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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之窗我來評”——行政服務大廳典型案例展示

河南新鄉: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加強政務大廳建設

2015年05月21日16:10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內容提要:近年來,河南省新鄉市行政服務中心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中重點突出權力清單建設,大力推進簡政放權,政務服務效能明顯提升,經濟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

推進部門審批事項向行政事項服務科集中,行政事項服務科向行政服務中心集中,推進項目進駐行政服務中心到位,部門授權窗口到位。40個市直職能部門134個行政審批項目進駐中心,佔保留項目的94.4%。精簡審批材料,優化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再造業務流程。承諾時限由平均法定22個工作日壓縮為平均8個工作日,縮短63.6%。確定每個事項的辦事流程圖、環節責任人和辦理時限,通過門戶網站、編印手冊、印制一次性告知單等形式,晒出審批清單。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加強政務大廳建設

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和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途徑。中央新一屆政府成立后,大力推進簡政放權,國務院常務會議也多次研究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為落實好中央精神,近年來,各省從實際出發,遵循合法、合理、效能、責任和監督的原則,在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上進行了不懈的努力和積極的探索,取得了顯著成效。河南省新鄉市利用行政服務中心這個平台,著力構建便民高效的服務型政府。

一、新鄉市構建行政便民服務體系的主要做法

(一)高標准構建市縣鄉村四級便民服務體系

2002年以來,新鄉市和11個縣(市)區相繼設立行政服務中心,2005年結合鄉鎮機構改革,在全市105個鄉鎮普遍設立便民服務中心﹔2006年后,有序推進村級便民服務站建設,在2756個村設立便民服務點。市、縣兩級具有行政審批、收費職能的單位全部進駐中心設立窗口,中心負責指導、管理、協調、監督﹔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實行“實體性機構設置、實名制人員管理、大廳式對外辦公、規范化運作服務”的全新模式,人、財、物統管,體制機制創新領先全省全國。市、縣、鄉三級中心實行一個窗口受理、一條龍服務、一站式辦結、一次性收費的運行機制,村級便民服務站實行代辦員隨時代理、上門服務。市行政服務中心網站公布市縣鄉村四級2873個便民服務平台的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方便群眾辦事。基本形成了上下貫通、功能整合、便捷高效的便民服務體系,產生了積極的社會影響,受到廣大群眾廣泛好評。

(二)抓好“接、放、管”,規范行政審批行為

一是推進“兩集中、兩到位”,抓“應進必進”。依據行政審批事項的減少和調整,目前,新鄉市行政服務中心進駐市直職能部門40個,行政審批項目134個,佔保留項目的94.4%。進駐項目清單和承諾時限通過《新鄉日報》對社會公布。項目進駐情況由市委市政府進行目標考核。二是精簡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原則上將所有審批項目辦理程序控制在受理、審核(審查)和辦結3個環節以內,推行“一審一核”制,承諾時限由平均法定22個工作日壓縮為平均8個工作日,縮短了63.6%。三是推進標准化建設。明確每個辦事項目的辦事流程圖、環節責任人和辦理時限,通過網站、編印手冊等對社會公布,晒出“審批清單”。2014年,新鄉市行政服務中心被列為“省級服務業標准化試點單位”。

(三)發揮集中辦公優勢,全面開展聯審會辦

一是 “四証一章”實行聯合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証、國地稅登記証和刻制公章總體辦理時限由過去的9個工作日壓縮到4個工作日(最快可達到2個工作日)。二是建設項目試行並聯審批。中心設立並聯審批綜合窗口和聯合審圖室,建設項目全程審批時限由原來的169個工作日壓縮到34個工作日。

(四)強化服務管理,實現管理新常態

一是服務無縫隙。在領導班子成員之間、科室工作人員之間和窗口工作人員之間實行“AB角”工作制度,實行預約服務、延時服務,實現工作全覆蓋、管理不缺位、服務不間斷。二是領導先垂范。先后建立主任接待日制度、領導帶班巡查制度、領導聯系窗口制度。三是監督全方位。業務辦理流程和服務大廳實現了全程電子監察和電子監控,窗口服務實行集中統一監督評價,聘請“兩代表一委員”為政務服務監督員,構建起了“中心服務窗口,窗口服務群眾”的雙重服務機制。

(五)拓展公共服務平台,進一個門辦多樣事

發揮中心一站式辦公優勢,構建較為完整的公共服務體系,逐步實現各級各類公共服務平台的聯接與融合。引進公交公司(IC老年卡)、公証處、中國郵政、航空售票等公共服務機構及駕駛証換証、車輛違章查詢處理、環保綠標等便民服務業務,大廳設立咨詢台、飲水機、報刊欄等便民設施,讓群眾能夠真正“進一個門辦多樣事”,讓群眾感受到服務的便捷與貼心。

(六)全省首創無線審批智能服務,提升信息化服務水平

創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手機通信、互聯網等信息化技術,自主研發在全省首創無線審批智能服務平台。辦事群眾隻需用手機掃描二維碼,即可實現手機快速辦事。可輕鬆查詢申辦事項所需申報材料、辦理時限、流程、辦件結果以及收費情況等內容,並可將查詢內容發送到指定手機,還可對辦事情況進行評議或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七)服務重心下移,開展送服務進村(社區、企業)“大篷車”活動

組織市縣鄉行政便民服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深入農村社區和企業,為村民現場發放低保金,辦理殘疾証、流動人口婚育証明、農村養老保險等業務,直接面對面解決企業群眾的困難和問題,將政府的辦事服務送到農民的家門口,送進企業。如到新飛集團、心連心集團等企業,上門辦理股權變更等事宜﹔2014年,在新鄉縣、輝縣市、衛濱區、紅旗區等鄉鎮開展“大篷車”活動20余次,現場辦理老年優待証1萬余件,辦理低保、臨時身份証等事項5000余項,醫療接診5000余人次,接待各類政策咨詢3萬余人次,印刷宣傳資料和政策讀本5萬多份,企業和群眾反映效果非常好,進一步完善了市縣鄉村四級便民服務體系。《經濟日報》、河南電視台、《河南日報》等媒體都進行了專題報道。

(八)抓隊伍建設,促作風轉變

一是強化集中學習,提升隊伍素質。通過每周一學、內刊《交流》、網絡學院、道德講堂等學習載體,談讀書心得,講服務體會,建設學習型機關。二是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增強凝聚力和團隊精神。對基層黨支部和黨員實行百分制考核,開展拔河比賽、組織廉政書畫展、開展演講比賽、舉辦道德模范先進事跡報告會和心理健康講座等,增強戰斗堡壘作用。三是加強文化建設,提升文明素養。在辦事大廳、會議室、走廊等懸挂人文、名言、為人、處事、廉潔等標語和展板,營造濃厚的文化氛圍和文明服務環境。四是狠抓工作落實,強化績效考核。制定了《窗口服務考評細則》和《窗口工作人員考評細則》,明確了100余項考核標准,對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員實行季度考核、排名評比、定期通報,強化工作效能。

二、當前行政審批和行政服務中心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地區行政審批服務平台缺乏統一指導。當前,全國已有安徽、四川、吉林、天津、海南等多個省(市)建立了政務服務中心,在本地區統一指導監督各級行政服務中心建設,這些地區的政務服務工作均在全國的平均水平之上。2010年,中央下發了《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 中辦發[2010]22號),對各級行政服務中心進行了規范指導。但至今,部分省(市、區)仍沒有成立政務服務中心,甚至沒有出台統一指導各級行政服務中心建設的規范性文件。

(二)審批權限有待進一步授權到位。行政服務窗口能不能辦事,授權到位是關鍵。目前,盡管行政審批事項已經進駐中心,或行政審批科已進入行政服務中心,但在具體工作中,仍存在著職能不到位、授權不到位、體外循環的問題,具體表現就是“頭進尾不進、兩頭辦件、放小不放大”。

(三)審批與監管分離工作不到位。將審批權力剝離出來放在公共平台接受社會監督,后方的主要職責就是監管,這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目標。但是,由於體制跟進不到位,這項工作目前開展很不均衡,有的地方或部門進行了職能整合,有的地方就沒有開展。而且,受重審批輕監管的習慣影響,部分開展了這項工作的部門,對於審批事項的監管和取消審批后仍需監管的事項,也存在隻批不管和監管措施缺乏等現象。

(四)鄉鎮基層便民服務工作有差距。鄉鎮是政府服務群眾的最基層組織,是打通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裡”的直接體現者。但是,基層便民服務機構建設參差不齊,一些鄉鎮有整合不到位、認識不到位、人員不到位和管理不到位等現象。如,上級行業指導部門各自為政,建設系統獨立的站所﹔部分鄉鎮沒有合理整合資源,辦公場所、辦公設備和運行經費保障等方面不能得到保障﹔鄉鎮隨意抽調中心人員,缺乏有效的日常管理機制和業務指導,鄉鎮便民服務中心不能為群眾提供“一站式”服務。

三、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對策和建議

(一)全面推進省級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和出台地區性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法

省級政務服務中心可以設有實體性辦事大廳,便於上下級政務服務工作的對接,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不設實體性辦事大廳。在當前形勢下,沒有成立省級政務服務機構的應加快成立省級政務服務機構,制定全省政務服務工作規劃,出台全省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法,指導地方政務中心工作開展,盡快扭轉各地各自為政、多頭推磨的現狀。

(二)建立有效的授權機制和審批監督制度

在授權上,推行窗口首席代表制。窗口首席代表全權代表相關職能部門在窗口專職履行審批職責,以提高窗口審批運行質量和辦事效率。在監督上,建立權責相通的監督管理制度,由部門后方相關科室對窗口首席代表實施效能監督,重點監督審批權力在窗口的運行,落實行政問責制度,對授權不到位或濫用職權的,要嚴格責任追究,以解決不作為、慢作為或亂作為問題。

(三)完善審批與監管分離的運行機制

圍繞權力制衡拉開審監分離,圍繞提升效能壓縮運行空隙協調運行。各部門成立行政審批科,直接服務於企業和群眾,其他科室必須積極配合支持審批科工作。同時,審批科應及時將審批信息反饋給其他科室,為監管和制定政策、標准、規則提供依據,其他職能科室對審批事項及取消審批后仍需監管的事項,強化監管,制定配套措施,加強事中檢查和事后稽查,防止以批代管、批管脫節。

(四)創新完善行政審批和服務方式

一是建立行政審批項目聯合辦理制度。凡需由兩個或兩個以上主管部門審批(審查)的行政審批事項均納入聯合審批范圍,採用並聯審批、聯合踏勘、聯合會審、聯合協調等審批方式,實施“一門受理、抄告相關、同步審批、限時完成”的工作機制。二是逐步推行網上審批。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建立用戶與窗口、窗口與窗口、窗口與職能部門之間的網上通道,逐步讓具備條件的辦事對象通過網絡申辦行政審批事項,降低辦事成本,提高辦事效率。三是完善便民服務體系。以完善基層便民服務工作制度為重點,創新開展送服務進村(社區、企業)“大篷車”活動等服務方式,建立健全省市縣鄉村五級便民服務體系,解決好服務群眾“最后一公裡”問題。

(五)搭建全方位公共服務平台

發揮黨委政府為民辦事平台作用,堅持服務民生,應廣大企業群眾和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需求,推進“水、電、氣、暖”等民生項目和其他與群眾關系密切的公共服務項目進駐中心。水、電、氣、暖等公共服務機構雖屬企業,但具有壟斷性質,其報建、二次管網建設、審圖、竣工驗收等事項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和經濟建設發展,推進其進駐公共服務大廳,一方面能對其加強監管力度,更重要的是能夠便於地方建立起橫向到邊的全方位公共服務體系。

(六)營造全面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濃厚氛圍

各級各部門都要全面提高思想認識,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相關工作要求,加強各級行政便民服務中心建設。編制、法制、監察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共同推進,並將政務服務工作情況納入各級政府及部門的目標考核范圍,通過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加快實現“一個部門一個窗口對外,一級地方政府‘一站式’服務”的目標,為全面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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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娟、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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