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來,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作為溫州市人民檢察院對外工作服務窗口,認真貫徹國家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大政方針和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強化訴訟參與人權利制度保障的精神,根據國務院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和實行簡政放權的有關意見精神,不斷轉變理念,創新舉措,推進律師統一接待工作模式改革。工作中,制定出台了《溫州市人民檢察院律師閱卷辦法》、《溫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等一系列規定作為權力清單向社會公布,結合檢察工作性質最大限度地從簡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上體現簡政放權,如通過“溫檢案管”微信公眾平台、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系統平台等信息化手段,開創了接待律師新模式,律師可以直接通過這兩個平台查詢在辦案件流程和閱卷預約,往返檢察院的平均次數由以往的2-3次以上減少到現在的約1次,同時還淘汰了傳統復印閱卷的方式,推行電子閱卷和免費電子光盤刻錄服務,使得律師平均閱卷時間由原來的半天縮短至半個小時。一系列的改革,使傳統律師接待模式和閱卷方式發生了根本性的變革,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律師接待效率,更為有效地保障了律師的合法權利。
以信息化建設為先導 創新多元服務模式
——溫州市人民檢察院轉變理念、創新舉措,打造優質服務窗口
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作為溫州市人民檢察院對外工作服務窗口,主要擔負對檢察機關辦理的案件實行統一受理和流轉、統一受理和提供案件信息查詢、統一負責接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接收訴訟材料和承辦辯護、訴訟代理律師閱卷等職能。近兩年來,該中心在國家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強化訴訟參與人權利制度保障的精神,轉變理念,不斷改革創新律師資格審查和案件信息查詢、閱卷新舉措,走出了一條服務律師,依法保障律師合法權利的創新發展之路。
一、轉變理念,順應維護律師合法權利新形勢。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強調:強化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知情權、陳述權、辯護辯論權、申請權、申訴權的制度保障。充分表明了律師未來在促進規范司法、維護司法公正中所處的重要地位。新形勢下,轉變陳舊司法觀念,樹立新的理念,進一步做好律師統一接待工作,維護律師合法權利勢在必行。
一是轉變思想觀念,強化保障律師執業理念。尤其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后,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把轉變思想觀念作為落實依法保障律師合法權利的先決條件,組織開展重新審視律師執業的主題討論,引導窗口人員從依法治國的高度認識律師對法治建設的重要推動作用,用新的思維看待律師參與訴訟活動,真心尊重律師在訴訟活動中的訴訟地位。思想觀念的轉變,為進一步做好律師接待工作,保障律師合法權利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
二是轉變維權理念,進一步增強維護律師合法權利意識。深入學習領會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梳理《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等法律中有關律師的法律條文,並進行整合,出台《溫州市人民檢察院律師閱卷辦法》和《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接待律師行為規范》,對檢察環節有效保障律師權利作出明確規定,進一步增強維護律師權利意識,切實保障律師執業中的合法權利。
三是轉變服務觀念,樹立改革創新的服務理念。窗口離不開服務。以往,案件管理中心律師接待窗口隻側重於轉變工作態度等層面的服務。去年初,案件管理中心順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形勢,提出了律師接待服務也要改革創新的理念,要求圍繞簡化工作程序,改進工作模式等方面大幅度改進創新窗口工作。服務觀念的轉變,增添了改進律師接待工作的動力,有力推動了案件管理中心律師統一接待工作模式的創新發展。
二、改進模式,開辟律師信息查詢閱卷新途徑。理念的轉變和創新最終是為了實現行為的改進和創新。去年初以來,案件管理中心不斷探索改進律師接待工作,提升律師接待水平和效率。
一是搭建“溫州檢察案管”微信公眾平台,開創律師接待工作新模式。傳統律師接待主要為現場接待,這種方式存在較多弊端:如受理來電查詢訴訟進度時,無法核實查詢者身份,律師查詢、閱卷要多次到檢察院相關部門,極其不便﹔時常出現閱卷設備“閑時沒人用、忙時人多不夠用”的局面,或者因辦案檢察官提審、出庭無法提供案卷等。去年初,案件管理中心率先在全省檢察系統打破這種傳統模式,搭建“溫州檢察案管”微信公眾平台,開創微信接待取代現場接待的新模式。律師隻需在手機上動動手指即可辦理資格審查、案件信息查詢、閱卷預約、提交申請材料、約見檢察官等各項業務,傳統接待存在的問題徹底得到了解決。
二是用好案件信息公開網平台,將案件信息查詢和預約延伸到全時段。將去年十月最高人民檢察院開通的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作為第二個律師接待平台,並且與微信公眾平台進行對接,隻要將律師閱卷時提交的委托書、律師証、律師事務所公函等材料與受委托的案件進行綁定,律師在任何時間段,憑帳號密碼即可在手機上登陸案件信息公開網查詢案件訴訟進度,辦理其它各項業務。律師接待微信公眾平台的搭建和案件信息公開網的開通,使律師接待工作模式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律師足不出戶就可以辦理除閱卷以外的所有工作,往返檢察院的平均次數由以往的2-3次以上減少到現在的約1次。許多律師對案件管理中心這一新的接待模式給予了高度評價。一些律師事務所律師多次在溫州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上對案件管理中心律師接待工作模式給予留言點贊。
三、創新舉措,推動律師閱卷方式根本性轉變。隨著當事人法律意識的不斷提高,自行委托律師辯護的比例不斷提高,同時法律援助向檢察環節的延伸,近年來律師接待量大幅增加,導致律師閱卷和檢察官辦案時間沖突矛盾日益突出。案件管理中心從提高閱卷效率入手,改變傳統閱卷方式,推出新的更為先進的閱卷方式,有效地解決了律師閱卷和檢察官辦案沖突問題。
一是推行電子閱卷方式。即在不拆卷的前提下對許可范圍內的案卷進行全卷拍照掃描,實現案卷電子化。電子閱卷方式相比傳統復印發生了重大轉變,不僅閱卷效率有了質的提升,而且實現了復印無法達到的便利。如對於一案多人的案件,隻需掃描一次,即可用於所有同案律師的閱卷接待,從根本上解決了律師閱卷與經辦人辦案的時間沖突,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律師接待效率。
二是推出免費電子案卷光盤刻錄服務。既節約了紙張消耗,替當事人節省了開支,也解決了律師因節省打印費而作選擇性掃描的顧慮。同時通過律師填寫安全保密承諾,對光盤內案卷作技術處理,在每頁添加該律師執業証件號碼的水印和閱卷律師使用標識,實現了安全保密前提下的便利服務。電子閱卷方式和光盤刻錄服務的推行,相比傳統復印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律師平均閱卷時間由原來的半天縮短至半個小時。尤其是對有同案犯的案件,實現了首位律師閱卷后,其他訴訟代理律師、辯護律師閱卷無預約、無等候、無費用的“三無”服務,相比傳統閱卷方式更是一次重大變革。省內媒體《浙江法制報》對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中心這一創舉也給予了關注,去年5月21日,專門對該中心的閱卷方式進行了報道,廣大律師也給予了高度稱贊。今年3月13日,兩名貴州籍律師臨近下班十幾分鐘前到案件管理中心申請閱卷,沒想到不到五分鐘就完成了整個閱卷過程。兩名律師表示:“我們本來抱著試試看的心態過來的,沒想到幾分鐘就完成了,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中心閱卷如此先進,簡直令我們無法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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