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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之窗我來評”——行政服務大廳典型案例展示

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加快推進服務型 法制型政府建設

2015年05月21日10:13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近年來,錫林郭勒盟(以下簡稱錫盟)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資源交易體制改革,堅持 “以人為本”和“便民、規范、高效、廉潔”的服務理念,著力加強政務服務平台、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致力於打造集政務服務、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和行政效能監察四位一體的綜合性便民服務中心,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推進服務型、法制型政府建設進程,為基層、為企業、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高效、快捷、全方位的服務,取得了顯著成效。

加快推進服務型 法制型政府建設

--錫林郭勒盟深化行政審批制度和公共資源交易體制改革

近年來,錫林郭勒盟(以下簡稱錫盟)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資源交易體制改革,堅持 “以人為本”和“便民、規范、高效、廉潔”的服務理念,著力加強政務服務平台、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致力於打造集政務服務、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和行政效能監察四位一體的綜合性便民服務中心,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推進服務型、法制型政府建設進程,為基層、為企業、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高效、快捷、全方位的服務,取得了顯著成效。主要做法:

一、深化機構改革,實現管辦分離、多重監管

為進一步深化全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政務服務水平,推動全盟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體制改革,建立統一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錫盟盟委、行署緊緊抓住“管辦分離”這一關鍵環節,按照“一委、一辦、一中心”的運行管理體制,成立了錫盟政務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和錫盟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宏觀決策﹔兩個管委會分別下設辦公室,設在錫盟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日常協調。2014年1月,成立了錫盟政務服務中心和錫盟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具體操作。由原“錫盟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更名為“錫盟政務服務中心”,同時將原政府採購中心、建設工程承發包管理中心、礦業權交易中心職能、編制、人員整合成立了“錫盟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錫盟政務服務中心與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照“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兩種職能”的要求,採取“盟市合一”管理體制一體化運行,徹底實現了“管辦分離”。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資源交易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較好的解決了機構重疊、職責交叉的問題,實現了管辦分離、多方監管,形成了權責一致、分工合理、層級分明、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能,提升了反腐能力。

二、加強基礎設施,增強服務功能、改善服務環境

近年來,錫盟各地以清理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為契機,通過新建、置換、調整等方式,以盟、旗兩級為重點,加強政務服務平台和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極大的增強了服務功能,改善了辦公環境。

錫盟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公大樓於2014年9月份投入運行,建筑總面積22272平方米,分地下1層、地上6層。其中,1—4層是公共服務大廳,前台后場辦公區可容納450人集中辦公。6層是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共設有8個開標室、8個評標室、2個專家抽取室、8個專家休息室、1個總控室、1個專家物品儲存室、1個投訴室。電子設備先進,配備了門禁系統、監察監控智能化系統,對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過程和工作人員行為規范進行全程監督。同時,公安警務室和銀行、郵政、物業、商務中心等服務部門進駐辦公大樓,樓內服務功能設施齊全,智能化設備、信息化建設超前,已成為錫盟深化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優化發展環境的重要窗口。

與此同時,各旗縣市(區)也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政務服務中心建筑面積大都在2000平米以上,二連浩特市、阿巴嘎旗、西烏珠穆沁旗、烏拉蓋管理區新建政務服務中心已經投入運行﹔蘇尼特右旗、正藍旗、太仆寺旗政務服務中心改造工程已近尾聲,計劃2015年上半年投入運行﹔東烏旗、鑲黃旗政務服務中心已經通過申請立項﹔蘇尼特左旗、正鑲白旗、多倫縣通過擴容改造方式擴大了政務服務中心面積。各地新建的政務服務中心,大部分同時建設了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在錫盟區域范圍內的南部、西部、北部和中部都建成了公共資源交易平台。2015年,二連浩特市、阿巴嘎旗、西烏珠穆沁旗、太仆寺旗、烏拉蓋管理區將率先在本區域內統一開展公共資源交易業務,其它旗縣市通過就近、跨區的形式開展公共資源交易業務。

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統一配置使用,不僅有效節約了物質和人力資源,也極大的改善了辦公條件、辦事環境,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凸顯 ,為建設全盟規范有序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奠定了堅實的硬件基礎。

三、強化“軟件”建設,實現權力規范運行

一是認真做好盟級層面的頂層設計,實現體制機制的根本改革。錫盟行署於2014年3月份下發了《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實施意見》、《關於建立統一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實施意見》兩個指導性文件,指導全盟各地深化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工作,拉開了深化改革的序幕。2014年2月對外發布了《錫盟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確定了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職責范圍、平台建設、交易規則、交易方式和監督管理等內容。納入《錫盟公共資源交易目錄》范圍內的項目,涵蓋採購類、工程類、土地和礦產類、國有(集體)產權類4大類152項,涉及建設工程、政府採購、產權交易、土地礦業權交易等公共資源交易業務全部進入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進行交易,基本實現了統一進場交易、統一平台運行、統一信息發布、統一專家抽取、統一檢查監管。同時,還承接部分旗縣市(區)的公共資源交易業務,旗縣級投資2000萬元(含2000萬元)以上或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項目﹔政府採購預算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必須到盟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場交易。同時,明確了“公管辦”、發展和改革部門、監察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等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職責,形成了各方聯合監管的新模式。這些體制機制的創新,有效解決了“同體監督”的問題,避免了有關交易不公平的投訴,杜絕了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發生重大違規違紀案件。

二是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實現規范管理、公平交易。為加強全盟各地政務服務大廳和窗口工作人員的管理,規范公共資源交易行為,中心制定出台了《 錫盟政務服務大廳進駐部門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員考核辦法》、《錫盟政務服務大廳窗口工作人員選派調換管理辦法》、《錫盟政務服務中心重點項目“綠色通道”試行辦法》和《錫盟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錫盟評審專家庫管理辦法》及8個涉及政府採購、工程交易、產權交易、土地和礦產交易等公共資源交易業務操作規程等制度。同時利用全盟統一開發的“政務服務綜合業務管理平台” 軟件、“公共資源交易平台” 軟件和各級中心網站,建立了動態的《行政審批項目數據庫》、《綜合評審專家庫》、《企業誠信庫》、《協議供貨入圍供應商庫》、《中標商品庫》、《政府採購招標代理機構庫》等數據庫,並建立健全管理、考核、評價等制度,實行動態管理、信息化管理。同時提高制度執行力和科學化管理水平,實現規范管理、陽光操作、公平交易。

三是認真組織開展流程再造,實現工作效率不斷提升 。錫盟從落實簡政放權的角度出發,認真組織開展流程再造,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精簡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最大限度地減少審批項目和辦事環節,提升政務服務水平。截至目前,錫盟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共梳理盟直入廳部門行政審批、非行政審批和行政服務項目219項(行政審批 157項、非行政審批 42項、行政服務20項),與公布前項目比較:盟直項目由329項減至219項、減少110項,壓縮比例為33%﹔審批環節由197個減至132個、減少65個環節,壓縮比例為32%﹔審批時限由2934個工作日減至2058個工作日,減少876個工作日,壓縮比例為30%。比如:工商部門把工商注冊登記原來前置的31個項目全部改為后置,實行“先照后証”辦理,提高了企業注冊的辦事效率。同時,推行了並聯審批、一表通行等運行機制,比如:辦理《建設工程許可証》,由市規劃局牽頭,共涉及五個部門,原來累加起來共需要29個工作日,實行並聯審批后各部門聯辦,隻需要8個工作日,極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是大力推進部門項目進廳,實現服務能力不斷提升。為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提高為民服務水平,錫盟本級和錫林浩特市按照“應進必進”和“三集中、三到位”(部門許可職能向一個科室集中、審批科室向政務大廳集中、審批事項收費向大廳集中,做到事項進駐大廳到位、審批授權窗口到位、電子監察到位)的要求,大力推進項目進廳工作。目前,錫林浩特地區62個部門(其中盟直部門30個、市直部門32個)進駐錫林浩特地區政務服務大廳。其中盟、市社保局,市公安辦証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國稅局、地稅局等11個部門整建制進駐﹔房屋測繪、房產評估、招投標代理、中小企業服務平台等13家中介機構進駐,進廳工作人員共計321人,日均接待辦事群眾2000人以上。改變了過去群眾辦事、繳費、項目審批、領証等環節多頭跑、重復跑的局面,“一廳式辦公、一條龍服務、一站式辦結”的模式,為辦事群眾提供了高效快捷的服務,工作效率和服務群眾能力得到極大提高。

錫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資源交易體制改革雖然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是在推進部門核心權力項目進廳、建立行政權力清單、擴大公共資源交易范圍、規范公共資源交易行為、加強綜合監督監管等方面存在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需要繼續深化改革,下大力氣解決實際問題,從而為辦事群眾和企業主提供更加優質、高效、快捷的服務,打造錫盟良好的發展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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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娟、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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