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國土資源局大力推行簡政放權,實行“審管分離”,通過 “受理(經辦)、審核、批准”三級審批模式,減少審批環節,打破科室的職能邊界,形成“一條龍、一站式”服務模式,將所承擔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審批職能集中到局行政審批辦公室,實現了多頭辦理轉為集中“一站式”審批、多重審批轉為“流水線式”審批、分工審批轉為“值班式”審批、排隊等待會審轉為“突出重點式”會審、審管混用轉為“運動員式”五大轉變,審批工作取得了“一預防、兩提高、三集中、四減少”的成效,即廉政風險得到有效預防,審批效率大幅度提高,群眾滿意度提升,人員、辦理環節、業務會議、使用印章等方面得到了精簡,形成了規范、高效、廉潔的工作模式。
審管分離 高效便民
——南寧市國土資源局行政審批探索
為了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提升服務水平,優化發展環境。近年來,南寧市國土資源局堅持“簡政放權”,積極探索行政審批改革路子,推行“審管分離”,將行政審批工作從日常管理工作中剝離出來,集中到一個專門的審批部門辦理,以“分級受理,集中審批”的方式開展行政審批工作。通過實行“受理(經辦)、審核、批准”三級審批模式,減少了審批環節,徹底打破科室的職能邊界,形成了“一條龍、一站式”服務模式,實現了多頭辦理轉為集中“一站式”審批、多重審批轉為“流水線式”審批、分工審批轉為“值班式”審批、排隊等待會審轉為“突出重點式”會審、審管混用轉為“運動員式”五大轉變,審批工作從人員、辦理環節、業務會議、使用印章等方面得到了精簡。改革后審批事項平均辦結時限大幅縮短,審批業務整體提速58%,土地登記業務最高提速可達到75%。2014年國土資源部官方網站、廣西電視台、《南寧日報》等媒體,對南寧市國土資源局“審管分離”工作取得的成效進行了報道。
一、授實權,全力推行“一站式”審批
為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南寧市國土資源局推行行政審批“三集中”:
一是審批職能向審批辦集中。將市國土局承擔的28項行政審批事項全部授權由審批辦集中辦理,各科室、分局不再辦理行政審批事項。同時,將開展行政審批業務使用的印章,包括局公章、各類專用章等17種印章統一為使用市政府土地審批專用章、市政府土地登記專用章、市長印章、市國土局印章、行政審批專用章、非稅收入專用章、注銷抵押登記章等7種公章,印章減少了58%。
改革前,市國土局把一塊地批出去后,要求相關單位在一年內開工,如果開不了工,就要申請延長開工時間。以前辦理這項業務,要到國土資源局辦理完延期開工審批,再到分局重新辦理土地使用証書有效期調整手續。行政審批辦成立后,可同時辦理延時開工材料和土地使用証書,方便了前來辦理手續的人員。
二是行政審批辦公室向市政務服務中心集中。改革前,審批業務分別由機關科室、分局辦理,與協調管理的業務混同,參與審批的工作人員達129名。改革后,審批辦在市政務服務中心辦公,集中開展行政審批工作,專門的審批人員為55名。審批工作從“多頭辦理”到集中“一站式” 辦理轉變,參與人員減少了60%。科室人員不再承擔具體審批事項,集中精力抓政策研究和監督管理。
三是行政審批事項向電子政務平台集中。加快電子政務平台升級改造工作,完成了基礎審批平台、GIS數據建庫、業務流轉審批等內容的建設,將本局負責的28項行政審批業務全部在電子政務系統同步運行,接受監察部門的監管。審批方式實現無紙化,提高工作效率。信息化建設的推進,為實現全程網上審批和監管提供了科技支撐,減少了審批的自由裁量權,最大限度增強了行政審批的透明度。
二、轉職能,審批從管理中“剝離”
為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南寧市國土資源局在“審管分離”的基礎上,對行政審批做出進一步改革,努力做到“三到位”。即是行政審批職能授權到位、行政審批事項網上審批到位、行政審批事項在政務服務窗口辦理到位。
改革前,各審批業務在各科室之間流轉、征求意見或會簽,重復審查,流程和環節繁瑣。審批權集中下放后,審批辦實行“受理(經辦)、審核、審批、制件(發件)”四個“流水線式”審批工作環節,打破了科室的職能邊界,有效防止職能交叉、推諉扯皮問題發生。各業務科室的工作重心轉向政策研究、業務監管,推動了職能轉變,徹底改變了過去的“重審批,輕管理”和“以審代管”的行政管理模式,形成了“審管分離”的科學運作模式。
三、強機制,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以細化、量化、流程化、標准化為總要求,重新制定了業務的審批流程和審批標准,編制了《南寧市國土資源局行政審批工作指南》,研究出台《授權委托書》、《行政審批業務會議制度》、《行政審批辦公室印章管理制度》、《行政審批監督制度》等制度,通過再造行政審批服務流程,確保行政審批的陽光操作。
一是逐步細化事項辦理標准,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為進一步規范用地審批手續。審批辦會同各相關科室和分局對歷史問題進行了研究。對於歷史遺留土地問題,特別是本市原邕寧縣撤縣並區后有關私宅用地審批手續的完善,研究制定了有關的辦法和提出行之有效的處理意見。形成了《南寧市國土資源局關於規范完善原邕寧縣私宅用地審批手續暫行辦法》,解決了目前群眾難以辦証等問題。如位於沿海金象四區玉建新等91宗用地,均屬原邕寧縣歷史遺留土地問題,南寧市國土資源局審批辦根據有關規定及辦法,為了實現便民高效的目的,組織有關工作人員前往該金象四區建設管理辦公室集中收集用地者相關材料,普及群眾相關土地政策及法律法規知識,給予用地者完善相關用地手續,及時解決群眾辦証難等問題,得到群眾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大大地提高了群眾的滿意度。
二是制定審批業務操作規范。為了進一步規范審批事項各個環節標准,南寧市國土局將審批各個流程崗位的職責、辦理過程中的審查標准、問題的處理方法,以及審批過程涉及到的各種呈報表格、批復文件格式等都逐一編著,制定行政審批建設工作指南,方便每個工作人員開展使用。
三是建立非標准件的轉辦工作機制。為加強審管銜接,對於辦理條件、申請材料等不夠明確,審查內容專業性強且辦理數量較少的事項,或者不符合受理條件又要求受理的業務以及不宜在行政審批窗口受理的非標准件,今后一律作為辦文受理,在局辦公室作收文處理並轉相關業務科室或分局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后,由審批辦按處理意見辦理。
四是對審批項目實行“三公開”,大力實行“陽光政務”。在服務窗口,實行行政審批事項標准、行政審批流程、行政審批時限“三公開”。受理審批事項后,審批結果統一在局門戶網站和市政務服務網站公布,建立了規范、高效的工作模式,切實提高了行政審批效率。
四、縮時限,建優質高效服務平台
南寧市國土資源局在“審管分離”制度改革的基礎上開展全面清理行政審批事項工作,簡政放權。經清理后,南寧市國土資源局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由原來的12大項減為8大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15大項隻保留1項,其他為行政確認、行政監督、行政備案、行政審核。並對審批時限進行了壓縮,壓縮后審批時限普遍提速5個工作日以上,有的當天即可辦結。據統計,“審管分離”改革開展前平均每月窗口受理業務158宗,辦結137宗,辦結率為86.7%。改革后平均每月窗口受理業務606宗,辦結639宗,辦結率為105.4%(包括辦結改革前受理的業務)。改革后南寧市國土資源局審批事項平均辦結時限大幅縮短,土地登記業務最高提速可達到75%。土地登記的抵押、延期業務承諾辦理時限為7天,實際辦理時間在2天左右。
除了簡化審批程序,完善審批流程,建立“審管分離”工作模式外,南寧市國土資源局行政審批辦公室還致力於建設優質高效的作風服務平台。辦理審批業務的人員均參加了上崗培訓,從儀容儀表、行為舉止、文明用語、工作紀律等方面進行學習,以“一服務兩公開”的各項要求為出發點,推行“五零服務活動”(即“零推諉、零距離、零積壓、零差錯、零投訴”),熱情服務、耐心接待,全身心為群眾辦理業務。審批辦工作人員熱情周到的服務,取得了辦事單位的表揚,並多獲得市政務服務優質服務競賽評選活動“紅旗窗口”榮譽稱號。
五、強監管,給權力添加“防腐劑”
權力下放是推進“審管分離”改革成功的關鍵。然而,權力下放以后,權力的監督問題該怎麼抓?在這方面,南寧市國土資源局也進行了積極探索,努力做到“權力運行到哪裡,監督就跟進到哪裡”。
一是進一步加強行政審批改革后人員的各部門工作職能及人員職責,由人事科依據各部門的功能定位,重新劃定和明確工作職責,完善“三定”方案。
二是制定人員輪崗制度。為加強管理和審批工作相互溝通,審批辦、局屬各科室和分局的工作人員之間實行輪崗制度。
三是制定供后監管制度。為確保土地供后的有效監管,利用科、監察科要創新改革方式,制定供后監管制度,將批后用地巡查、到期提醒、現場調查等監管的工作明確下來,由原來通過后續審批(辦理土地登記相關業務)進行監管轉變為主動的監管。
四是制定審批辦件的監督檢查制度。為提高審批辦件質量,紀檢監察室制定具體的監督檢查制度,明確檢查的范圍、標准等事項,量化局屬各科室對審批業務檢查量。同時,審批辦的行政辦公和28項行政審批業務全部在南寧市國土資源局電子政務系統同步運行。實現了效能監督、群眾監督、依法行政監督的同步實施。
六、幾點思考
南寧市國土資源局“審管分離”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基本上實現了“一站式”便民服務,提高了行政審批效率,但是,改革的步伐不會停止,下一步,南寧市國土資源局將集中力量,從以下幾個方面,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審管分離”。
(一)推行權力清單,陽光審批
按照自治區實現行政審批全區無差異和市委市政府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配合科室在自治區出台行政審批“三張清單”一個月內,完善南寧市國土資源局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並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二)加強審批事項的標准化制定
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配合各科室清理審批事項和優化辦事流程,對行政審批操作指南進行修訂,在原審批工作“十公開”的基礎上增加各環節崗位的職責、辦理流程、辦理標准、問題處理等環節的詳細規定,使審批工作更規范、更具體。
(三)全面推進審批手段信息化
南寧市國土資源局新電子政務平台已有業務辦理系統,具備網絡辦理的條件,2015年力爭全面推行行政審批無紙化,把所有的審批業務放在電子政務平台中辦理,6月底前完成土地登記發証和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業務進入,年底前將所有業務進入系統。
(四)協調檔案移交
我辦作為檔案預立卷工作試點單位,從檔案館抽調有關工作人員到我辦,負責日常檔案整理和指導業務審批人員按照預立卷要求整理檔案。由於預立卷工作量大,目前我辦每月完成的檔案整理量隻有辦結量的一半,無法完成“零庫存、無積壓”的目標,下一步要協調檔案館商議檔案移交標准,或通過增加人員的辦法來加快檔案整理速度,力爭辦結的事項檔案能夠及時移交入館入庫,為提高辦事效率提供數據保障。
(五)簡政放權,重心下移,便民高效
為更深入服務基層,實現便民、高效的目的,下一步探索有關城區分局審批事項及權限問題,適當下放部分審批權給各城區分局。尤其對於解決各城區歷史遺留土地問題有重大的意義,進一步爭取得到群眾的支持,提高群眾滿意度。
(六)建立審管聯動機制
由於國土資源管理工作面廣量大,又牽涉到產權問題,由於情況復雜,當前有部分的業務還沒有制定受理、辦理標准,需要進行調查研究后,方能形成處理意見,影響了審批工作效率,同時也給經辦人員很大的自由裁量權,容易產生廉政風險。因此,需要建立審管聯動機制,審批辦接到不規范的業務申請時,將存在問題提交給法規科,由法規科牽頭組織相關業務科室就同類事務進行研究處理,限時提出解決同類問題規范的處理意見,審批辦按照處理意見辦理。實現發現一個問題,規范一類業務標准。
(七)建立部長帶班制度
為了更好地服務群眾,建立部長值班帶班制度,每天安排1名部長在前台值班,當前台工作人員對有關業務材料把握不准的情況下,可直接交由帶班領導當場確定﹔如果帶班領導暫時不能確定的,再臨時召集相關工作部門現場會審,提高一次性告知的准確性,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
(八)轉變學習培訓方式
為使經辦人員更好地了解全局的行政審批業務,通過接觸實例辦理提高業務知識,業務培訓採取更加靈活多樣方式,提高業務知識,及時掌握最新的政策知識,更好的來指導審批業務的工作開展。

| 相關專題 |
| · 點贊“政務大廳”——行政服務大廳典型案例展示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