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按照“筑一流設施、建一流隊伍、創一流服務、爭一流業績”的標准,全力打造訴訟服務中心建設。
完善的功能。集導訴、立案審查接待、案件查詢等十六項功能,為人民群眾提供全面司法服務。
齊備的設施。設置十四個接待窗口,並設立溫馨調解室、信訪接待室和訴調對接辦公室﹔安裝超大電子顯示屏,滾動播報開庭公告等信息﹔配備電子觸摸屏供當事人查詢案件基本信息﹔免費提供多種訴訟指南,配有休息椅、飲水機、殘疾人輪椅、手機充電器等便民設施,最大限度體現司法的人性化。
健全的制度。制定首問負責、一次告知、文明接待等八項工作制度, 實現規范高效的辦公服務成為標准和常態。
良好的效果。中心的建立,使群眾切實感受到了司法的溫暖,進一步拉近了法院和群眾的距離,法院從源頭上化解了大批案件,解決大量矛盾糾紛,審判質效明顯提高。
司法為民 真情無限
——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事跡材料
近年來,我院黨組為努力實現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積極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全面推進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和《進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見》精神,牢牢把握“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全力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創建訴訟服務中心,極大的方便了人民群眾訴訟和來訪,受到人民群眾及社會各界的普遍好評。
2010年11月,訴訟服務中心正式成立,並在實踐中不斷創新、豐富、完善服務功能,逐步實現了“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設施齊備、服務到位”的目標,搭建了服務群眾、聯系群眾、便利群眾的平台。至2014年底,訴訟服務中心集中受理各類案件12841件、訴訟引導8942人、送達法律文書等訴訟材料745份、收轉訴訟材料7356份、進行訴訟指導和答疑4723人次、查閱卷宗5937件次、幫助約見法官11979人次、復印材料982頁,接待涉訴信訪4582人次,以實際行動回應了人民群眾對人民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成為我院面向人民群眾的一個精彩“窗口”,一個司法為民的響亮“品牌”。訴訟服務中心自成立以來,連年被廊坊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評為“文明窗口”單位,在市委、市直工委組織的“雙星”品牌建設中連續三年被授予“五星”級窗口單位。
一、牢樹司法為民理念,打造堅實的隊伍基礎
加強組織領導。院黨組高度重視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建立訴訟服務中心建設領導小組,成立了有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中心建設工作辦公室,堅持定期召開協調會議,分析建設形勢,增強協調力度,完善服務功能,提升工作效率。
配齊配強人員。在人員和工作安排上,院黨組按照“政治堅定、業務精通、紀律嚴明、作風優良、品德高尚”的要求,為訴訟服務中心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將年富力強、通過司法考試的工作人員放在訴訟服務中心,充分發揮訴訟服務中心的作用,不讓中心工作流於形式。目前,我院為中心配備工作人員22名,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夯實服務觀念。教育引導訴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牢固樹立群眾觀念,踐行群眾路線,始終貼近群眾,重視群眾呼聲、關注群眾利益、回應群眾需求,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擺正與群眾的關系,熱忱接待群眾,真心服務群眾,讓群眾切切實實感受到人文關懷和司法的溫暖、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和正義。
二、加強硬件設施建設,營造和諧的人文環境
場所設置突出為民主題。中心建設堅持硬件設施高標准,場所設置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大廳正面上方懸挂“公正、廉潔、為民”核心價值觀標識,一樓為安檢區、立案及訴訟服務區和信訪接待區,分區設立,確保立案登記與信訪接待有序進行,避免干擾﹔二樓設置溫馨調解室和訴調對接辦公室。中心安裝超大電子顯示屏,隨時滾動播報中心職能簡介、各項服務規范、訴訟指南和開庭公告等信息;配備電子觸摸屏,為當事人自行查詢有關案件基本信息提供方便。
服務設施體現為民宗旨。訴訟服務中心設有導訴台、立案接待窗口、法律咨詢及案件查詢窗口、訴訟材料收轉窗口、案件速裁窗口、司法確認窗口、熱線電話、判后答疑窗口、司法救助窗口、旁聽証辦理等窗口及專供當事人使用的書寫區、等待區,並設立溫馨調解室、信訪接待室和訴調對接辦公室。中心採用開放式、面對面的接待台設計,使來訴來訪的人民群眾與接待人員在平等親和的氛圍下溝通交流,為當事人提供“零距離”的服務。中心為群眾免費提供《訴訟須知》、《訴訟風險告知》等多種訴訟指導材料,並為當事人提供休息椅、飲水機、多功能手機充電器、傳真機、復印機、多種報刊、筆墨、紙張、老花鏡、便民小藥箱等用品或材料。為充分考慮殘疾人的不便,中心不僅設置專門的殘疾人通道,還在中心內配備殘疾人專用輪椅,使人民法院司法服務更具親和力,更顯人性化。為保証中心工作安全有序,中心使用叫號機按號接待訴訟群眾,安裝有監控設備,同時,有固定的法警值勤,從而有效保障群眾有序訴訟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現在,隻要訴訟當事人進入中心,就會咨詢有人應、電話有人接、訴訟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法官有人找,給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三、注重基本功能建設,為服務群眾提供全面的司法保障
功能設置為群眾提供了更全面的司法服務。訴訟服務中心集法律咨詢、立案接待、訴訟服務、溫馨調解、案件速裁、天平熱線、司法救助、信訪接待等十六項基本功能於一體,實行“一條龍”和“一站式”服務,為群眾訴訟提供更便捷、更人文、更全面的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立足本職,堅持以全國模范法官宋魚水同志為榜樣,通過一項具體工作、一句問候、一個微笑、一個舉動等,學習她對憲法和法律、對黨的事業和對人民群眾無限熱愛的大愛精神,努力做好各項工作,深受各界人士好評。訴訟服務中心積極為殘疾人、低保戶和生活困難當事人開通綠色通道,對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特事特辦,簡化審批手續,現場辦妥緩交手續。2014年度,為47名經濟困難的案件當事人辦理了緩交訴訟費手續,緩交訴訟費110萬余元,確保讓每一位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但經濟困難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真正體現了司法的人文關懷。
“廊坊經驗”在訴訟服務中心繼續得到深化和運用。非訴司法確認是訴訟服務中心的一項基本功能,同時也是“廊坊經驗十大機制”之一,是全市法院為強化非訴調解權威及公信力,最大程度地減少或避免訴訟,節省司法資源,降低訴訟成本,建立的一項制度。該制度在全省法院系統是首創,在全國領先, 2010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為非訴司法確認制度改革試點單位。我國的《人民調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終從立法層面確立了這一制度,為推動中國的法制建設作出了一定的貢獻。該制度設立后一直在各基層法院運行,截止去年底全市法院共辦理非訴調解協議確認案件1千余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四、健全制度規范,為服務群眾創建完善的管理體制
著力建章立制,形成統一的制度規范。中心不僅建立了首問負責、一次告知、合議立案、優先辦理、辦事公開、文明接待、信訪必復、崗位責任等八項工作制度,還從健全崗位職責規范、工作程序規范、干警行為操守規范等入手,制定了《訴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行為規范》、《訴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崗位要求》。目前,我院的訴訟服務中心已經初步形成系統、科學、有效的制度體系,每一項工作都有明確的責任崗位或責任人,每一項訴訟事項、每一個服務環節都有明確的考核評判標准。
注重科學管理,確保中心的規范運作。中心日常運行中,不斷規范辦事程序,按照辦事公開原則,公開服務承諾,公開工作流程,公開管理制度,公開相關信息,簡化報批手續、縮減辦事環節,為當事人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務;規范法官言行,建立文明接待制度,工作人員規范著裝,挂牌上崗,在工作時間做到定崗、定人、定責,不擅自離崗或由非工作人員頂崗;規范接待用語,工作人員對當事人和來訪群眾態度熱情、語言文明、舉止得體,把司法服務中心建設和司法人文關懷有機結合起來,在群眾面前呈現文明、高效的服務形象。
五、成效顯著,司法為民促和諧
回應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兌現了司法為民的承諾。訴訟服務中心是我院為人民群眾搭建的一個服務平台,中心通過導訴,接受詢問,提供幫助,解決當事人訴訟過程中找法官難,投遞、復印訴訟材料不方便等問題,使群眾切身感受到訴訟的便利,感受到來自法院的細節關懷。中心自成立以來,日接待人次(包括熱線咨詢、查詢,來人咨詢、查詢,立案、信訪,材料收轉等事項)達百余人次,真正實現讓群眾“少跑一次腿、少費一點心、少找一個人,少等一分鐘”的目的,這種親民為民的工作方式得到人民群眾的認可,受到社會各界稱贊。
服務審判高效規范,促進了審判質效的提高。訴訟服務中心的成立,把審判庭的一些事務工作集中到中心辦理,使審判分工細化,工作職責明確,工作銜接緊密、流轉通暢,解決了審判事務性工作分散、銜接不暢、效率不高、運作不規范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節約審判資源、緩解審判庭壓力的作用,使審判質量與效率明顯提高。
堅持繁簡分流,高效解決矛盾糾紛。依托訴訟服務中心的多種服務,將訴至人民法院的大量社會矛盾糾紛,通過訴前引導和分流,納入社會大調解機制,幫助當事人選擇適當的糾紛解決途徑,降低訴訟成本,主動化解矛盾,5年來,立案調解案件152件,當事人節省訴訟費534萬元,達到糾紛解決的“便利、有效、快速、低成本”,實現糾紛解決的多元化,最大限度的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全面提供便民服務,促使服務氛圍更加溫馨和諧。寬敞宜人的環境,全方位熱情周到的服務,使人民群眾深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溫暖,進一步拉近了法院和群眾的距離。群眾對法院工作的理解和認同進一步增強,法院的公信力和形象得到提升。人民法院從源頭上化解大批案件,解決大量矛盾糾紛,為地方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司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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