳是納稅人履行申報納稅義務主要方式。其稅收征管模式與我國相比,最大的區別在於稅務機構不參與納稅人申報納稅(包括免稅收入的申報)的過程審核,而通過數據交叉比得對與審計對起收入申報的真實性、減免稅申請的符合性實施監督。

尊重基層和群眾的首創精神。2014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改革開放在認識和實踐上的每一次突破和發展,無不來自人民群眾的實踐和智慧。要鼓勵地方、基層、群眾解放思想、積極探索,鼓勵不同區域進行差別化試點,善於從群眾關注的焦點、百姓生活的難點中尋找改革切入點,推動頂層設計和基層探索良性互動、有機結合。當前,行政審批工作離群眾的要求還相去甚遠,各種審批“當關”、証明“圍城”、公章“旅行”、公文“長征”依然存在,為群眾所詬病。一地、一單位改革取得突破,可以以點帶面,擴大改革的成果﹔決策機構在吸納基層改革經驗的基礎上,頂層設計更具有實效性和可操作性。《稅收現代化背景下稅務組織設計原理與運行模式——淮安市地方稅務局的實踐與思考》(中國稅務出版社)就是一個典型案例。

我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趨勢。2007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進一步清理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7]22號)明確規定“對通過質量認証、時候監管可以達到管理目的的,予以取消或調整”﹔“對省級以下機關可以實施的,必須按照方便申請人、便於監管的原則,下放管理層級”。2015年5月,李克強總理在全國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會議上要求“除涉及國家安全、生態安全和公共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事項外,其他的審批事項原則上要一取消為主。”從享有涉稅審批項目看,一方面基本屬於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權限﹔另一方面基本可以通過事后監管達到管理目的。行政審批權瘦身雖然已是重大變革,但仍屬“量變”而非“質變”,淮安地稅局取消涉稅審批權符合我國行政審批改革的大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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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娟、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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