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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之窗我來評”——行政服務大廳典型案例展示

福建省南平市建陽區行政服務大廳:推行為民辦事“全程代理”創新基層便民服務機制

2015年05月20日09:37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近年來,隨著城鄉社會管理與公共事務的不斷增加,以及服務性、創新型黨組織建設步伐的不斷加快,對基層公共服務部門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2008年以來,福建省南平市建陽區實行“為民辦事全程代理制” (以下簡稱代理制),得到了社會的廣泛認可和上級的充分肯定。“代理制”成為以行政服務中心大廳為工作平台,不斷深化“為民、便民、利民”活動的有效載體,形成了“群眾辦事、干部跑腿”式的基層政府公共服務新模式。其核心意義,概括起來就是通過“三變”(變群眾跑為干部跑,變多次辦為一次辦,變隨意辦為規范辦),促進“兩提”(政府行政提速,干部素質提升),實現“一為”(執政為民)。通過創新工作方式,引入市場元素,形成無償服務與有償服務相結合的運行模式,並積極實踐探索,在講究“科學性”上下功夫,回答好“代理服務是否一切包辦”的問題﹔ 在明確“主體性”上下功夫,處理好“政府代理與群眾自理”的問題﹔在激勵“平衡性”上下功夫,解決好“責權利不相符”的問題,確保全程代理工作的持久開展。

福建省南平市建陽區行政服務大廳

推行為民辦事“全程代理”

創新基層便民服務機制

近年來,隨著城鄉社會管理與公共事務的不斷增加,以及服務性、創新型黨組織建設步伐的不斷加快,對基層公共服務部門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2008年以來,福建省南平市建陽區實行“為民辦事全程代理制” (以下簡稱代理制),得到了社會的廣泛認可和上級的充分肯定。“代理制”成為以行政服務中心大廳為工作平台,不斷深化“為民、便民、利民”活動的有效載體,形成了“群眾辦事、干部跑腿”式的基層政府公共服務新模式。

一、主要做法

建陽區推行的行政服務中心大廳“代理制”,其重要意義,在於通過全程代理的形式,把黨和政府的工作任務與人民群眾的迫切需要緊密結合起來,形成了在新的形勢下為民、幫民的工作制度。其核心是“變群眾跑為干部跑,變多次辦為一次辦,變隨意辦為規范辦”。

行政服務中心大廳具體流程由受理、代理、回復三個環節組成。受理:代辦員在村受理點受理群眾的代理事項,幫助村民理好相關資料﹔代理:代辦員按規定時間報送鎮受理中心,按照簡易事項、一般事項、特殊事項三種類別,對群眾申辦事項實行直接代理、承諾代理和聯合代理,並負責取回辦理結果﹔回復:對已辦結的,登記造冊,及時交回交辦人簽章領回,對未能辦結的,及時反饋原因,做好解釋,待條件具備后再受理代辦。保障了為民辦事代理制的持久性、多樣性和創新性。

“代理制”的發展經歷了“試點先行、規范運行、持續提升。”三個階段,建陽區專門下發《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為民辦事全程代理工作制度的通知》,健全了經費保障、工作台賬、定期評議、監督檢查、考核獎懲等五項工作制度。截止目前,全區已建成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13個,村(居)便民服務代辦點210個,形成了以建陽區行政服務中心大廳為龍頭、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為主體、村(居)便民服務代辦點為基礎的縱橫聯動、上下貫通的市、鎮、村三級便民服務網絡,實現全程代理服務全覆蓋。

二、主要成效

行政服務中心大廳“代理制”取得了良好實效,概括起來就是通過“三變”(變群眾跑為干部跑,變多次辦為一次辦,變隨意辦為規范辦),促進“兩提”(政府行政提速,干部素質提升),實現“一為”(執政為民)。具體體現為:

一是改善了工作作風。以往群眾辦事要推著辦、拖著辦、卡著辦,現在有專人替著辦、幫著辦、跑著辦。群眾辦事隻認一下門,既方便了群眾辦事,又增強了基層和機關干部群眾觀念和勤政為民的服務意識。中心管委會特設“武夷新區重點項目綠色通道”,對園區內的重點項目企業,實行“專件專辦”、“容缺預審”、“特事特辦”和“全程代理”,提高重大項目審批效率,助推了許多重點項目的快速落地。如建陽區工商局企業注冊股對武夷新區的重點項目企業,實行窗口專人專件辦理。如福建新武夷交通發展有限公司是新引進的企業,公司急於使用營業執照、公章、銀行帳戶等材料參與有關項目經營。而企業經辦人對工商、稅務、質監等相關業務的辦理及流程不熟。區行政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工作人員得知情況后,耐心細致地告知其辦理營業執照所需的登記申請材料,並採取文件遠程傳送、跟蹤幫助、預約服務、現場指導、延遲下班、特事特辦等一系列舉措,幫助該公司反復修改注冊登記所需的各類材料,由法定的15個工作日縮短到1個工作日就為該公司核發了營業執照。工商窗口工作人員還積極主動幫助該企業與公安局、質監局、國稅局、銀行等部門聯系,幫助協調做好公章刻制、新辦組織機構代碼証、辦理稅務登記証等工作,最終該公司僅用了5天就完成了法定工作日需20天以上才能完成的証照辦理。

二是提升了服務效能。“代理制”切實解決“四風”問題和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裡”的問題。促進了基層政府轉變管理機制和運行機制,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行政服務中心大廳專門設立綜合窗口,聘請工作人員代理(代辦)來訪群眾各類事項,主動幫助聯系各業務單位對接各類事項,並跟蹤落實。行政服務中心大廳還開通“580”服務熱線,為群眾答疑解惑,幫助指導來電來訪群眾如何辦理,辦理需要的材料,辦理的單位。同時積極幫助群眾聯系單位經辦人予以接洽,並跟蹤落實辦理進度。

三是增強了廉政意識。行政服務中心大廳全程代理服務,大大減少了權力尋租的機會,促進了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實現行政權力運行的公開透明和社會監督,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現象的發生,確保干部隊伍的廉潔和高效。行政服務中心大廳以區委、區政府“兩辦”的名義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為民辦事全程代理工作制度的通知》,健全了經費保障、工作台賬、定期評議、監督檢查、考核獎懲等五項工作制度。在經費保障上,列入年初財政預算,區財政每年下撥專項工作經費35萬元。其中區級代理中心5萬元,街道4萬元,鄉鎮2萬元。經費主要用於改善各便民服務中心、代辦點軟硬件建設與完善,並對村級代辦員實行“以獎代補”,對代辦員完成受理群眾代辦的事項,給予適當的補貼﹔在制度建設上,出台了《建陽為民辦事全程代理制工作考評辦法(試行)》,將代理制工作執行情況列入區直部門、鄉鎮(街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效能建設考核的范疇,實行季評,年終總評。

三、創新措施

行政服務中心大廳“代理制”走上制度化、規范化、長效化軌道,真正做到代民辦事、為民解憂、幫民致富、讓民滿意,需要進一步總結、完善和深化。

一是服務內容新拓展。行政服務中心大廳由原來較為單一的行政代理拓展為綜合性代理服務,將服務內容向農業技術代理、生產經營代理、管理服務代理、審批管理服務、政策法律咨詢等領域延伸,進一步滿足基層群眾的生產生活需要。除最初的9類20項全程代理服務內容外,增加為群眾提供致富信息、農技服務、政策指導等公共服務內容,解決現實困難,幫助發展生產,增加農民收入。如,建陽農業局廖海林等農技人員定期開辦培訓講座,常年到田間地頭指導開展農業技術指導服務。回龍鄉半天宵村因交通不便,代理員常幫助村民下山碾米。

二是服務力量新壯大。行政服務中心大廳由最初的以鎮村干部為主的服務力量,發展為社會各界力量都參與的綜合性服務體系。行政服務中心大廳動員企業、各類協會、專業合作社、社團組織、科研機構、教育機構、中介機構等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力量融進服務隊伍。要增設綜合服務代理崗,拓展服務網絡,擴大受眾范圍,為基層群眾提供更全面、更專業、更優質的代理服務。如,建陽區在水稻、中藥材、食用菌、苗木等產業發展上,成立各類合作組織,設立技術服務、經營管理等為民服務崗位﹔曾雄香家庭農場,在育種、生產、管理、銷售等環節為民提供幫助,帶動百余村民種糧千余畝,促民增收。

三是服務方式新創新。行政服務中心大廳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針對困難群體和重大項目,代理員變“坐等上門”預約代辦,為“主動出擊”進家代辦。針對涉及多部門職能的代理事項,主動協調社會各方力量合力完成。行政服務中心大廳從直接的、現場的、縱向的代理服務,向間接的、上下聯動、縱橫結合的網絡化服務延伸,從公益性的無償服務向行政與市場相互補,無償與有償相結合的綜合性服務方式轉變。如,今年2月,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的幫助下,通過書坊司法所、鄉政府、法院等部門的共同努力,鄭國富等17人順利要回被拖欠工資十余萬元﹔上個月,漳墩村民葉某因贍養問題向代理員請求法律援助,其間產生公告費300元就得由葉某承擔。

四是服務機制新完善。行政服務中心大廳建立干輪流受理、專人代理的制度,切實保証村受理點的正常運轉。建立培訓機制,提升代理人服務意識和業務素質。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考評制度,把全程代理工作納入鄉鎮目標考核內容,科學設置考核指標。細化監督機制,完善《為民辦事全程代理投訴處理辦法》,設立投訴電話和意見箱,暢通投訴渠道,接受社會、群眾和媒體的廣泛監督。區紀委、組織部等相關部門定期開展督查工作,強化督查考核。

四、幾點思考

一要在講究“科學性”上下功夫,回答好“代理服務是否一切包辦”的問題。行政服務中心大廳代理制運行以來,得到了基層群眾的一致歡迎。但群眾生活包羅萬象、千變萬化,不可能包辦一切。因此,要對代理項目實行動態管理,以農民的需求為導向,定期調整代理項目,但不是一切包辦,而是盡量做到能辦要辦,確實無法辦到的,要提供意見參考,做好溝通工作,讓群眾滿意。

二要在明確“主體性”上下功夫,處理好“政府代理與村民自理”的問題。政府部門的服務是幫助、是引導,農村治理和發展工作的主體則是農民。因此,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當中,政府在行政服務中心大廳推行“代理制”的同時,更要注重發揮好農民的主體作用,完善農村基層村民自治機制,增強農村發展的內在活力和動力。

三要在激勵“平衡性”上下功夫,解決好“責權利不相符”的問題。行政服務中心大廳“代理制”把過去由辦事人承擔的費用轉嫁到政府來承擔,導致鎮、村兩級行政成本增大,鎮村兩級全程代理工作經費不足,代理員責、權、利極不相符,有的還造成代理的事項越多,個人付出就越多,影響了部分代理員的積極性。下一步,要建立穩定的全程代理經費保障機制,通過獎勵補助或定額補助等方式,提高鄉鎮、村開展全程代理工作的積極性。

四要在保障“持久性”上下功夫,理解好“代理服務有償收費”的問題。要確保為民辦事全程代理的健康運行,除了要有一支穩定的隊伍外,還要有合理的資金供給渠道。目前的服務都是政府無償服務,但隨著群眾需求的增長,服務項目的增加,代理范圍的拓展,勢必出現一些必要的、基礎性收費項目。因此,引入市場元素,探索適當的有償服務,形成無償服務與有償服務相結合的運行模式,才能確保全程代理工作的持久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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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高巍、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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